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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统筹,试点探路,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出台编制指南,明确编制标准。结合安徽南北地形地貌迥异、历史文化差异明显等实际,制定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和两版省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在产业发展、风貌管控、农房建设、特色保护等方面予以差异引导,指导全省村庄规划编制。要求各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编制规程,更有针对性指导本地村庄规划编制。同时在2020年、2021年、2023年共对1239个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及部分村支书近5000人进行村庄规划专项培训,让基层更好掌握指南和政策要求,提升规划管理人员素养。

分类编制,有序推进。在编制范围上,根据需要进行编制,城郊融合类可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编制详细规划,搬迁撤并类村庄、暂时看不准、没有建设发展需求的,或者人口少未来变化不大的村庄,可不编制村庄规划,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管控规则进行管理。在编制时序上,急需使用的,优先编制,优先审批。在编制方式上,可以单个行政村编制,鼓励多村联编、镇村合编,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等统筹布局。在编制内容上,城郊融合类突出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集聚提升类突出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等;特色保护类突出特色空间的品质设计;精品示范村等重点发展村庄,要深化村庄设计、风貌管控、产业发展等内容。全省行政村1.6万个,0.3万个计划多村联编、镇村合编,0.4万个不编制村庄规划,计划通过纳入详细规划或在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制定管控规则进行管理,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
加强规划审查,把控规划质量。印发了《安徽省村庄规划报批审查要点》,从成果完整性、内容合规性、方案合理性提出审查要求,规范村庄规划成果报批。充分发挥专家评审、部门联审作用,对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查通过。六安、淮南等地还探索了增加第三方机构审查的工作机制,加强规划审批前技术把关。
突出实用导向,提升规划效用,服务乡村振兴
系统谋划,优化村庄布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村庄特点,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产业发展、用地布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依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规划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统筹安排村民委员会、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补齐设施短板。明确建设类、保护类、整治修复类项目,以规划引领和美乡村建设。

刚弹结合,保障乡村产业等项目落地。在牢守底线管控的同时,探索“用途”留白、“点位”留白、“指标”留白,适当增加规划弹性,保障一时难以定点定位的点状项目用地需求。如合肥市肥东县黄山社区规划 3 处留白用地,为农产品加工、返乡创业园等未来发展线索预留建设空间。

差异引导,保护乡村文化和风貌。将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保护类规划纳入村庄规划合并编制,根据不同地区特点,制定风貌和历史文化资源管控要求,延续村庄传统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布局,保护好村庄历史文化和特色风貌。根据皖北、皖中、沿江、皖西、皖南不同民情风俗,分区提出农房建设风貌指引。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并拟出台《安徽省乡村风貌管控指引》,针对安徽省农村新建少、存量改造多的现状,实事求是提出,对于新建的住宅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明确风貌管控要求,对于既有的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筑物,不急于求成,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条件成熟时采取少而慢、微改造的管控措施,逐步引导乡村风貌趋向良好。

强化规划实施,推进规划落地,绘就和美乡村
严格规划管控。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2〕1号),要求遵照“先规划后实施”的原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行动等村庄各类建设开发活动,应当符合村庄规划要求,不符合规划的不得办理用地手续和规划许可,项目验收时不得给予规划核实。严肃查处各类违规建设行为,确保乡村建设依规有序开展。“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完成前,在符合底线管控前提下,可依据原村庄规划实施规划许可。
来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指导: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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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中国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 | 安徽:以实用为导向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