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地方解读
江苏:高质量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江苏省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时对江苏提出了“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的重要指示。《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是在围绕更好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任务和国家“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的背景下,立足省情客观实际编制的空间蓝图,是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空间发展纲要。
《规划》立足全省资源环境高承载、国土空间布局“多宜性”、人口城镇要素集聚、生态环境优美、文化积淀深厚等地域特点,紧密围绕《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关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定位、任务、内容体系、技术方法和实施保障等方面的总体要求,以陆海“双评价”为基础,落实“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主体功能区等战略部署,整体谋划了南北差别、陆海统筹、带圈集聚、腹地开敞的省域国土空间发展总体格局。衔接和传导《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全国纲要》),确立了我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宜居宜业的高承载发展区、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样板区的目标定位,以此为基础引领全省未来一段时期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
《规划》启动编制以来,面向省政府相关部门、设区市人民政府共开展了4轮意见征询,组织省规委会21个成员单位共同参与讨论规划方案编制,成果形成后,加强了政务官网、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相关渠道的宣传,向社会各方公开征集意见,保质保量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按照《规程》提出的“坚守底线、绿色发展”的编制原则,构建了以生态绿心、现代化都市圈、复合功能带为主体框架,以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为导向的全域一体、优势互补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完善陆海统筹、点面结合的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根据《规程》要求,综合比较各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战略区位等,调整优化县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优化黄淮、江淮和滨海平原农产品主产区,塑造“新时代鱼米之乡”农业空间。结合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国土空间整体开发和均衡布局要求,着力增强城市化地区创新发展动力,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保障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要求各设区市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以乡镇为单元科学细化点状主体功能区,将点状重点生态功能区优先布局在太湖周边及以西丘陵、江淮湖群等绿心地区,提升人口密集地区生态功能和生态产品就近保障能力,增强“美丽江苏”底蕴。
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夯实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描绘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图景,需要将“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一要求贯穿构建高质量国土空间体系的全过程。我省以“双评价”和各地区比较优势为根本依据,考虑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水资源约束、灾害风险等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划定并落实“三区三线”,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创新构建“两心三圈四带”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严格落实《全国纲要》确定的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市化地区格局,坚持“生态优先、带圈集聚、腹地开敞”的空间开发保护思路,提出到2035年,形成以生态绿心、现代化都市圈、复合功能带为主体框架的“两心三圈四带”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即优化太湖丘陵、江淮湖群生态绿心功能,推动南京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和淮海经济区高质量发展,引导扬子江绿色发展带、沿海陆海统筹带、沿大运河文化魅力带、陆桥东部联动带协同联动。
《规划》按照《规程》提出的“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编制原则,推进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城乡统筹方面,深化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立足省内南北城镇化发展特征差异,有序构建多层次、多中心、网络化的城镇体系。以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和动态更新作为乡村空间优化的指引,引导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构建城乡生活圈,引导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与人口及经济发展布局相匹配。
陆海统筹方面,面向海洋强省建设的目标,构建串联连云港、盐城和南通三大中心城市和主要产业空间为载体的沿海陆海统筹带,统筹推进陆海国土空间在规划指标体系、战略格局、规划分区、用途管制标准等方面的协调统一。省际协调方面,推动国家战略引领下的跨区域协调,巩固江苏作为“一带一路”交汇点开放先导地位,积极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省域内协调方面,以江海河湖联动促进省内全域一体化,深入沿江、沿海、沿河、沿湖“四沿”区域在都市圈建设、城乡融合发展、跨界融合发展、飞地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形成高质量发展的省内全域一体化格局。
《规划》按照《规程》提出的“以人为本、品质提升”的编制原则,面向自然资源价值提升,创新国土空间资源配置政策,推动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农业空间内,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探索耕地“责任+激励、行政+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生态空间内,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等多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城镇空间内,实施“控总量、减增量、优存量、活流量、提质量”的“五量调节”节约集约用地路径,控总量、减增量、优存量、活流量、提质量,提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规划》按照《规程》提出的“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的编制原则,保护传承文化与自然价值,彰显“水韵江苏”魅力。强化国土空间作为自然、文化遗产和丰富多彩景观资源的载体作用,整体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环境,突出“水韵江苏”风貌特色,统筹“四沿”联动发展,塑造自然与人文交相辉映、各现其美的全域特色魅力空间,彰显江苏自然生态之美、城乡宜居之美、水韵人文之美、绿色发展之美,共创美丽幸福家园,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示范省份。
《规划》按照《规程》提出的“数据驱动、共建共治”的编制原则,创新规划实施机制,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
实施与监督方面,建立纵向传导的规划约束机制和横向协调的规划衔接机制,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对空间控制线、约束性指标、名录清单等内容的严格落实和有效传导。统筹建设省-市-县多级应用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全过程在线管理。完善国土空间数据共建共享机制,专项规划批准后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管理。建立健全专项规划协调衔接机制和国土空间规划逐级汇交机制,形成“多规合一”、图数一致、坐标吻合、上下一体的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保障机制方面,加快制定修订各级各类规划分析评价、编制、成果质量控制等技术标准规范,完善并深化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制度研究。同步探索国土空间节约集约利用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公众参与的社会协同机制,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
作者信息:
沈春竹,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副院长,研究员级高工;
张志飞,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规划室主任,研究员级高工;
沈秀峰,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规划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文章来源: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中国国土空间规划):解读︱江苏:高质量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