在快速城镇化地区,村庄之间经济社会结构分异现象明显,急需一种有效的村庄分类工具,帮助规划师快捷地了解城镇化的影响程度,把握村庄的差异性。本文基于二元结构理论,将快速城镇化地区的村庄分为刚性二元村、弹性二元村和一般远郊村三类,并以广州农村地区为例,探讨基于二元结构转型的村庄分类方法的适用性。结果表明,该分类方法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快速城市化地区村庄之间在人口、社会、经济和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分异,并作为编制村庄规划的依据。
一般而言,村庄被认为是居民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活动的空间聚落,也是乡村聚居社会的载体和农村居民发展容器平台,通常指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上产生的、相对独立的、具有特定的经济、社会和自然景观特点的地区综合体[1,2]。然而,受城镇化的影响,传统上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活动的村庄开始发生变化:一方面,在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城市快速扩张地区,出现了全部脱离农业,但继续保持村庄集体的组织结构、利益分配方式的城中村[3];而另一方面,在空间位置相对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区域,村庄中大量劳动人口涌入城市,形成了房屋空置、人口凋敝的空心村[4]。在此背景下,以往城市乡村二元分类方法,越来越难以反映村庄之间在社会、经济上的分化和差异。
而在实践中,规划师在村庄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也明显感受到编制对象之间的差异使得以往套用编制标准的方法往往难以满足村集体、村民差异化的需求,而与城市规划相比,村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更多阻力[5]。
因此,迫切需要通过村庄分类研究充分反映城镇化影响下不同村庄的分异程度。这不仅有利于规划专业工作人员了解村庄的差异化的特征,而且还有助于村庄规划编制更好地把握城镇化影响下的村庄发展趋势,更好地嵌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增强村庄规划的可实施性。
一、城镇化影响下的村庄分类
城镇化影响下村庄分类需要基于村庄类型的研究,尤其是需要了解村庄之间的差异维度,以及通过哪些主要维度可以反映出村庄在不同程度受到城镇化影响后,所引起的村庄之间的分异,以及村庄内部经济、社会方面的变化。
我国涉及村庄类型的早期研究主要基于人类学和社会学视角,通过大量村落的综合调研,或者通过一个或者多个村庄的案例分析,总结出特定区域村庄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特征。这些早期研究有陈翰笙主持,在1929年1931年期间,对长三角地区的无锡、华北地区的保定,以及广东的番禺等县的大量农村调研;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出于侵略目的,对华北平原33个自然村进行的实地调研;李景汉对北京近郊挂家屯等4村村庄居民调研,以及1928年所主持的定县社会调查;费孝通对江苏开弦弓村的调查[6,7]。这些研究内容往往涉及村庄中的社会关系、日常生活、职业、土地、农业经营、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虽然在村庄模式的理论总结方面略有欠缺,但是内容却非常贴近村庄中的现实状况,数据详实可靠,为此后村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一手资料。同时,这些调查研究也反映出村庄由于区位(例如,与县城的距离)、商品化程度(华北平原与长三角地区)不同,在土地权属、社会结构和农业经营等方面的差异。
区别于以上关注农村社区内部而忽视农村与外界联系的实体主义倾向,施坚雅则通过市场,将相对独立的村庄与外部联系在一起,根据聚落的市场规模和中心地类型,由低到高将其分为基层集镇、中间集镇、中心集镇、地方城市、地区城市五级,而村庄则是指基层集镇之下,不能独立支撑标准市场(standard market)的分散村落。并指出随着聚落市场地位的提升,其居民数量会增加,农业就业人员比例降低[8]。该理论将独立的村庄,按照市场的规模和作用,整合在一个层级化的区域空间模式中,当村庄市场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时,就不再是村庄,而是更高层级的集镇。
