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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光亚 余惟佳 | 中国传统园林遗产保护的理念初探

 朱光亚 余惟佳 | 中国传统园林遗产保护的理念初探



摘要:

文章聚焦于传统中国园林遗产在新世纪的保护工作中面临的理论问题,指出中国传统园林遗产保护区别于普通的建筑遗产保护,也与西方古典园林遗产保护有所不同。文章认为,园林遗产的保护修缮不仅涉及到如何维系原有的生态系统和发挥其作为生态环境资源的作用,也涉及到如何传承中国的文化传统和发挥中国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的作用。文章从七个方面提出修缮与利用传统园林遗产的理念,也提出在以传承为目标的项目中,应结合园林遗产的类别和可能的愿景,补充更多的展示和利用的方式




中国传统园林遗产保护的理念初探


朱光亚 余惟佳



在复兴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的领域不断扩大,其中中国的传统园林遗产由于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新世纪中引起格外的关注,本文即聚焦这一问题就传统园林遗产保护的基本理念做一探讨。


1 中国传统园林遗产及其状况 

1.1 中国传统园林遗产的界定与类型


中国传统园林遗产是指那些在历史上曾经存在并留有痕迹的园林类遗产。按当 代的解释,遗产包括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或 曰有形的和无形的)两类。本文讨论的是那些能够落到空间场所上的物质形态的传统园林遗存,及其所承载的相关联的非物质的园林文化的精神遗产。 


几十年来发生在华夏大地上的案例, 从可视性来分,传统园林遗产可分为可见 的延续性园林遗产(如颐和园和北海公园)、 可见的遗址性遗产(如圆明园遗址)和暂时不具备可视性的埋藏于地下的园林遗产(如杭州德寿宫北苑遗址的未发掘部分) 三大类。以法律地位而言,即按是否受到法律保护来分,可分为纳入各类有保护级别的园林遗产(包括各等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等)和尚未纳入各类法定保护名单的园林遗产。按价值高低来分(与保护等级相关,但未必正相关),可分为高价值园林遗产、中等价值园林遗产,以及低价值园林遗产三类。还可以按利用方式来分,则可分为延续性的园林遗产(如拙政园等本色功能的延续)和功能扩展性利用的遗产(全部或局部,如环秀山庄用作苏州刺绣研究所等,其主要功能发生改变) 两大类。另外,若以产权归属、修复方式,或者历史上的功能定位来分,还可以分许多类。实际案例有时是几种遗产类型的综合,例如一部分是延续性的,另一部分则属于遗址性的。本文聚焦当代的保护、利用与传承问题,因而着重于前面几种分类下的深入讨论。


1.2 当下中国传统园林遗产保护利用的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的四十余年,我国园林遗产保护取得的伟大成就有目共睹,但因 为城市化进程的高速推进,园林遗产保护还存在甚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兹列举如下:


(1)管理中的保护意识不足——在我国的现行行政体制下,大量对外开放的园 林划归园林系统管理,而其他建筑遗产多归文物系统管理。除了杭州等少数城市将两个系统合并,相关法规贯彻较为全面外, 许多城市的园林遗产管理中缺少本系统中着眼于文物保护即着眼于以真实性为基础的保护利用要求,十分依赖于来自外部文物系统的监督和专家的指导。他们在改革开放以来的长时段中,比较看重的是绿化植栽和环境的除旧布新,忽视了保护历史文化载体的真实性及其相关历史信息的重要作用,以致档案不全并随意加减,部分古树名木未能作为文物本体加以对待,对建筑拆除改建动作过大等现象多有发生。 


(2)核心保护区内无根据的新建—— 由于传统园林总体上格局自由,加上对历史档案缺少深入研究,有关部门常常放宽了复建部分的门槛,或为了赶工期而违背学术原则和行政程序,想当然地移花接木,或按当下技法复建古代建筑,或硬按新设计建设,破坏了地下遗址及相关信息。


