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智慧国土空间规划”有哪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呢?今天为大家推荐关于“智慧国土空间规划”的问答汇总,相关问题及回答来自国地云讲堂“智慧国土空间规划”专场直播,主要包含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及“三区三线”、信息系统建设、数据整理等问题、其他专业问题、学习及技能专业发展六个方面。4月5日,国地云讲堂第二场“智慧自然资源”专场免费开讲,欢迎大家扫描文末二维码报名参加。
3月28日,由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地理专业委员会、中国土地学会土地经济分会指导,国地科技等主办的“国地云讲堂”2020第一期之“智慧国土空间规划”专场火热开播。直播当天在线观看人数累计超1.5w人次,学员们的学习热情高涨,在互动交流环节,提出了许多技术相关问题,因直播时长的限制,部分学员的提问无法现场一一回答,为此,本号特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并邀请主讲专家进行答疑解惑,以飨读者。以下回答纯属个人经验和观点,仅供参考。
一、国土空间规划
Q:请问,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县(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深度有什么区别?特别是市级也要求做中心城区范围的规划,这个跟区规划有什么区别,范围都是一致的?有的地方要求市辖区不单独再编区级规划,那么少一级,市级该做到什么深度?
A:
(2)“双评价”、“双评估”方面:市级必做,县(区)原则不做,可在市级基础上根据县(区)的情况进行深化、细化。
(3)专题研究方面:如果市级层面先行开展了,县(区)层面没有必要重复做,可针对县(区)情况,对重点问题开展深化研究或新增专题。
(4)空间格局与功能、用地、设施布局方面:
市级与县(区)级国土空间规划核心内容的区别
(1)对于规划人口规模200万以下的地市:如果市级中心城区范围涵盖了市辖区的大部分范围(超过50%),可不单独编制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市级层面统筹覆盖,中心城区的编制内容深度达到县级规划深度。如果市辖区的部分范围(低于50%)纳入市级中心城区范围,建议单独编制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可不单独编制,可与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编制内容深度达到县级规划深度。
(2)对于规划人口规模200万以上的地市:建议各市辖区在市级规划的基础上,单独编制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可不单独编制,可与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编制内容深度达到县级规划深度。
二:“双评价”及“三区三线”
Q1:五级规划体系下“三线”在每一级规划中的具体做法与空间精度、深度问题?小尺度如镇“三区三线”如何与大尺度如县区市对接、矫正?
A:“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作为刚性的管控底线,在县乡级规划中的做法和空间精度都应该是落边界。城镇开发边界在县一级中也应该划定到地块,乡镇级与之衔接。
Q2:开发边界在市级和县级、镇级分别做到哪个深度?
A:城镇开发边界在市一级是示意,在县一级中需划定到地块,乡镇级与之衔接。
A: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三线是“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环保系统划定的“三线一单”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其中两个“生态保护红线”应该是一致的,环保系统的其他“两线一单”应该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中需要协调实施的规则。
A:“双评价”现在对于基础数据的精度没有要求,但按规定下位评价应充分衔接上位评价结果,因此只要能够做到上、下位评价结果边界保持一致即可,具体基础数据精度可按需求调整。
A:开发边界划定系统最主要的功能是引入深度学习的方法,根据地区的现状情况,判定区域发展的驱动因素去模拟该区域到某时期的城市发展规模。至于拟开发项目选址,则可以根据模拟后的情况去判定落在某处比较合适。
A: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应该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是严格一致的,基本农田储备区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外的优质耕地,可以用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在目前可以调整的条件具体见《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A: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是一条刚性红线,划定以后非国家规定的情况不允许调整。国土生态修复规划中涉及耕地与基本农田的整治,主要是着眼于安排耕地提质改造或开垦耕地等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通过工程措施来提高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或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兼顾。“三调”耕地整改工作需要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要求来进行。
Q8: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划定和空间规划如何融合?