施坚雅的村庄分类方式更加系统,但是其模式的适用性则受到质疑,黄宗智指出该理论更适用于商品经济发达、社会分化显著、宗族组织比较强的长江下游和四川盆地[9],而并不适用于华北平原地区大量市场化程度较低、内向性较强的村庄。
黄宗智对满铁调研村庄的分类,则主要根据村庄的商品化和参与市场的程度,将大部分农耕为主村庄分为高度商品化、中等商品化和较低商品化三种基本类型村庄。此外,还将半都市化村庄(市郊村庄)和以手工业为主的村庄单独分类。
同样基于满铁调研数据,杜赞奇(1994)则是依靠距离城市距离、富裕程度、宗教和宗族在乡村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对村庄进行归类[10]。
以上研究主要基于我国1949年前农村的社会调研数据。当时的城镇化和工业化水平较低,所以在分类时并未太多考虑城镇化的影响(1949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也仅为10.64%)。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水平开始快速增长,村庄内社会结构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化,产生一定的社会分异,但其变化程度和形式却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具有明显差异[11]。西方城市化模式更多基于自由市场,劳动力、资金、土地自由流动,社会成员自由组合,城市化产生的结果就是传统基于血缘地缘的村庄逐渐解体,逐步形成基于社会地位、利益和文化认同的社区。而我国城镇化模式则明显不同,虽然工业化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社会位置,但是行政力量、村庄内组织力量仍然保持较强的影响力,抑制了自由组合的集团和利益群体,其表现之一就是村集体组织在城镇化过程中保持强大影响力。
据此,王汉生等(1990)运用工业化水平和集体化程度两个维度,将村庄划分为四个类型:低集体化低工业化、低集体化高工业化、高集体化低工业化和高集体化高工业化[11]。与之相似,王晓毅(1991)则通过商品化经济发展水平和权力集约程度,将村庄划分为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低而权力集中的同质社会、商品经济发展水平高而权力集中的异质社会、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低而权力分散的同质社会和商品经济发展水平高而权力分散的异质社会四个类型[12]。此外,折晓叶等(1997)则更关注由于乡镇工业的蓬勃发展而形成半城半村的“超级村庄”模式[13]。
而在珠三角区域,由于快速的城镇化过程中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条件也催生出特有的“城中村”,即村庄虽然已经包围在城市之中,但是传统的土地权属、社会组织仍然保留,并在大量外来人口住房需求下,形成高密度的居住环境,以及与典型城市社区迥异的社会环境[3,14]。
以上分类方法更多基于社会科学研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易掌握,需要通过深入分析找到规律,而且学科之间、领域之间的视角和维度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规划编制工作中,常常采用一种更容易操作的工作方法,或者在乡镇总体规划中,基于公共服务设施提供,以及乡村产业集聚要求,将村庄分为中心村或一般行政村[15],或者通过与城区间的空间位置关系,将其分为城中村、城边村和远郊村[16,17]。但是,这些村庄分类方法缺乏相对客观的标准,更多基于经验判断,而且也缺乏动态调整机制,当村庄受城镇化影响发生变化时,往往难以及时调整其分类。
城市化是由社会经济生产力的变革所引起的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改变的过程,是多维度、多领域动态发展的,涵盖社会、文化、经济和政治等诸多方面:在人口方面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农业劳动力转化为非农业劳动力[18];在土地方面,表现为城镇建设用地的扩展,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农村用地转化为城市用地[19~21];在经济方面,表现为经济总量的提升和经济结构的非农化,尤其受到工业化的驱动,直接体现在第二、三产业占比增加;在社会方面,则表现为社会组织关系乃至精神与价值观念都会发生转变,即包括城市文化、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向乡村地域扩散,也包括农民进入城市后思想、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改变[22,23]。