(3)不当修缮——尤其发生在对园林遗产里山石砌体的修缮中,由于技艺传承不佳,或者不研究遗产中的原有立意和技法取向,只凭自己仅有的技艺主管修缮,还有甚多主管部门对假山山石砌体修缮时的定额按照土石方工程或者按石材吨位计价,贬低叠山中艺术家的付出,使得园林景观越修越差。


(4)保护利用模式失当——主要发生在各类园林遗址地上,脱离该地的具体环境和文脉,只关注遗址本身的保护利用,或者只是保护遗址,或者只想复建一个园林形成旅游点,往往投入甚多而展示效果甚差,使景点成为政府的负担。


(5)急功近利,自毁资源——中国古代各类园林甚多,江南城市历史城区内尚存不少私家园林和庭园的残迹,郊野则有不少和寺观结合的公共园林或其残迹,地方政府出于房地产经济的思路和短期内获得利益的考虑,未经考古探查就大规模推进房地产项目,使得地下的城市文化资源毁于一旦,至为痛心。


(6)关注利用而忽视传承——多数地面以上的延续性园林遗产是作为旅游资源对公众开放的,旅游项目运作区别于遗产保护的一大特点就是往往忽略遗产历史和本体的真实性。对于普通旅游业而言,可以弄假成真,可以无中生有。因而各地对园林遗产的可信历史及其档案的搜集和研究都做得不够,关注世俗游客对新奇性、娱乐性的需求,而忽视了传统园林遗产通过文化熏陶和性情陶冶所产生的深层的教化与启迪作用。文化传承近年才出现在有关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中,且具体办法还在探索中。


1.3 中国传统园林遗产保护利用的机遇


中国传统园林遗产的保护利用虽然问题甚多,但历史发展还是为我们提供了前 所未有的机遇,国人应当直面问题,去创造园林发展的新局面。 


首先就是 21 世纪面临的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已经促使人类改变以往的生存模式,面对这一挑战,中国已将建设生态文明添加到新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中。党的十九大宣示“新时代”的到来,放眼世界,正当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需要新思想、 新观点、新战略、新举措来应对此一局面。 


十九大提出新时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目标,使得建设生态文明成为“十四五”时期的发展计划中极为重要的战略性任务。而园林遗产具有的生态潜力无疑将鼓舞各地政府和人民致力于对其进行保护和利用。 


自 2013 年以来,我国的城乡建设由增量扩张为主进入到以存量更新为主的新阶段后,更使得人们对建成环境品质的提升发生兴趣。 


传统文化的传承近年来获得了从高层到基层的一致重视,已成为从学界到实业 界以及普通百姓普遍关注的问题,这一新的切入点无疑会为纠正遗产管理工作中重利用、轻传承的趋势提供机遇。传统园林本来就是百姓们喜闻乐见的休憩和文化陶冶之地,获得重视应是顺理成章的。 


随着中国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界的交流不断加深,以及自身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探讨,对园林遗产的更高水平的保护和利用也已经具备了基本的条件。


2 在比较中认识中国传统园林遗产保护的特殊性


讨论园林遗产保护的理论、原则、理念, 就必须关注到园林遗产特别是中国传统园林遗产保护工作中的若干特殊性,这些特殊性通过比较研究就会让大家走进园林遗产保护中有针对性的理论思考。首先是修缮园林遗产和修缮纯建筑遗产的差异性, 其二是修缮中国古典园林遗产和修缮西式园林遗产的差异性,其三是修缮、整治园林遗产和不修缮、不整治园林遗产的差异性。有了这三方面的比较,基本特征和理念即可梳理呈现。


2.1 和建筑遗产保护的比较辨析


园林遗产和纯建筑类遗产都是人工伟力所创造出来的物质形态,都属于文化遗 产中的物质遗产,也都积淀着非物质的无形遗产。园林遗产属于广义的建筑遗产的一部分。中国园林遗产的保护修缮除了与中国建筑遗产有相似的一些原则,例如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需要价值评估及制定保护措施之外,还有不同的保护要求, 这些不同之处形成了园林遗产保护和利用中不能掉以轻心的特点。 


