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全面提速


导 读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日前正式印发,国土资源部亦于2016年6月23日召开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视频电话会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全面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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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方案》正式印发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已于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实施。据报道,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调整完善后,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65亿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46亿亩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071.93万公顷(61079万亩)之内。

《调整方案》中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各地要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对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和平原坝区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切实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调整方案》明确,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在对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时,各地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的区域集聚;坚持保护优先,建设用地安排要避让优质耕地、河道滩地、优质林地,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严格控制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大中小城市用地;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促进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脱贫攻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产业发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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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电话会议动员部署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把握工作要求和方法,有序推进调整完善工作,国土资源部亦于2016年6月23日召开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视频电话会议,会议上王世元副部长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目的、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进行了动员部署。

据了解,此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是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最严格的土地利用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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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要求


总体思路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据土地调查和规划评价结果,充分运用遥感监测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手段,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规划指标,着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基本原则


遵循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加强协调、充分衔接等原则对全国及各省(区、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进行调整,并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优化。


总体要求


(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重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二)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必须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三)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必须严控建设用地规模

(四)加强规划协调衔接,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工作安排


(一)要自上而下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二)要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三)要科学划定三条红线

(四)要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

(五)要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建设

(六)要确保在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编制和审批。以省(区、市)为单元,2017年6月底前,完成各省(区、市)的规划数据库上图入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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