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近年来,无人驾驶航空器(又称无人机)不仅在农林植保、交通电力、国土测绘、应急救援等专业领域大显身手,也在个人爱好者中掀起飞行热、航拍热。然而与井喷式发展的无人机市场相比,无人机相关立法缺失、各地管理不一、方法标准各异等问题却一直悬而未决,由此《条例》应运而生。
《条例》的发布让无人机飞行有了专属法规,既遏制了无人机产业的野蛮生长,又推动了无人机应用需求的充分释放,对无人机及其应用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无疑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和政策的实施保障,低空经济产业势必进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

《条例》讲了什么?
《条例》共6章63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分类管理,精准施策
《条例》根据无人机性能指标及飞行任务,将其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五个类别(表1),对无人机设计、生产和使用进行差异化管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精准施策,避免“一刀切”,提高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用空效率。
表1 无人机分类

厘清权责,协同监管
《条例》明确了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等各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行政区域内无人机管理工作,统筹建设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破解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不管就乱、一管就死”的管理顽疾。
划设空域,分级管控
《条例》划设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制空域和适飞空域,并根据不同类别和用途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制定不同的飞行活动规范。对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内的飞行活动,以及农用无人机在农林牧渔区域上方适飞空域内的作业飞行活动,豁免飞行活动申请,有序激活释放无人机市场潜力,赋能更多更广的行业领域。
应急及违法处置
《条例》明确规定相关管理部门需建章立制,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及风险防范措施。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通过“长牙齿”的硬措施(表2),切实兜住兜牢安全保障底线。
表2 违反《条例》行为处罚措施


测绘活动飞行应注意什么?
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
判别无人机类型。参照表1,测绘活动多采用轻型及小型无人机。
针对不同机型及飞行任务,准备相应证件、执照及许可。
表3 不同类型无人机所需证件、执照、许可

区分适飞区域与管制区域,判断是否需要进行飞行活动申请。
(1)管制区域: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下列区域上方的空域应当划设为管制空域:
• 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 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
•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 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
• 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 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 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区域。
(2)适飞空域: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
✱注:《条例》中的“真高”采用的是民航领域的定义,是指以飞机正下方的地点为基准面的高度,即飞机到其正下方的垂直距离。比方说,起飞点为高度100米的建筑楼顶,向上飞120米,此时真高为220米;起飞点为高度100米的山顶,向上飞120米,此时真高为120米。

真高120米范围
管制空域无人机飞行活动申请
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在飞行前1日21时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各地管制空域的划分与飞行活动申请细则,还需等待更详细的规定)。
实施飞行时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的行为规范
飞行前要随身携带必要证件(表2),并进行无人机安全检查。飞行中,要实时掌握无人机动态,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飞行结束及时报告。保持必要安全间隔,遵守限速、通信、导航等方面的规定,遵循“小让大,少让多”的避让规则。受到酒精类饮料、麻醉剂或者其他药物影响时,严禁操作无人机。飞行结束后,应及时向相应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报告。

我院助力广州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陈出新:无人机产品迭代升级支撑“无人机+”多领域应用
2014年起,我院引进多台国内外先进的低空无人机航摄设备。截止目前,共有各类型(固定翼、旋翼、复合翼)低空无人机设备60余台套,广泛应用于我院开展的地形图测绘、应急测绘、国土监测、耕地专项监测、历史建筑测绘、城市更新、“两违”巡查等项目领域。




无人机设备






无人机多领域应用
2017年起,基于时空信息云平台,我院构建了PC端和移动端的广州市重点项目测绘监控系统,通过无人机定期到重点项目现场采集720度全景影像、线状视频、倾斜三维模型数据,在移动端实现三种新型测绘数据的批量动态加载展示,实现重点项目全建设生命周期监管。

唯品会公司总部大厦全生命周期监管
2023年,我院以海珠区为试点,通过布设5个无人机自动机场,建设了高频率、全天候、低成本的违建动态监测硬件基础设施。按每周覆盖全区一次的频率开展常态化、自动化、智能化监测,采集高精度、高频率、全要素的无人机影像数据,并自动推送到序列影像数据库中,作为影像比对、线索发现的基础。后续通过定制化需求可开展河涌巡查、违建监测、森林防火、交通巡查、耕地保护等不受遮挡场景的巡查与监测。


无人机自动机场
先行先试:多专业联动探索竞逐低空经济新赛道
2021年2月,我国首次把低空经济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各地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
目前,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提出要加紧推进低空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发展规划编制等工作。推动建立军地民协同发展机制,获得南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中南局大力支持。推动顺丰项目在空港注册,推动与市国企合作,在广州打造覆盖广州全域的、基于无人系统的“枢纽+网格+终端”三级物流配送网络。
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再次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22条经验之一就包含“创新低空经济发展新机制”,具体做法包括:出台《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推进低空智能基础融合设施建设,推动构建支撑低空经济的设施网、空联网、航路网、服务网“四张网”;支持企业开展无人机末端智能配送、旅游景区航线、生物制剂运输服务等试点,同步建设无人机空管服务系统。
在低空经济培育期,如何有效管理城市的低空空域将成为重要议题。我院长期致力于国土空间的精细化管理及有效利用,从“地上”换成“空中”,老本行也将继续发光发热——以院丰富的二三维地理信息数据作为空间底座,探索低空廊道规划引领,根据《条例》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制空域和适飞空域。应用实景三维和北斗高精度定位等新技术助力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协助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打造低空空域管理样板,进一步提高低空空域资源使用效率,激活低空经济发展潜能。
供稿|测绘新技术应用研究所
技术审核|总工程师办公室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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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广州市规划院):高质量发展看测绘⑬ | 新规马上施行,无人机该如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