第一,狭义的园林概念和建筑概念的最大区别在于,在建筑设计和建造过程中山石、绿化和其他小品是被看成建筑的环境要素;而在园林中它们直接构成了园林的基本设计构成要素,而不能被列入环境的辅助构成中。这就使得我们在园林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中切切不能将山石、植栽、小品等等闲视之。尤其是在传统的山水型园林中, 按扬州叠山名匠方惠先生的认识,建筑甚至是从属于山水要素的。 


第二,建筑载体是相对静态的,其变化是较小的,无生命的变化;而花木植栽是动态的,其变化是较大的,是生命力直接呈现的变化。这就使得对建筑遗产保护时的保持一定状态和形式的要求在园林遗产保护时往往进退失据。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种差异,各类建筑(除了纳入园林中的建筑)在封建社 会里其规模、形制、色彩等都受到礼制的约束,体现封建社会里的社会等级和人际关系的秩序;园林的功能和形制则较为自由,总的目标是营造山林气氛。正是在园林里,园主的某种高于现实的精神需求的艺术理想获得表达,思想桎梏获得解脱, 精英文化在这里获得结晶,因而传统园林遗产较普通建筑遗产有更高品位的文化积淀,是文化传承的良好载体。


2.2 和欧洲古典园林遗产保护修缮的比较辨析


中国古典园林遗产和欧洲等西方古典园林遗产作为人类构筑自己与自然相处的 环境工程的文明成果,自然会有不少相同或相似之处,例如在构筑过程中都要使用自然要素和人工要素;都要力图体现自己与自然的关系和生活的理想;作为园林遗产在保护过程中都具有不同于普通纯建筑遗产的类型特征;多数不可能保持冷冻的标本状态来进行展示;都在植物栽培方面面临相同或相似的维持生长的问题;所采用的保护技术也多是普适的;保护理念的一部分,例如关于建立在史料研究成果和价值评估基础上的保护工作路线相同或相近;保护必须关注园林所特有的、诗意的艺术性整体环境。欧洲更积累了近代以来社会整体进步的大量经验和理论,不少都具有普世价值因而同样可以运用在中国古典园林的保护实践中。 


但是因为园林遗产必然涉及到作为价值主体的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文化,也就必 然带来了价值取向的差异,继而带来保护和利用过程中的差异性。前辈学者曾经讨论过这种差异性,本文也简略归纳几点。 


最重要的差异来自于东西方不同的自然观。西方基督教文化中的自然观一如《圣经 · 创世纪》所反映的那样,上帝创造了世界,最后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然后将世界交给人来命名和管理。这种认识成为西方文化的深层积淀,因而人和周围的自然界是二分的,人是作为自然的对立物而存在的。但是在中国和汉字文化圈的其它东亚国家中,人是属于自然的一部分,汉字的“自然”两字包含着人类自己和外界的所以然,其本意就是听凭发生,自自然然;直到西风东渐之后,才选择了这两个汉字用作翻译“nature”这一外在于己的客观世界的术语,从那时起,这一术语的内涵,特别是作为学术用语的内涵发生了改变,但积淀在东亚人身心中的文化潜意 识还继续保留着——直到今天,中国人还在用“天人合一”来说明某种艺术、某种状态达到了最高级别,那就是将人自身融 汇于天地造化之中,那就是最高的自自然然。和大部分西方古典园林强化表现人工技法相反,古代中国造园赞美“虽由人作, 宛若天开”的技艺,即在国人看来,巧妙的“人作”应当和自然浑然一体。文明不存在孰优孰劣问题,我们关注这种差异是因为它必然影响到处理园林遗产的生态问题时技术路线的选择。 


与之相伴的便是东西方审美标准的差异,新与旧的和谐关系是东西方共同强调的, 但是一如钱穆所说,国人都喜欢和而不同, 而西方则是不同而和。在《世界遗产名录申请实施指南》中关于新修补部分和原有部分的关系首先强调的是可识别的原则。这个“和”与“不同”顺序的微小差别体现的是对历史文化真实性态度的微妙差异。 


