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征求意见稿)》和《地籍数据库第2部分:自然资源(征求意见稿)》两项行业标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不动产地籍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与编码、数据库结构、数据库更新和元数据等,适用于不动产地籍数据库建设以及不动产地籍数据的交换和共享等。相较于不动产登记机构和职能整合以来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不动产地籍数据库所能提供的数据能更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包括调查未登记,以及实际使用人在内的不动产信息,对于推进“地籍一张图”建设意义重大。
《地籍数据库 第2部分:自然资源(征求意见稿)》适用于指导自然资源地籍数据库建设与自然资源地籍数据的交换和共享等,是依照标准化工作的方法,对自然资源地籍数据库的要素内容、分类编码、空间要素分层、属性数据结构等进行深入研究,为自然资源地籍成果的一体化储存管理提供基础技术资料等方面的支持。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征求意见稿)》和《地籍数据库 第2部分:自然资源(征求意见稿)》两项行业标准意见的函
自然资办函〔2022〕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部有关司局,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地籍管理、建立健全地籍数据库的要求,规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更好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全流程管理,按照自然资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我部组织起草了《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征求意见稿)》和《地籍数据库 第2部分:自然资源(征求意见稿)》两项行业标准。现送你单位,请依据职责研提依据,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同时反馈意见电子版至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视同无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陆我部网站(www.mnr.gov.cn)“公开-标准规范”查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 曲歌010-66562930
邮箱:quge@mail.clspi.org.cn
2.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 温婧010-66558417/66557578(传)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
邮政编码:100812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2年1月24日
附件
1. 《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征求意见稿)》.pdf
2. 《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3. 《地籍数据库 第2部分:自然资源(征求意见稿)》.pdf
4. 《地籍数据库 第2部分:自然资源(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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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题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国地资讯):自然资源部对两项行业标准征求意见,与地籍数据库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