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市级“点状供地”政策分享

市级“点状供地”政策分享


小编:本周规划师成长学社的专题是“点状供地”。今天为大家推荐的是市级“点状供地”相关政策。


第一部分是实施点状供地促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实施乡村振兴项目点状用地分类办理指引》明确提出点状用地项目须为实施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及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需的零星、分散用地。


《惠州市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点状供地项目在符合上级规划条件下,按照农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环境风貌不破坏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居民点布局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统筹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优化调整村建设用地布局。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实施点状供地 助力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各镇街(园区)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不超过 5%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先用于保障点状供地项目建设。


《张家界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用地改革试点办法(试行)》中的改革试点用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流转集体土地整体开发的总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亩,单个建设地块用地面积不超过30亩,建设地块间距不少于12米,以项目区为单元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按照建(构)筑物垂直投影占地面积灵活规划布局建设用地,以“建多少、转多少、供多少”的原则进行点状报批和供应的项目用地方式。


《鄂州市关于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点状用地的指导意见(送审稿)》指出,点状用地是指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服务农业生产、农文旅结合或农村生活环境改善,确需在村庄建设边界外使用的零星、分散建设用地。点状用地不得脱离农业生产单独实施,与其依托的农业农村资源形成完整的项目区,点状用地规模与项目区面积相挂钩。


如何查看学社分享?


市级“点状供地”政策分享

扫码查看

案例分享


市级“点状供地”政策分享



第二部分是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相关政策:


《阳江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状供地项目以项目区为单位供地,项目区为单个地块的,按建设地块单个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并供地;项目区为多个地块的,应结合实际需要整体规划建设,合理确定不同地块的面积、用途,按建设地块搭配或组合为一宗地整体供应。


《肇庆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聚焦乡村产业振兴,以乡村产业用地规划覆盖不到位、规模指标难落实、用地模式不灵活等问题为导向,以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为目标,按照“一个聚焦、多点发力”的思路,通过进一步规范明确规划、用地、供地、登记、监管全流程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中山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指出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的,可实施点状供地。全市每年可批准项目不超过10个;单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2公顷。


《河源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试行)》率先构建了点状供地项目“1+N”的并联审批模式,即:在《点状供地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附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用地报批方案、林地利用规划方案、供地方案等打包形成“1+N”的总体实施方案。待《实施方案》批复后再依规定程序并联开展用地调规、农转用审批等流程,推动实现点状供地项目“一次过会、全程通行”。


《梅州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试行)》提出点状供地项目“1+N”实施方案报批和并联实施机制。乡村产业项目需要实施点状供地的,由该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向当地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涉及多个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可联合申请,并配合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点状供地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详见《××点状供地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韶关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试行)(韶府规〔2022〕9号)》提出,点状供地项目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韶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前的过渡期内可按相关规定做好规划衔接。点状供地项目按项目建设方案核算规划技术指标。


如何查看学社分享?


市级“点状供地”政策分享

扫码查看

案例分享


市级“点状供地”政策分享


近期专题总结PPT推荐:



会员权益及加入方式


市级“点状供地”政策分享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国匠城):市级“点状供地”政策分享

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