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大数据思维下的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

   2014年6月,随着《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全国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函【2014】210号)文件下发,意味着经多年试点的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工作正式在全国范围启动。在本轮评价中,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及21个县级市参评。


一、跨部门的数据大融合

   本轮评价将历时5年,由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初始评价和年度更新评价、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等工作组成。

   评价时需要充分利用地籍调查成果,土地登记信息、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新增建设用地数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等,结合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变化等数据和中心城区评价范围内宗地用途、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数据,汇总计算中心城区评价范围及各类功能区的综合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这里将涉及到多少数据?以武汉市2012年的试点工作为例,共动用了130多个部门收集到47万多条评价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这些数据动用了200多人工作了8个月之久。


二、海量的数据如何用?


   单独来看,这些数据在土地管理中再平常不过了,但是这次它们将与其他的数据一起发生化合作用。有机地组合这些数据,我们可以轻易摸清城市土地资源国情与利用现状,找到城市用地改进方向和挖潜路径、可以制定了更加科学的目标定位与人口转移、产业提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旧城改造等发展策略。在武汉,研究得出“从1996年到2011年,武汉市地均GDP、地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均工业总产值分别提高了8.65倍、8.36倍和8.1倍,年均增长幅度均超过了15%,中心城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高于新城区,其中江汉区以占武汉市中心城区5.49%的建设用地,供养了中心城区11.28%的人口,贡献了13.73%的经济总量,其集约利用水平位居武汉市第一。”而这些详实的数据,也只是大数据中的冰山一角罢了。


   大数据思维下的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这已不仅仅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一项工作,它的作用将辐射行政管理的多个方面以协助政府科学决策。未来,我们是否会在“多规合一”、城市更新、宏观政策制定等等的工作中和它不期而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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