而村庄受到城镇化的影响,在以上四个方面都会不同程度发生改变。但是,为更好服务于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在确定具体分类维度时,还需要能够抓住村庄的主要差异,同时还要便于操作,并能够根据村庄实际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为此,笔者确立了村庄分类的四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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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借鉴了发展经济学中的二元结构理念。二元结构最早由刘易斯在1954年提出,其基本观点则是发展中国家通常由一个弱小的资本主义部门(工业)和一个强大的传统部门(农业)组成。通过工业部门的扩张,吸收农业中的过剩劳动力,从而达到消除经济中工农业之间及其内部所存在的各种结构失衡的目的。而工业化和城市化则是同步一致的。工业化就是现代工业部门在一国或地区国民经济中不断扩张的过程,城市化则是指随着工业化的推进,人口由农村向城镇或城市转移和集中的过程。通过现代工业部门的扩张,经济活动的重心和人口及劳动力由农村到城市、由农业转移到工业,最终消除二元结构[24],实现一体化发展。此后,二元结构理念被广泛接受,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衍生出人口城市化二元结构的托达罗模型[25],以及弗里德曼提出的空间上的“ 中心-边缘范式”[26]。
然而,这种将城市和乡村截然分开的简化分析框架也导致越来越多的批评,而以城市一元来取代乡村一元的趋势判断与亚洲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与东南亚国家和中国城镇化的实际过程具有较大差异。
琼斯指出在东南亚国家中,乡村劳动力中从事非农活动的比例在不断增加,而非全部涌入城市[27]。麦吉等人则提出了“扩展大都市区”概念,用于描述亚洲一些大都市周边,虽然在官方统计为乡村地区,但是区域内农业与非农业活动并存,非城非乡,但又兼有城市与乡村特征的区域[28]。
这些研究与实践说明,当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城镇化,很多是发生在一些乡村地区,由于人口密度较高、交通条件改善等因素,这些乡村地区,一方面易于接近外部市场和资源,为非农活动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较低的生活成本也可使其居民可以依靠通勤交通进入城市工作[21]。
与此同时,也需要关注乡村地区的村庄在受城镇化影响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尤其在快速城市化地区,因为村庄各自面临问题与机遇方面的差异,村庄分异现象日趋明显。在我国,由于受到特有的城乡二元的户籍政策和土地制度影响,大量进入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外来人口长期不能转化为本地居民,逐渐固化为发达城市边缘区村庄中居住的低收入、低技术就业和缺乏保障的群体,他们与本地居民之间的分异日趋明显,利益关系固化;与此同时,这些村庄的低效建设用地快速扩张,空间品质较差,这些村庄所在的城乡结合部与中心城区之间分异和矛盾也日益固化。
由此,在快速城市化地区,特别是超大城市郊区,存在着由双重二元结构构成的新二元结构特征:本地人与外来人口之间的二元性以及乡村地区与中心城区二元性[29]。各村庄新二元结构强度不同,未来时期城市化发展的任务和手段是不同的。本论文根据村庄新二元结构强度特征,将超大城市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分为以下三种主要类型:
第一类:一般远郊村。村庄距离城市中心区较远,较少有外来人口居住,而本地劳动力则主要外出进入城市工作,村庄内部变化并不明显。
第二类:弹性二元村。村庄距离城市中心区较近,村庄内可建设用地或者可征用土地比例较高,因此一方面,外来人口开始涌入,进入村庄中租房居住,而另一方面村庄也具有一定发展的弹性,即有可能通过征地拆迁等方式,转变为典型的城市社区,亦有可能转变为结构固化,依靠自身难以转型为一般城市社区的“城中村”。
