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经济增速下滑,货币政策宽松,亟需增强资本的流动性,提高投资效率;土地后备资源紧张,建设用地指标匮乏,城镇化建设质量急待提升。土地作为生产、生活最重要的资源和资产,理应摆脱低效、无序利用,对存量土地的清理、挖潜和二次开发终于走进越来越多管理者的视野。
上周,广州土地督察局组织召开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问题及对策专家研讨会,广东国地资源与环境研究院周裕丰院长、朱晓岚常务副院长参会,从土地供应的角度着眼,分析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主要观点如下:
一、急功近利、前置规划缺失是低效用地主因
造成建设用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原因,表面上是金融风暴后,国际国内经济不景气,企业经营不善,原意向投资者放弃投资计划;国家政策调整、规划调整导致投资者不接受原意向或不能进行投资开发,其根本原因却是地方政府放弃远见,不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条件,盲目设置开发区、产业园区;同时为留住较为优质的企业,超出实际需求供应工业用地,满足其圈地、囤地之要求。
二、对商业、住宅用地应更关注过度开发问题
尽管商业、住宅用途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也存在闲置现象,但在房地产市场持续多年的火爆行情后,其闲置规模和低效使用的情况远低于工业用地,更需要关注的问题反而是对商业、住宅用地的过度开发,这种不持续集约的用地方式将使得未来更新改造的成本更高。
三、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须做好基础工作
1清查土地供应和利用现状是基础
广东地区尤其是珠三角经济发展较早,城镇化程度高而质量不足,土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迫切需要从存量土地中挖潜。对节约集约用地的高度重视是我国土地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体现,但产业类型多样,对配套资源要求差异大,一刀切的评价标准不切合实际,评价方法有待进一步研究调整完善。
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存在造成了存量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仅限于治标的措施解决不了这一难题。需要清查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数量、类型、分布、现状(停滞在土地供应的哪一环节)、原因、原意向投资人或土地使用人等,有针对性地研究处置方案,提高可操作性,可实行分类指导。
2建立有效的多部门协调机制是保障
无论是招商引资前的开发区、产业园区规划设计,还是土地供应前后的项目审批、使用监管,都需要建立起发改、规划、环保、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协调运作的机制,根据国际国内乃至地方经济发展态势,合理设置并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投资强度、建设规模等条件,如此才能保证征地、供地流程的顺利,切实提高供地率和土地利用率。
3高科技、信息技术应用是高效手段
充分利用建设用地动态监管系统,对清查的批而未供和闲置的土地、已处置的土地都及时完成数据入库和上图,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做到实时掌握土地供应动态和土地利用现状动态。
结合借鉴四川等地“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的经验,地税部门以国土资源部门地籍信息系统为依托,开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电子地图及数据库,将宗地信息与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关联对比,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质量,并及时提供税收征管和稽查中发现的纳税人闲置低效等违法用地信息,国土资源部门可据此加强土地供后监管,促进依法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