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武汉市江岸区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项目概念方案征集公告

城市公共交通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的社会公益事业,为推动国家和省关于交通运输重大战略落实,加快构建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武汉市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全域公交优先发展,大力支持公交场站建设,提升武汉市主城区公交设施建设水平。
武汉市公交集团为保障江岸地区公交车辆停放保养需求,贯彻落实公交车辆新能源化的同时推动城市更新改造,启动了“江岸区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项目”前期工作,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区位

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项目位于江岸区丹水池街道,堤边路与京广铁路交汇处西南角。

武汉市江岸区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项目概念方案征集公告

图1 项目区位图

(二)区域现状用地

项目用地现为游湖公交停保场,用地西邻锦湖金利花园现状小区,南邻俱乐部等现状小区,北侧为佰昌公馆现状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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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项目周边用地现状

(三)交通条件

项目用地北侧为堤边路,主干路(解放大道以东),道路红线宽40米;东侧为江岸路,支路,道路红线宽20米。

规划范围及场地条件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5849.3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用地内现有构建筑物11处,总建筑面积约1.93万平方米。

武汉市江岸区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项目概念方案征集公告

图3 项目规划范围图

武汉市江岸区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项目概念方案征集公告

图4 场地内部现状建筑


二、建设规模及要求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1、项目拟建一座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5849.3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

2、最大计容面积不超过101000平方米,其中公交功能建筑面积68000平方米,出租车停车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3、地上建筑应包含公交停保楼(含公交停车位400个,其中充电车位200个),公交配套用房;出租车停车楼(停车位600个,其中充电车位200个);配套服务用房(含开闭所)。

4、容积率约1.5,建筑密度约30%,绿化率约25%

(二)建筑与城市设计要求

1、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并不得对周边现状住宅建筑日照产生新影响)。

2、概念方案中主楼和群楼沿铁路沿线布置。

3、遵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政府248号令)、《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400号)、《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15-201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67-2019)等有关规定执行。

4、项目应配建公交停车泊位不少于400个,出租车停车位不少于600个,并按照《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15-2011),满足公交维保、公交智能调度以及新能源充电设施功能要求。

5、地上建构筑物后退道路红线需同时满足堤角过江通道和高速铁路相关退线控制要求。

6、项目用地内控制一处20m宽公共通道,连接堤边路与堤角前街,并保障公共通道的公共属性。

(三)其他要求

1、项目概念方案应包含初步成本测算内容,并不得超出估算总投资8.3亿元(不含充电设施等设备投资),其中建安工程费不得超出6.3亿元。

2、项目建设应满足《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要求。

3、项目应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 (武政规 (2017)8号)、《关于印发<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城建规 (2020)1号)要求执行。

4、遵照《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武汉市民防办公室关于严格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的决定>(省政府411 号令)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5、新建建筑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和政策,并遵照《关于印发<武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 (武城建 (2021)3号)执行。

6、室外地坪标高应满足防洪及管线设置要求,与周边道路相协调。

7、该地块位于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项目建设应符合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要求。

8、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轨道交通以及道路、市政等线性工程控制要求的,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可在满足建筑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按最新控制要求调整规划用地范围。


三、报名要求

1、本次征集采用公开报名方式,境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机构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均可报名。

2、设计机构必须具有经合法注册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报名参赛。

3、不接受联合体、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4、设计机构填写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jafazj@163.com,获取设计任务书和基础资料包,资信文件填写要求详见任务书。


四、征集流程

(一)报名阶段

设计机构提交报名表后,承办单位发放项目设计任务书和基础资料包;本次征集活动不组织集中踏勘,应征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实地考察。

报名截止日前,设计机构提交概念提案和资信文件后;承办单位对参赛设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汇总有效设计成果。

(二)评审阶段

本次活动由承办机构邀请相关专业的权威专家,组成专家评委会。承办机构邀请专家评委会,对提交的设计成果进行现场评审,现场决出第一、第二、第三名,并将前三名方案推荐给主办机构进一步决策。


五、成果要求

1、资信文件:包括设计机构概况、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相关工程项目业绩、从业内所获相关奖项等。

2、概念提案:提供纸质A3图册7份、A1展板2张及对应电子成果1份、电子汇报演示文件1份。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概念方案简介; 

·总平面图及经济技术指标; 

·建筑单体设计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表达建筑立面色彩和材质的图纸); 

·设计效果图; 

·设计分析图等其他表达设计构思的图纸;

·工程建设投资估算。


六、奖项设置

根据评选结果向前三名设计机构进行表彰,并发放获奖证书以及相应奖金(总计不超过10万元)。

方案评选出最佳方案奖1家,获得5万元设计费;第二名1家,获得3万元设计费;第三名1家,获得2万元设计费(上述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其他设计机构不予费用补偿


七、时间安排

本次征集时间为2024年1月—2024年2月,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表1 方案征集日程安排表

事项 时间
报名阶段 发布征集公告,报名通道开启 2024年1月9日
设计机构提交概念提案及资信文件,报名截止


2024年2月4日

17:00前


评审阶段 召开方案评审会(当日公布结果) 2024年2月6日

注:以上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如遇日程安排调整,将另行通知。


八、参赛规则

1、所有参赛设计机构应保障参赛作品在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标准要求下具备落地性与可实施性。

2、本次征集活动奖金含税,均以人民币在境内支付。

3、应征机构对应征作品享有署名权,经主办单位许可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作品。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咨询中使用应征方案成果,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在本项目的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方案成果,也可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还可对所有应征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方案成果。

4、应征机构应保证设计方案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若发生以上侵权行为,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或法律责任由设计机构承担;给主办单位造成的损失的,由应征方赔偿。

5、参赛机构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主办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并保护其知识产权。未经主办单位许可不得将图纸资料或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其他项目。

6、电子图纸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作者姓名和所在机构的文字或图案,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7、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机构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8、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9、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九、工作组织

主办方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岸分局

武汉公交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办方

武汉市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众规武汉”工作组

联系方式

13476129660  陈工

15527151276  左工

联系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范湖路101号富强国际大厦25层

联系邮箱:jafazj@163.com


武汉市江岸区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项目概念方案征集公告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众规武汉):武汉市江岸区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项目概念方案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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