与之相类的还有东西方人生态度和生活态度的差异。欧洲历经跌宕起伏的从宗教信仰派别到政治体制的巨大变化,从罗马帝国到分裂的民族国家,再到重新整合的欧洲联合体——欧盟,中间经历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本主义启蒙和工业革命后的发展, 特别是二战和战后的变化发展,历史的阶段性之于他们天经地义,他们在主流意识上已经将过去的每一阶段的文化积淀视为前人遗留的珍贵遗产,并使其和自己的现代与后现代世界保持距离以便善待。而在中国,历史似乎总是螺旋式渐进,大一统始终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需求,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的转型直到世纪之交还在进行,体制的变化有时以新瓶装旧酒的形式出现,历史的连续性在国人的集体无意识中客观存在,把现在的生活看作是以往历史传统的延长线与新发展是国人潜意识中的基本态度。这种态度的差异必然造成园林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模式选择的差异。 


即便关于园林遗产的基本概念东西方也有微妙却重要的差别,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和国际历史园林委员会1982 年通过的关于园林遗产保护的《佛罗伦萨宪章》的第二条指出“历史园林是一主要由植物组成的建筑构造”,并认为“既然主要物质是植物,在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保存园林即要求根据需要予以及时更换,也要求有一个长远的定期更换计划(彻底地砍伐并重播成熟品种)”(第十一条)。而对园中的建筑则 “只有在其保护或修复之必要范围内方可予以移动或替代”,“任何具有这种危险性质的替代和修复必须根据威尼斯宪章的原则予以实施”(第十三条)。意大利的宁芙花园(Nifan Garden)就是一处体现这种维系植物生态和保留建筑遗存精神的典范。《佛罗伦萨宪章》是第一部关于园林遗产保护的国际文献,其重视科学的态度及处置植物的对策对于维系园林的生态值得学习,但在涉及文化背景和特色的问题上我们还需自己思考。杭州西湖申遗成功的经验和涉及东方园林遗产保护的独特阐释为我们提供了东方园林遗产理论思考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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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一处受到细致保护的历史园林——宁芙花园


最后不得不说的一种差别是文化传承。如果不谈传承,那我们研究遗产就如同研究火星或者史前生物一样,只需将遗产看成冷冻起来的标本,即使研究对象曾经有过的历史文化千差万别,那只是客体的差别而与主体可以无关,我们可以以超然的态度去观察和分析。但是如果不仅要保护, 而且要将古代遗存所承载的作为当时社会的人的历史文化态度传递到后代,那就完全不同了,不仅会身临其境,而且是有之境。这样做有无可能和有无必要是可以讨论的。古今生存环境和社会环境有天壤之别,文化传统不可能原封不动地传承下去,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存在决定意识,当人们的社会存在已经完全不同, 观念形态的意识会相同吗?


但这只是真理的一个方面,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真理还有另一个方面,那就 是作为文化积淀存在于人们身心的意识不会因为环境改变就全部丧失,至少是潜伏在人们的心里,人们的观念形态会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犹太民族至今在自己的教育系统中保留着用《旧约》中上帝的选民的观念和希伯来语教育后代的部分,不管他们面对的是现代还是后现代,不管他们生活在美国还是俄国。这种传统或能解释犹太民族为何精英甚多,并在流落世界各地两千年后仍然能够复国的原因。中华文明也是世界上历经数千年考验而不曾灭绝的文明,其生命力之顽强与文化传统之坚固不可分割。尤其在近现代经历了西风东渐和改革开放的社会转型考验后,在摒弃封建糟粕的同时,反思近代五四以后和文化革命中对传统进行的破坏性的整体否定,以及几十年来崇洋媚外、动辄全盘西化的作风,传承我们传统中具有生命力的文化,无疑是中国走向世界,应对变局中的危机,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民族发展目标的一部分。 


