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23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首届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年会上关于“探索建立专项规划名录清单及相应的审查工作机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理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关系,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国自然资源报》开设《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管理》专栏,陆续推出各地特色经验。首批已介绍2023年6月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工作部署会上交流的6个省市经验。第二批介绍具有地方特色的专项规划统筹管理优秀案例,今天推出江苏篇。
加强人防规划统筹管理,是引领人防工程建设、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增强城市安全韧性的现实需要。多年以来,江苏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国防动员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部门协作,统筹推进人防工程建设与地下空间开发融合发展,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建设规模、水平一直处于全国前列。但在取得了突出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人防工程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均衡、利用效率低等问题,尤其是城市老旧城区普遍存在人防工程规模不足、与人口分布不匹配等现象。
为推动人防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促进人防工程规划更加科学、建设更加合理、平战结合作用有效发挥,省国动办、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出台《关于做好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落实“多规合一”要求,对人防专项规划编制、详细规划落实、规划审批协同等作出了明确要求。《通知》有效解决了当前人防规划落实路径不明晰、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指明了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方向,对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通知》重点聚焦以下四方面内容:

明确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一项重要的专项规划,应当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衔接核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要统筹安排各类人防设施空间布局,促进“薄弱地区”补短板。鼓励提升专项规划编制水平,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指标深化研究,因地制宜细化城市各片区组团的具体配建指标。专项规划批准后,国防动员主管部门要将规划成果矢量数据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方可作为后续详细规划编制的依据。

进一步强调详细规划作为各类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活动、专项规划空间落实的法定作用。以高质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为目标,引导优化人防工程结构、完善功能配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或调整详细规划时,要深化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中的人防专项规划核心内容要求,明确重点人防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建设规模,并征求国防动员主管部门意见,确保规划传导到位。

进一步强调规划条件、规划许可对指导约束建设项目的法定作用。国防动员主管部门要会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信息共享机制和协作机制,并依据人防工程建设规划、配建指标和相关政策标准等,确定具体地块人防工程建设规模、战时功能、位置等建设要求,报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将其纳入规划条件。在规划许可方面,国防动员主管部门应严格民用建筑新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并将结果及时推送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保人防工程建设符合规划条件和战时需求。

进一步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国防动员主管部门应牵头对学校操场、公园绿地、广场、公交场站等具有人防工程建设潜力的用地和设施进行梳理,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统筹运用规划、土地等政策工具并用好人防建设资金,加强老旧城区等人防薄弱片区的公益性人防工程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平时停车、战时防护需求。在不改变建设用地主要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建设人防工程。
文章来源:自然资源部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中国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管理丨江苏:推动人防规划“多规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