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村治构建未来

【第1271期】

村治构建未来

乡村组织作为维系乡村的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以及乡村社会秩序的系统,是多种权力系统制衡下的结果。


村级组织治理系统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事关一个乡村的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的未来。


因此,乡村组织权力体系的重构在新乡村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中国乡村建设学所要重点回答的问题。

村治构建未来


按照中国现实的乡村组织结构,这种权力系统主要包括: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两个层面的权责的分配。


重构村治权力体系,就是着眼中国乡村现代化发展的大趋势,围绕乡村的振兴,在新乡村建设中倡导一种基于村党支部建设(党建)、村民委员会建设(村建)、农民合作经济共同体建设(经建)和村级事务自治机制(民建)的"四建一体"新的乡村治理(村治)权力体系,这种新的村治权力体系,强调的是传统的道德伦理、情理习俗与现代的法治意识、契约精神的相容性。


村治构建未来


其中,"党建"和"村建",是新乡村建设的过程中重构村治的管制的权力体系;"经建",是新乡村建设的过程中重构村治的经济运行的权力体系;而"民建",则是新乡村建设的过程中重构村治的民间自治(乡贤治理)的权力体系。


所谓"党建",是在强化村党支部领导力的同时,通过建立党员联席会,牢固树立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领导力;而"村建",是指增强村委会执行力,重新树立村民委员会在乡村的管制力;同时,"经建",就是通过建立农民合作经济共同体,承担原本由村民委员会承担的乡村经济发展的职能。另外,"民建"就是通过乡贤文化的再生和农民觉悟性的培育,增强农民的在事关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上的自立与自觉。


所以,在新乡村建设中,构建既具有道德意识又具有法治精神的村治系统,最终实现让经济回归发展,让乡村回归秩序,让社会走向和谐的新乡村建设的目的,是一项事关乡村未来的重要任务,也是中国乡村建设学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村治构建未来


总之,乡村建设没有时间表,有的只是一个需要不断校正的乡村建设的理论和思想。文明的进步需要回望,思想的高度需要创新,乡村建设永远在路上。中国乡村建设学作为一个新学科,需要有不断的新的理论和思想来完善和补充。


乡村生活,未来中国的"奢侈品";农耕文明,世界未来的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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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绿十字):村治构建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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