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于20年前购买一套二手房,当时仅办理了交易备案,直到2018年才到不动产登记大厅要求以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其此类情况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并据此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书。周某对此表示不满,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同意其诉求。
为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中心全面梳理案件后,主动邀请周某面对面座谈,认真倾听其真实诉求和心声,了解到周某是出于担心联系不上卖方或者卖方会以共同申请登记为由提出额外条件,才坚持要求单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中心领导带领业务科室骨干,帮助当事人全面分析案情,耐心细致地说理释法,指导其如何与卖方真诚沟通取得理解,并表示如有需要可向卖方做进一步说明,周某逐步消除了疑虑,采纳了中心的建议,并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顺利与卖方取得联系。在卖方产生疑惑时,中心工作人员真诚客观地向双方说明了情况,给予了专业指导,打消了卖方的顾虑,卖方遂表示愿意配合办理登记。近日,买卖双方在约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大厅,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了转移登记手续,周某很快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他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并赞赏了中心主动担当、为民分忧的工作作风,当天主动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担当尽责勇作为,为民解忧暖人心,扎实做好保障民生工作。上半年通过诉前化解方式,切实帮助2起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解决了实际困难,得到了当事人一致认可,主动撤销诉讼,有效化解了矛盾,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维护了不动产登记部门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来源:江苏省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南京规划资源):20年前买房现在办证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妥善处理为民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