园林遗产本身因具有值得传承的相当丰富的文化内容,成为近年来从行业到民 间热度不减的环境提升的切入点,例如近年扬州修旧园建新园达百余处。因而当传承成为部分园林遗产保护和展示的目标之后,至少在这一部分园林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的过程中,物我两分的展陈和功能式利用必将被浸入式体验等其他方式所补充或取代。这必然会反过来对保护本身的态度提出要求,“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句克罗齐的名言将会以在地的形式贯穿在保护和利用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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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居民在自宅中修建起的山水庭园——祥庐


2.3 有修缮的园林遗产和没有修缮放任自流 的园林遗产的差别


之所以讨论这样一个问题是因为自从国际宪章里的“最小干预原则”被引入中国后,虽然对制止过度修缮和建设性破坏等倾向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有时也被部分纸上谈兵者带入歧途。他们往往忘记了在大多数情况下干预是必不可少的,干预的目的就是延续遗产的价值和生命力,离开了这个前提,多大和多小都是没有意义的。除了那些地下文物埋藏区内的园林遗产, 大量地面以上的园林遗产如果不予以保养、 休整、维护及实施定期的修缮,树木就会疯长或者枯萎,建筑就会倾圮或者渗漏, 假山就会开裂出现险情甚至崩塌,蛇鼠就会滋生繁衍,池水就会渗漏或者水质恶化。 


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园林遗产总是要拾掇的。西方修剪草坪树木,东方也要修剪, 只是修剪的方式和目标不同,观赏性的花花草草更要精心伺候。园林遗产里的生态系统除了那些纯粹的遗址,都是人工参与后或者说干预后才得以维持平衡的。园林遗产的静谧景象背后,是经营管理人员动态的且不断调整的干预,如同黑箱,输入信息能量才有可能输出某种理想的状态。而随着价值主体需求的变化,经营管理的模式必然要应对新的变化需求。


以上这些差异性,便是我们在面对自己的园林遗产保护课题,并尝试借鉴欧洲 经验时不得不考虑的。


3 中国古典园林遗产保护的基本理念


有了上述的比较之后,如果我们聚焦当代传统园林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实践课题, 或者可以简单地梳理一下中国传统园林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基本理论思考。


3.1 保护必须维系或修复一个工作着的生态系统


保护不能只着眼于一处建筑修缮或者树木移栽,必须关注整个园林遗产的生命 系统,因为植栽甚至动物都是园林构成的基本要素甚至是核心要素。春夏秋冬的荣枯盛衰、生老病死——这种生长变化的系统才能体现原有生态系统的存在和生命力,在除地下埋藏型的园林遗产外的多数园林遗产类型中,维系或至少是支持这一系统的运转便是园林遗产保护和利用进程中的基本特征。例如北海团城是高于自然地面的城台,古人修建时为了绿化经得住旱涝的考验设有地下渗水、蓄水、排水系统,北京市园林局通过维系和修复这一系统使 800 年的元代白皮松等树木得以存活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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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海团城内的白皮松,俗称白袍将军


3.2 安全性和功能性必须兼顾


和山水画与自然风景不同,园林遗产保护修缮及其管理必须立足于未来园林修 缮后对公众开放的社会需求,而公众进入园林后保证其安全是主管者必须担起的责任。除了游客的人身安全外,安全性还包括遗产本身的安全,不得因开放而危及遗产,文物本体损失也要追责。因此山石砌体坍塌、古藤老树断裂、儿童戏水掉入池中、 动物伤人等都是不允许发生的。安全性的目标要求必然会给原有风貌带来若干改变, 但改变过大又会影响遗产的整体观感和真实性,因而必须处理好提高安全性对遗产风貌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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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海公园龙光牌坊后登山台阶,管理部门为保护砖台阶和游客的安全,修建了有扶手的木踏道