A: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的结果,应该是空间规划编制中空间布局的一个重要内容。现在储备区划定任务在前,后续空间规划就应充分考虑储备区的布局,将储备区划定成果纳入到空间规划中,有划定不合理的地方需在空间规划中及时调整。
A:省级的生态保护红线即是能够在空间布局上落实的红线,市县是否要划定二级生态红线可根据自身的需求来判定。
三、信息系统建设
Q1: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靠市场,还是靠政府来推广应用呢?
A: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国家到市县级均需和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该系统是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推动下来建设和应用的。
结合国地科技空间规划信息化建设的广泛实践来看,单纯为满足行政要求而开展的信息系统建设一般使用率不高,只有结合业主实际的业务需求,进行定制化、个性化功能设计开发的系统才真正具有生命力,只有经过市场经验的系统才能真正的实现广泛的推广与应用。这就要求我们在系统开发时必须以业务为导向,在充分了解业主需求的基础上,在满足系统基本功能要求的同时进行符合本地特色业务需求的拓展功能设计,并结合实际业务场景、用户习惯等因素来进行界面设计,同时加强本地化服务,以使我们的信息化产品能真正满足市场需求。
A:信息化建设能有效提升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的效率。首先在编制阶段,可以提供统一、权威的数据底板,包括现状数据、(上层次规划、专项规划)传导要求、管理数据等,有利于清晰编制要求,提升编制效率;在技术审查阶段,能够实现与上层次空间总体规划指标符合性、空间一致性的自动审查,以及与各专项规划在设施布局、承载能力等方面的衔接行审查;通过制定统一的审查规则,可以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控制指标进行自动审查,减少人工审查主观性、片面性所带来的不足。
结合自然资源一体化业务审批系统的建设,可以在梳理、规范详细规划审批流程的基础上,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流程的线上意见征询及其他各部门的技术审查,并对各个审查阶段的编制成果、审查意见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对每个阶段成果的自动比对,减少审查过程中规划修改的随意性,并确保审查意见能修改落实到位。
四、数据整理等问题
A:国家是否会制定统一的基数转换方案,尚未收到明确消息。因国家已出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在“两统一”职责下,存在出具全国性的基数转换技术规范的必要和需求。
但各地也存在国家规范的基础上,出具进一步细化的基数转换方案的需要,以满足各地基数转换工作的实际需要。目前,广东省和浙江省根据当地省、市、县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文件,结合地方实际需求,已有针对基数转换工作开展相关指导性文件的制定,如《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及审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换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A:数据整理,一般包括基础地理、现状调查、空间管理等数据,有些也将各类历史规划数据整合进来。数据整理的工作范围一般按工作需求、地方现有数据情况,通过合同进行约定。一般根据具体的技术要求、工作基础、工作内容、工作量以及其他组织协调条件等情况,综合确定具体费用。
A:由于各部门调查认定标准不同,会存在矛盾区域,应按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选用合适的数据,有法定数据来源的要选用法定数据,不同类型的数据应以该类数据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或提供的数据为准。如对于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要按规定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主,对于人口经济类数据,应以统计局提供的法定数据为准。
A:保留原始数据,检查数据拓扑关系,保障数据完整性的前提下,在征求数据所属部门意见后,做好接边处理工作。对于重叠部分有冲突的,建议征求原设计或原业务负责单位意见,或按“旧的服从新的、精度低的服从精度高的、非法定的服从法定”的原则,在征得相关单位同意后进行处理。
A: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POI数据中,各地图平台同类兴趣点信息不一致。
(2)爬取数据大部分为84坐标,对比常用大地2000坐标,兴趣点位置有微小的差别(小面积地块偏移比较明显)。
(3)爬取下来的信息杂乱,无效信息多,数据清洗工作量较大。
解决对策:
(1)多平台爬取并比对信息,减少信息误差。同时,对比可获取的官方数据,提高数据精确性。
(2)在做宏观上的判断时,微小的误差对结果影响较小,可忽略不计。在要求数据精确的情况下,可对坐标进行转换,提高准确性。
(3)通过信息筛选工具对数据进行清洗,对有效信息进行筛选及整理。在信息要求比较精确的情况下,需通过人工识别的方式进行整理,减少误差。
A:移动终端数据和城市运行与监测数据涉及数据隐私问题,本部分数据获取难度较大,如何有效管理隐私既是一个技术问题,又是一个社会问题。为了实现大数据的潜在价值,这个问题必须从技术和社会两个角度加以解决。
对策建议:
(1)通过与三大运营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构建数据生态链。
(2)开发大数据评估与监测系统,后台处理数据,前端展示直观易操作的控制界面。
