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免于办理基础(桩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支持建设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经与市建委会商,凡建设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 “服务协同”同意意见或由我局(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已基本稳定的认定意见后,可以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基础(桩基)工程施工许可证。免于办理基础(桩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特此通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30日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南京规划资源):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免于办理基础(桩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