3.3 要将山石修缮工程首先看成艺术品的修缮


在多数包含山水主题的传统园林遗产中,修缮的难点多在山石部分,现有的修 缮定额参照新建园林定额,山石砌体按吨位计算,认为和修建水利工程中的护坡挡土墙差不多,完全忘却了山石砌体在这里是立体的山水画,是艺术作品,因此现实中一直无法解决的难堪局面便是:要么按砌石工程衡量假山修缮,要么意识到要按艺术品修缮却苦于无法找到合适的假山匠师,或者想参照建筑设计的办法,指望通过设计图来解决假山的艺术质量,或者无法找到相应的可以激励假山匠师提高水平的机制。古典园林中的假山每修一次其水平就降低一次,合格的匠师十分难找。假山修缮是传统园林遗产修缮工作包括理论总结工作必须积极面对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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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邹家台门花园中的山石濒临崩裂,苦于尚未找到修缮力量


3.4 意境的真实性是修缮园林遗产的灵魂


园林遗产的真实性首先体现在整体环境的意境真实性,而不是物质载体的材料 尺寸形状等的真实性:保护建筑遗产的真实性就是保持建筑的存在特征和状态,包括引起审美主体“眼耳鼻舌身意”反应的景观特征性的物理属性,而园林里的树木年年长大,不可能维持原初的尺寸,修剪也只能缓解却不能终止这一过程,那么是否就听任树木长大?同样不能下这样的结论,如果拙政园的北寺塔景色被园内的树木遮挡了,拙政园的一大特色景观就丧失了,因而苏州园林局要求对水池旁的树冠进行修剪,这就是园林意境真实性的表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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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政园景区西望可见北寺塔,绿化如再不修剪,这一借景就看不到了 


何谓意境,它是客观的,也是客体作用于主体后主体对客体的认识的叠加,因 而也包含了主观性;它是物质的,也同时包含了主体对客体的综合感受,因而也包含了形而上的观念意识。园林遗产的真实性就体现在既包括了物质环境的相对稳定 性,也包含了相关审美主体对这一物质环境的认可。意境在不同阶层有不同的反响, 因为人们认识历史主要是依靠历史文献和文学作品,不同的趣味及不同的文本自然带来了不同的期待。某些考据是科学可信的,但未必得到人们的认可。如宋代的园林绿化成片,建筑较为疏朗,但人们在沈园修复中却期待看到更多的建筑;前人及当代学者曹汛都论证了《钗头凤》并非是陆游写给他的前妻唐婉的,但普通游客并不了解,期待有《钗头凤》词的展示。 以杭州人对八卦田的认识为例,杭州八卦田在南宋时为皇家的籍田,宋亡籍田成为 农田,但祭坛的地形仍在,明以后民间以八卦田称之,使八卦田名字取代了籍田。至 20 世纪 80 年代仍可见祭坛部分的圆形地貌,90 年代在旅游的刺激下,当地农民将地形改为八边形,并将丘坛上的绿化做成太极状,为展示籍田意境颇费了些力气。可见园林遗产中的“真”有着很大的弹性, 意境的真实性有时和物质载体的历史真实性存在着不一致,甚至可能会改变、危及历史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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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初的杭州八卦田,将宋代籍田和祭坛修成八边形和太极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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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的地形图显示,直到此时,宋代籍田丘坛呈方形而周围田地为圆形,只有沟漛而无水池


3.5 文化价值重于科学价值


中国园林直到近代西风东渐后才开始把欧洲园林里对科学理念和科学知识的追 求放在重要的地位,在此之前,园林是寄托山水情怀,实现士大夫或其他园主的隐逸、雅集、宴饮等种种精神生活的场所, 因而园林遗产的修缮除了维系原有生态系统之外就必须维系甚至适当恢复原有园主追求的文化目标。园林背后的这种文化追求(造园主题)是寄情山水的追求,使得在修复山石砌体的过程中必须了解原来叠山时的形而上的艺术境界的追求,在较多的场合中这种价值往往会超过建立在科学栽培基础上的对植栽培育的要求。因而, 虽然科学栽培是维系园林生态的基础,但在价值排序上,通过意境追求表达的文化价值一般总是高于科学价值的。


