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是我国土地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始终承载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
随着第34个全国土地日的临近,小编整理了2024年以来,全国各地在耕地保护方面所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点击标题即可查看文件全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共11章74条,包括总则、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其中耕地保护专章有八大举措需要重点关注。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全文共六个部分,包括: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并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专章中提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2024年耕地保护工作方案》明确扎实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违法行为,稳妥有序处置存量违法用地问题等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提升耕地保护管理水平。
《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全面规范土地复垦工作的重要举措。本办法以从严从实为总基调,严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审查、规范实施、验收程序和内容、突出监管职责、强化惩戒措施,确保土地复垦工作全面落实,牢牢守住我省生态修复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
5、山西:《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办法》的颁布施行,将极大提升山西全省土地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山西省实现高质量发展筑牢土地资源治理的法治根基。
山西省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明确指出今年年底前,山西将全面建立责任明确、监管到位、奖惩分明的田长制制度体系,确保高质量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耕地恢复工作平稳开展,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耕地恢复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2027年期间,对各耕地保护任务缺口市按每年10%的比例确认年度耕地恢复计划任务
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安徽省耕地保护常态化管理运行机制工作方案》,强调要强化各级各部门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制定并印发《福建省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为贯彻自然资源部统筹规范耕地保护卫星遥感(简称“卫片”)监测工作要求,解决卫片监测任务统筹不够、图斑重复提取下发、核实举证多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山东省制定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自然资源卫星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对省级自主开展的自然资源卫星遥感监测(以下监测卫片监测)进行了统筹规范。
山东省印发《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办法》,对上一年度各市耕地保护工作成效进行评价,其中对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对象第1—8名分二档奖励,最高分别奖励资金500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00亩。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广东省印发了《广东省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明确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统筹安排耕地保护重大行动和重点工程,为全省耕地保护工作提供行动指南。
宁夏近日印发《关于严格耕地保护落实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明确到202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100万亩,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5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24万亩,粮食安全基础更稳固。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国地科技):迎接全国土地日,最新耕地保护政策汇编(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