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文章导读】身份制的农民、市场经济与乡村规划

城乡规划以人为本,具体到乡村规划就需要明确乡村发展的主体,乡村规划的对象与目的,乡村规划的特征与实质等基本概念;城市规划是市场失灵的产物,那么乡村规划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如何?农民作为社会要素,农村作为空间地理要素、市场机制作为乡村发展制度因素是乡村规划核心内容,从历史、政治与经济制度层面澄清这些基本概念,认清这些要素的基本特征,对我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正确制定乡村规划,保护和促进乡村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 

本刊2017年第2期刊登了周游、周剑云的论文《身份制的农民、市场经济与乡村规划》,首先辨析了划分农民的职业特征与身份特征,进而指出农民身份制是乡村发展困境的政治原因,并且农民身份的政治制度的安排与其保护农民的目的相背离,同时还指出农民封建身份制与市场经济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其次,市场经济下农民身份的制度安排是失效的,乡村发展的市场化又会侵蚀农村、农业和自然环境,并威胁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城市的生态环境和村庄自身的历史文化遗产,这就是市场经济下乡村规划需要解决的目标与任务。第三,村庄依据所处的区域功能和发展目标从属于该功能区域的规划类型,只有规划发展目标仍然保持乡村功能和形态的乡村适用乡村规划,但是这类地区的乡村规划不应是现行法定规划体系中的村庄规划,而是落实国家政策、区域发展目标的工具,乡村规划的目的是以乡村规划的方式将保护农民的责任主体由国家分解到利益相关的地方政府,明确城市承担起乡村保护的责任,并利用乡村规划促进农民身份的转化,真正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详情敬请关注本刊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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