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2017年工作总体部署
(一)总的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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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强预期引导,深化创新驱动,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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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结果;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进出口回稳向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4%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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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提高预见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注重消费、投资、区域、产业、环保等政策的协调配合,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用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
(四)扎实有效去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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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再压减钢铁产能5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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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以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提高煤电行业效率,优化能源结构,为清洁能源发展腾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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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坚决淘汰不达标的落后产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控过剩行业新上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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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产能必须安置好职工,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要及时拨付,地方和企业要落实相关资金与措施,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因城施策去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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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居民自住和进城人员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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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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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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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再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600万套,继续发展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因地制宜、多种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告别棚户区,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住有所居中创造新生活。
(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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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4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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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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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和民族地区开发,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劳务输出、教育和健康扶贫,做好因病等致贫返贫群众帮扶,实施贫困村整体提升工程,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强化资金和项目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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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扶贫协作机制,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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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最严格的评估考核,严肃查处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脱贫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国务院扶贫办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十)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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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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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快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减少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市场的自主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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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取消一批生产和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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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多证合一,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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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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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全国统一政务服务平台。
(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工商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网信办、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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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创富,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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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侵害企业和公民产权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有错必纠。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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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积极配合有关方面提出相关法律修改议案。
(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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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资源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开展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出台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释放国内需求潜力
(十九)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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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资金更多投向补短板、调结构、促创新、惠民生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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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要完成铁路建设投资800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再开工15项重大水利工程,继续加强轨道交通、民用和通用航空、电信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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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0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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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和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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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完善相关价格、税费等优惠政策,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决不能随意改变约定,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优化区域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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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三大战略和“四大板块”发展,实施好相关规划,研究制定新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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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国家级新区、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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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资源枯竭、生态严重退化等地区经济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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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空域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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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海洋局、中国民航局、国家空管委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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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今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以上,加快居住证制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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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发展,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镇有序设市,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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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多规合一”,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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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高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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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加强城市地质调查,再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启动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三年行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效治理交通拥堵等“城市病”,使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
(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十七)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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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发展生产,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扩大优质水稻、小麦生产,适度调减玉米种植面积,粮改饲试点面积扩大到1000万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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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多渠道消化玉米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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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主产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拓展产业链价值链,打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国土资源部、水利部、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粮食局、供销合作总社、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强现代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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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和保护,打造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
(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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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土地整治,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推广旱作技术,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加强耕地保护,改进占补平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深化农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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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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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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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权、国有林区林场、农垦、供销社等改革。
(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粮食局、供销合作总社、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主动扩大对外开放
(三十一)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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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加快陆上经济走廊和海上合作支点建设,构建沿线大通关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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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带动我国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实现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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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旅游等人文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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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办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同奏合作共赢新乐章。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牵头,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
(三十六)强化水、土壤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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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分别下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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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水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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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分类制定实施治理措施。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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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绿色再制造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使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实现双赢。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七)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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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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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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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森林质量提升、长江经济带重大生态修复、第二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工程试点,完成退耕还林还草1200万亩以上,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积累更多生态财富,构筑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长城。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四十四)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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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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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着力化解信访积案,妥善处理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涉众型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国家信访局牵头,教育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银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五)抓好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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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地震、气象、测绘、地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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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测绘地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国防、港澳台、外交工作
(五十三)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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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海空边防管控,周密组织反恐维稳、国际维和、远海护航等重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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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国防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现代后勤建设和装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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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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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平衡、兼容发展,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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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要以更加扎实有力的举措,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让军政军民团结之树根深、枝繁、叶茂。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海洋局、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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