第三类:刚性二元村。村庄近似于城中村,或者已转变为城中村,一方面,大量外来人口集聚,数量超过本地村民,而另外一方面,村庄中可建设用地或者可征用地的比例极低,村庄中建设密度较高,村民依靠租房获得较高收入,但是环境较差,由于土地资源稀缺,各方利益格局固化,因此结构变得非常刚性。在刚性结构中,人们在层级间交往困难,有可能形成社会断裂和区域冲突,包括本地人和外来人口之间的断裂和冲突,以及城乡结合部集团利益与城市整体利益之间的断裂与冲突。除非有强大的外部力量介入,依靠自身难以实现转变[3,14,22]。
下面论文以广州农村地区为例,探讨基于二元结构转型的村庄分类方法的适用性。
二、 研究案例
广州农村地区共涉及番禺、白云、萝岗、花都、南沙、从化、增城五区两县级市,总面积7064km2。截至2012年,共有34个建制镇,1142个行政村,6138个自然村,村域范围5800km2,占全市域土地的78.3%。2012年,全市农村户籍人口262.26万人。各行政村之间规模具有明显差异,总人口最少的村仅190余人,最多的村则多达52430人。
由于地理区位、交通设施条件等的影响,广州农村地区的产业和外来人口分布呈明显的“圈层+廊道”格局。一般而言,靠近市区的番禺、白云、花都中部及增城新塘镇周边的村庄主要发展工业,外来人口较多,村集体依靠物业和土地出租取得较高的收益,例如,番禺区的大龙街道,村均集体收入高达2623.54万元(不包括旧水坑村)。而从化及增城北部山区、花都北部、南沙东北部的村庄以农业为主,村庄中外来人口较少或者基本无外来人口,村集体收入较低,以政府补贴及农地承包上交为主,例如,从化市的良口镇,村均集体收入仅34万元[30]。
考虑到外来人口在空间上的集聚与差异化分布,以及村庄建设用地增长和国有化是城镇化过程中村庄分异的重要特征,本研究采用人口和土地两个维度来分析村庄城镇化二元结构转型的程度,其中人口用“外来人口比重”测度村庄人口结构的城镇化水平,土地则用“村集体建设用地比重”作为基础指标衡量村庄的土地城镇化水平。而与之相伴生的一些其他维度:例如村民收入、村集体经济、违法建筑情况等指标,尽管也很重要,但都是伴随村庄城市化进程的社会经济现象,为了能够突出反映村庄差异的核心特征,易于分类操作,这些指标不作为村庄分类指标,而将其用于村庄分类确定之后的分析比较。村庄分类的基础数据主要来自广州市规划局村庄调查数据库,其中外来人口比重指登记的2012年常住本村的外来人口占本村常住人口的比重,建设用地比例主要指村内建设用地占村域面积的比重,同时也参考集体建设用地所占比重,各村情况分布如图1所示。
考虑到农村地区外来人口比重与建设用地比重呈现出同步增长的一般规律,通过计算两个比重的标准误差,将两个比重单方面超出一般值的点筛选出来,即4.4%的两个比重表现异常突出的村:(1)外来人口比重较低、建设用地比重高(18个),(2)外来人口比重较高、建设用地比重低(60个)。
图1 广州农村地区村庄外来人口与建设用地比重情况
首先采用SPSS软件进行自然分类,所得结果如图2中红、橙、绿三种颜色所示。以此为基础,考虑到实际操作的行政成本,对划分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分类标准确定后,广州农村地区各村庄发展政策选择可以随着村庄发展状况进行灵活的调整,保证政策实施的弹性。三类村庄的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图2 广州农村地区村庄分类结果
(1)刚性二元村:外来人口比重≥50%,建设用地比重≥60%;
(2)弹性二元村:外来人口比重≥30%或建设用地比重≥40%,并同时满足外来人口比重<50%或建设用地比重<60%;
(3)一般远郊村:外来人口比重<30%,建设用地比重<40%。
然后根据以上标准,对村庄进行分类,最后共得出刚性二元村97个、弹性二元村257个、一般远郊村庄660个,其空间分布如图3所示。进行分类之后,一方面,在村庄地区战略实施规划编制阶段,以此为基础可以与近期建设规划衔接制定一定规划周期(年度)内各类村庄的改造目标。例如依据2015—2020年村庄地区低效用地盘活的总量目标要求,可将目标分解为改造30%的刚性村、10%的弹性村、5%的一般远郊村等(比例为情景假设)。而另一方面,也可以依托该分类方法动态监督各类村庄的变化,尤其是一般远郊村向弹性二元村,弹性二元村向刚性二元村的转化。
图3 广州农村地区不同类型村庄空间分布
三、各类村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分析
那么基于该分类方法所得出的村庄在其他社会、经济维度上是否也可以反映村庄城镇化转型呢?为验证二元结构转型的村庄分类方法的可信度,本文在村庄分类之后,首先比较各类型村庄的人口、就业、土地利用等基本情况,然后对部分村庄进行深入的调研访谈,对其产业结构、村集体组织、村庄居住环境进行比较(表1,表2)。
表1 不同类型村庄基本情况比较︱资料来源:根据广州市规划局村庄调查数据库相关数据整理。
表2 不同类型村庄经济社会发展特征
(1)刚性二元村虽仍处于都市边缘区,但已经具有类“城中村”的特征。
第一,刚性村以占农村地区11%的宅基地承载了该区域31%的外来人口、弹性村以36%的宅基地承担了46%的外来人口,刚性村宅基地全村平均2.6层,可见刚性村内住宅用地的人口承载较高、建筑强度较大。
