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村庄布局规划(2021 – 2035 年)》(草案公示稿)新鲜出炉。《规划》是对全市乡村地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指导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乡村地区涉及空间的规划和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要求。
科学布局乡村地区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是推进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关键举措,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青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
本次规划由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于2025年3月完成编制,发布公示稿。
规划期限从2021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范围涵盖青岛市陆域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乡村地区。它是对乡村地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全面安排,更是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关键依据。
规划遵循“保护优先、底线约束,城乡融合、县域统筹,因地制宜、科学分类”的原则。一方面,严守耕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底线,另一方面,推动城乡协同发展,根据村庄实际情况精准分类规划。
规划提出目标如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有效配置,释放乡村经济活力,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提供重要支撑。
在乡村功能分区上,《规划》划分为生态保育片区和乡村发展片区。生态保育片区集中在崂山、珠山 – 铁橛山等区域,以“人口疏解、规模严控”为导向,守护绿水青山;乡村发展片区则聚焦结构优化与产业融合,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多元化。
村庄分类方面,对于行政村,规划集聚提升类行政村710个、城郊融合类行政村128个、特色保护类行政村35个,暂不分类行政村29个,目前暂无搬迁撤并类行政村。
对于自然村,划分为中心培育型、品质提升型、特色保护型、增效优化型,对主体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村庄纳入城镇统筹。
规划划定了679个乡村社区生活圈,以组织融合、地域相邻等为统筹因素,服务半径约2公里,涵盖5 – 10个自然村,服务3000 – 8000人。在这个生活圈内,按照“社区级”和“自然村级”两个层级,精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形成多类型公共服务体系,涵盖终身教育、健康管理等10类设施,让乡村生活更加便捷舒适。
乡村风貌是乡村的“颜值”与“气质”。此次规划注重保护乡村自然景观和地方文脉,保持乡土建筑的质朴。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农村住房(独户宅基地)不超过3层,高度不超11米。根据自然地理格局,将乡村划分为山地、平原和滨海三大风貌区,进行差异化指引,让每个乡村都能展现独特魅力。
为了让规划从蓝图变为现实,一系列实施保障措施同步跟进。加强政策保障,探索土地、资金、产业等配套政策;强化信息化支撑,完善监督评估机制;加强规划传导,确保村庄单元的管控指标和引导要求落实到各级规划中。
以下是公示中的“一图读懂”内容,更多内容请参考以下公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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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国匠城):青岛市村庄布局规划(2021 – 2035 年)草案公示,未来乡村模样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