3.6 园林遗产要和国人的生活态度、生活哲学相耦合


对于国人来说,“生生之谓易”,延续和自己生命、生活相关的园林的生命力是 一种常态的需求。《易经》的一个易字,上日下月,时光飞转,光阴如梭,人生苦短, 活着然后才能继续斗争,因而生存发展的生生之为易。或曰易有三义:不易之易, 变易之易,容易之易。以变应变,变化就是永恒的规律,明白这一道理后也就容易了。这意思和国人的祖先崇拜相结合,就是不仅个人事业兴旺,而且子孙繁衍,用族群的兴旺发展带动家国事业持续发展。传统的传承因而是鲜活的,是鲜活的生活中的传承,园林遗产亦然,它原本就和世俗生活相连相伴,即便在修复后,人们也理所当然地期待它向公众或者至少是特定的群体开放服务。残迹式的保护在过去的中国极难维持,但随着近几十年中国对外开放和交流,情况正在变化,绍兴沈园修复的进展显示,介于延续性的园林遗产和遗址性的遗产之间的一种模式探讨已经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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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沈园通过修建架空的建筑覆盖来展示下部考古发现的太湖石等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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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三期工程发现宋代古井两口,其中靠近建筑的一口井被用围栏围合后向公众展示



3.7 注重决策体系的科学性


遗产保护的措施总是要根据遗产的价值特别是其核心价值来选择和制定,这些 价值是由价值主体及其代表来确定的。广义地说,价值主体就是全体人民及其后代, 无论是保护专家还是政府官员,逻辑上都应该是价值主体的代表,在我们现实的园林遗产保护工程项目中,事实上最具影响力的决策来自政府及其主管领导,因而政府决策者的目标取向经常影响到地方园林保护工程的方向。建筑师或其他园林遗产修缮设计人因某种原因,例如不熟悉作为遗产的园林区别于普通园林的特点,往往会过于迁就近期需求或“长官意志”。这种倾向在某些系统中有可能通过较高级别的专家会议及上级主管机构的把关获得纠正,文物系统的遗产项目根据文物法具备此条件,但多数历史建筑或无等级的遗产项目不具备此条件,因而很可能因决策不当引发各类问题。例如当决策者出于对自己政绩的考虑而不是对遗产价值保护与延续的认知,或者是由于对遗产核心价值认知的缺失,就会对遗产保护利用项目的目标施加自己希望的影响,往往过度利用而忽视保护,甚至按照自己的审美习惯要求设计人员“奉旨绘图”。这些要求自然使得中国园林遗产的修缮同可移动文物的科学修缮标准大相径庭,使之经常带上个人好恶的印记。此外经常看到的是将遗产工程等同于新建工程,动辄为献礼要求压缩工期, 这不仅会造成因忽视考古等工作而导致突变,甚至还会毁掉资源,因而解决好园林遗产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是园林遗产保护与利用理论构成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4 结语


鉴于城市化进程中各类遗产资源的逐 渐减少及其不可再生性,也鉴于作为价值主体的国人在当代和未来不断现代化和国际 化的过程中始终保持着对华夏文化传统的留恋与珍视,园林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必须 改变以往粗放的或者只关注程序合法不关注后果的、不符合科学性的工作模式,必须首先将园林遗产纳入到城乡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更大的框架中思考,可以而且应该根据本文提及的遗产的价值高低等方面丰富的类型差异,并结合遗产地段的区位差异,以及所在城市的发展定位与需求来确定其保护与利用中的各种差异性目标, 除了首先做好古典园林遗产所在环境生态系统的维护或恢复工作之外,还要结合其类型特点及该遗产的法律地位,开展更为深入的历史及相关联因素的研究,建立利用、传承领域的动态建设和管理模式,处理好物质遗存保护和利用之间相互矛盾又相互促进的“度”的把握,围绕遗产核心价值的保存与传承整体而系统地持续开展工作。这是当代园林遗产工作者的历史责任。(End)




本文完整阅读见《建筑遗产》

2021年第4期(总第24期)

本文标准引文格式如下,欢迎参考引用:

朱光亚,余惟佳.中国传统园林遗产保护的理念初探[J].建筑遗产,2021(04):1-8.

作者简介:

朱光亚,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南京 210096)教授 

余惟佳,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南京 210096)博士后,本文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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