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利企利民的创新举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的《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暂行)》于2022年入选福建省自贸区第19批创新举措,被列为“全国首创”向各界推广。该暂行版实施近三年,在实践中有细化和更新需求,部分条款需根据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民用建筑通用规范》调整。
市资源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及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结合福州市实际,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历经一年多研讨、论证,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专家审查把关厘定,完成《规程》《图示》修编工作。


一是提升居住品质,激活房地产市场需求。借鉴国内外立体生态建筑经验,凝炼优化立体生态住宅设计的面积测算规则,引导城市立面设计更为美观,提升改善生态住宅的美好居住体验;通过建筑高度、建筑基底及计容激励等政策组合,引领建筑形态设计,为民谋福祉,如外挑阳台面积占比从15%提高至20%、底层架空层层高提高到3.0至5.1米,住宅层高提高到3.0至3.3米,打造层级丰富的建筑形态,提升城市建筑品质与内涵,激活房地产市场活力。
修订的《规程》及《图示》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实施范围为福州市各县(市)区。对2024年3月1日前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成交确认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在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继续沿用原规定对房屋房产建筑面积和规划建筑面积进行测算;施行之日起满3个月仍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按照本技术规程对房屋房产建筑面积和规划建筑面积进行测算。
接下来,福州市资源规划局将组织测绘单位、设计单位及各县(市)区加强学习培训,做好《规程》及《图示》的贯彻实施工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中国国土空间规划):《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3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