A: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生态修复规划定位为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专项规划,应遵循并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生态修复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在编制总体规划时需要对区域内的生态修复目标和重点等核心内容做出安排,这就需要提前对生态修复进行深入研究。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阶段,通过开展生态修复专题研究,或提前开展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来实现两者的协同。
A:在现阶段编制的村庄规划中,若地块已经进行了拆旧复垦,村庄规划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局安排。因现行土规还在法定规划期限,因此村庄规划应在不能突破现行土规规定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进行布局调整。
A:“三调”数据正式启用后,拆旧复垦项目的基础数据将以“三调”数据为准,由于“三调”地类与“二调”地类存在差别,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比如“二调”地类为农村居民点,在“三调”中有可能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
A: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函〔2018〕19号)中要求:“(四)严格管理。强化后期管护,未经批准,严禁擅自用于非农建设。” 也就是说,通过拆旧复垦形成的农用地,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是严禁擅自调整为建设用地的。
六、学习及技能专业发展
Q1:作为传统的城乡规划师,学习数据抓取和数据分析这种新技能,感觉很有难度,请问这类规划师如何破局?
A:传统城乡规划师因其专业技能和对规划的理解,是能更好地理解这类数据的用途,能更加地发挥这些数据在空间规划中的作用,现在比较欠缺的,可能是对这类数据的获取、处理、分析及可视化表达。针对这一问题,可以与数据爬取、大数据分析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团队共同完成,或通过参加培训学习,迅速掌握这部分技能。
另外,因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现在市场上也有非常多,并且非常优势的专业数据服务公司,国地科技就是一家致力发展成为“空间大数据综合服务商”的专业规划和空间数据技术服务公司,在无法及时满足自身数据分析处理需求时,可以与这类公司进行合作。
A:地信专业是近30年来开设的一门集地理学、计算机、遥感技术和地图学于一体的边缘学科,是信息技术在地图的制图、表达、管理与应用的一门学科。该专业是空间规划类工作的重要基础,空间规划的基础数据调查处理、数据统计与数据建库以及图件制作,均涉及该专业技术知识。
针对该专业同学从事空间规划工作而言,一般是以数据处理分析、建库及制图等快速切入规划工作,再通过不断学习规划专业知识,包括自然资源管理、城市规划原理、城乡规划与设计等各类专业知识及政策技术要求,理解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并通过实践磨练,逐步由处理分析数据的技能型才成长为业务及技能均精通的专业型人才,最终达到全面掌握空间规划各流程专业知识、形成空间规划全过程管理与实施能力。
A:构建空间规划体系是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到2020年,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并明确提出“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整合目前各部门分头编制的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统一的空间规划,实现规划全覆盖。”“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构建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着力解决空间性规划重叠冲突、部门职责交叉重复、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
随着自然资源管理机构改革的逐步推进,国家通过下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明确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主要目标、总体框架、编制要求、实施与监督、法规与政策保障等内容,其中明确提出构建“国家、省、市、县、乡镇”和“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五级三类空间规划体系,并提出“健全用途管制制度。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另外还提出“完善法规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为空间规划提供法律保障。
以上就是国地云讲堂“智慧国土空间规划”专场问答汇总的全部内容啦。本周日,09:30—12:00,国地云讲堂“智慧自然资源”专场免费直播,欢迎大家报名参加~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国匠城):规划问答:“智慧国土空间规划”问答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