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多规合一”实施,深化市县空间规划改革,是2014年度62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也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2013年年底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积极推进市、县规划体制改革,探索能够实现“多规合一”的方式方法,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并以这个为基础,把一张蓝图干到底。
“多规合一”是在2014年3月16日公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才被国家首次明确提出的。其实,自2000年左右起,国家与地方都一直在探索“多规合一”,尝试规划改革。
萌芽期
起步期
蓬勃期
试点意义
开展“多规合一”试点,是解决市县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突出问题,保障市县规划有效实施的迫切要求;是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实现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是改革政府规划体制,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基础,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空间开发模式,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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