第二,刚性村内外来人口比重平均达到74%,平均每个村有6149名外来人口、户籍家庭每户3名外来人口,在三类村庄中,刚性村的村民个人人均收入、集体人均收入都最高,可见租赁经济、服务业经济已成为该类村庄的主要收入来源。
第三,虽然刚性二元村的平均村域面积在三类村庄中最小(196hm2),建设用地比重达77%,村域土地开发强度较大,但宅基地和集体经济项目用地分别只占建设用地比重的13%和12%。由此可见,村域已有大部分土地完成土地征用,属于类“都市村庄”。同时刚性村也是“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集中地区,“三旧用地”占建设用地的40%。
(2)弹性二元村仍处于“城-乡”过渡状态,属于真正意义上的都市边缘区。
第一,弹性二元村虽然平均外来人口比重达到48%,但建设用地比重平均值仅为40%,村庄内仍有大面积的农用地。事实上,在弹性村仍有32%的本地户籍就业人口以务农为主,而且与刚性二元村相比,弹性二元村的村域面积较大(平均面积为436hm2)。
第二,宅基地和集体经济项目用地分别占建设用地比重的13%和12%。这些建设用地基本上都被划定为“三旧用地”,这一比例远高于一般远郊村。在一般远郊村,仅有16%的建设用地属于“三旧用地”。
第三,弹性村依靠农村地区46%的集体经济项目用地,吸引了46%的外来就业人口,而刚性村则依靠14%的集体经济项目用地,吸引了31%的外来人口。集体经济用地面积相同条件下,刚性村吸引的外来人口数量超过弹性村。而形成这一差异的原因,并非由于刚性村集体经济项目用地效率更高,而是这两类村庄中外来人口职住空间上的差异,刚性二元村中很多外来人口只在村内居住,而在市区就业,而弹性二元村内外来人口则更多是在本村居住和就业。
(3)一般远郊村受城市化进程影响较小,其面临的核心问题是宅基地和村庄经济发展问题。
第一,一般远郊村与其他两类村庄相比,本地户籍家庭数量差别不大(村均2000户),但平均宅基地面积仅有8hm2,与之相比,刚性村和弹性村的平均宅基地面积分别为13hm2和14hm2,远郊村地区尤其是增城市的新增分户无法落实宅基地需求,集聚了61%的“历史欠房户”问题。
第二,远郊村仍有平均53%的户籍人口从事农业劳动,村民人均年收入仅为9587元,村集体财政收入更是远少于刚性村和弹性村,这也对远郊地区的村级治理产生较大的影响。由于一般远郊村的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弱,所以对其集体组织成员的约束力较低,村民参与集体事务的意愿也不高。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快速城镇化地区,村庄之间经济社会结构分异现象明显。而在村庄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急需一种有效的村庄分类工具,能够帮助规划师更加便捷地了解城镇化的影响程度,把握村庄的差异性,并提出相匹配的规划目标、政策和实施工具。但是,已有的村庄分类方法,或者基于社会学、人类学的研究与案例分析,需要通过深入分析寻找规律,而且学科之间、领域之间的视角和维度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规划具体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不易操作和掌握;或者,基于经验判断和村庄的区位进行分类,但是缺乏客观的事实依据,而且分类难以随着村庄经济社会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本文基于二元结构理论,通过分析农村地区村庄二元结构冲突和转型的难易程度,将村庄分为三类:刚性二元村、弹性二元村和一般远郊村。然后以广州农村地区为例,以村庄中外来人口比例和村集体建设用地比例作为核心指标,将村庄进行分类。然后,再深入比较按此分类不同类型村庄在产业结构、集体经济、村庄建设、居住环境等维度的差异。研究结果表明,该分类方法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快速城市化地区村庄之间在人口、社会、经济和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分异,并可以据此有针对性地制定村庄规划,采取与村庄社会经济环境更加适合的治理模式[31,32],实现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督与村庄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林冬娜、邓小云
文章来源: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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