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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评估:重庆区县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实施评估总结及改进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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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评估:重庆区县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实施评估总结及改进策略


今日为大家推荐文章:重庆区县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实施评估总结及改进策略,来自规划师杂志。作者:康彤曦,马希旻,蒋笛,等。

重庆有着独特的“立体风貌”特征,城市规划和建设也格外注重山、水、城之间的融合。近十多年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重庆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的城市设计在区县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城市设计内容法定化程度不足、实施情况不够理想等情况。为此,重庆专门开展了《重庆区县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实施评估》工作,对涉及30个区县的78个城市设计项目分总体及详细两个层面进行评估,从城市设计编制本身、内容法定化程度等方面进行了量化评价,构建了满足单个项目及整体评估统计分析的评估体系,并从规划管理的视角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作者: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师康彤曦,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四所副所长、正高级工程师马希旻,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四所总工程师、重庆市规划局区县处城市设计办公室副主任蒋笛,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四所副所长、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博士、高级工程师董海峰


一、 评估方法


当前,对城市设计评估的研究相对较少,绝大多数评估的研究对象是单个城市设计项目,如常州等城市做了相对系统的城市设计评估工作,但研究范围也只集中在市区范围内 ,与重庆区县城市设计评估相比更容易操作。


本次研究涉及 30 个区县,多达 78个项目,其中总体城市设计22项、详细城市设计56项,且评估对象具有布局分散、项目繁多、时间跨度长和不同阶段不同要求等特点。由于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总结既往经验,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分析先前工作值得延续与需要改进的方面,以更好地指导今后区县城市设计工作的开展,故笔者综合运用个案分析、分类研究、汇总类比和量化评分等评估方法,高标准、高要求地审视近十多年来城市设计成果的实效性。


具体研究方法为:


(1) 项目统计。对近十多年来重庆市局组织开展的城市设计进行列表,分总体城市设计、详细城市设计两类。


(2) 项目筛选。过去十多年总体城市设计共编制了31项,其中有9个区县没有编制总体城市设计,有 6 个区县重复编制了多版城市设计,本次评估针对已编制总体城市设计的22区县,每个区县选择一个总体城市设计(重复编制的区县选择最新一版)进行评估,总计22个;详细城市设计共编制了 86 项,排除 20个未交成果的项目、6个中止的项目、4个乡镇的项目,对剩余56个有条件分析的城市设计项目开展评估。


(3) 城市设计本身情况统计分析。总体城市设计主要从规划面积、表达方式、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范围一致情况、划定重点地区情况、归纳城市特色情况、山水格局保护情况、是否有强制性条文和图则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


详细城市设计主要从规划面积、新旧城类型、包含重点风貌管控区情况、是否包含文本、文本中是否明确强制性要求、是否有图则及是否达到重点地区精细化管控深度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


(4)城市设计内容法定化程度对比研究。总体城市设计与相应的总规进行对比研究,主要包含是否通过人大审议、是否纳入总体规划专章和公共空间体系的法定化程度等方面;详细城市设计与相应的控规进行对比研究,主要包含功能布局、路网结构、公共开敞空间、空间形态和建筑风貌等方面。


对各因子的落实情况按照好(80%)、较好(50%)、一般(30%)、无落实(0%)4个层级进行评分,既可方便地统计各个项目的综合评分,也可综合分析各要素的整体实施情况(表1,表2)。


实施评估:重庆区县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实施评估总结及改进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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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体评估


总体来讲,经过了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城市设计已经成为引导重庆区县城市规划与建设必不可少的技术手段,对城市的空间风貌与环境改善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其中总体城市设计在山水格局保护、公共空间体系等方面对法定规划编制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详细城市设计在功能布局、开敞空间和路网结构方面对控规修编也起到了相应的指导作用。例如,大足县龙岗组团中心南区城市设计、大足区龙水新城城市设计、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滨河路地区城市设计和綦江区火车站沿线重点地段详细城市设计等项目被纳入了控规。开县盛山片区详细城市设计、黔江舟白组团详细城市设计等项目还作为建筑方案审查的参考依据。


目前,部分项目已经有效指导了各区县的实施建设,如大足龙岗组团中心南区城市设计(图2)、南川核心区详细城市设计等 ( 图 3) 大大提升了城市环境品质,优化了城市空间形态,提高了周边土地价值,进一步增强了市民的归属感,得到了广泛好评。彭水县通过开展旧城江东片区详细城市设计工作,落实“城市双修”精神,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大拆大建”的旧城改造思路。石柱县也通过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对老城半岛进行了以有机更新、品质提升为理念的控制引导。但与此同时,也存在许多实施情况不尽理想的地方。


实施评估:重庆区县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实施评估总结及改进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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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类总结


(一) 城市设计内容法定化程度还不够


总体城市设计更多地被看作研究性项目,除梁平县总体城市设计外,其余区县总体城市设计项目均没有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其设计意图较少能够在总体规划中实现法定化。


详细城市设计虽然对控规修编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仍有62%的项目法定化情况不够理想,其中40%的项目法定化程度基本达到一半,18%的项目仅少部分内容实现了法定化,完全没有法定化的项目仍占4%。究其原因,与城市设计和法定规划编制主体不同、设计范围与近期土地出让情况脱节、城市设计成果质量本身、区县对城市设计重要性的认识程度等都有一定的关系。


(二) 城市设计编制需进一步加强


总体城市设计仍存在不足:一是编制工作尚未覆盖所有区县。目前 ,重庆9个区县尚未编制总体城市设计。未编制总体城市设计的区县缺乏从总体层面对区县进行特色挖掘、问题梳理、系统建构及重点地区把控,导致详细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编制缺乏依据。


二是大多数总体城市设计编制范围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不一致,对总体规划中总体城市设计专章编制工作有一定影响。


三是对城市特色的提炼还不够到位,约68%的总体城市设计虽对城市特色进行了阐述,但还欠精准。


四是2016年之前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基本都没有划定城市设计重点地区,缺乏与详细城市设计之间的衔接,指导性偏弱 ( 图 4)。五是总体城市设计的文本中多数没能明确刚性要求,描述性语言偏多,较难在总体规划中予以采纳。


实施评估:重庆区县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实施评估总结及改进策略


详细城市设计也存在不足:一是设计范围偏大,详细城市设计编制面积大于1km² 的项目占到近 80%。在较大的设计范围下设计深度较难保证,难以对重要地区的城市空间形态及建筑风貌进行有效管控(图5)。


二是重点还不够突出,约90%的详细城市设计项目范围内都包含如城市中心区、滨水临山区、门户区和历史文化街区等城市重点地区,但普遍存在重点地区与一般地区设计深度差别不大的情况。


三是刚性稍显不足,虽然有近80%的设计成果中包含文本,但是其中只有不到一半的文本明确了强制性要求;有近90%的设计成果包含图则内容,但其中只有30%可以达到对建筑、景观风貌进行详细管控的深度(图6)。


四是单独针对老旧城区开展的城市设计非常少,仅有璧山丁家、万盛东林、梁平县云龙镇、城口北环路、彭水旧城和酉阳钟多组团等项目属于旧城城市设计范畴。


实施评估:重庆区县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实施评估总结及改进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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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各区县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城市设计工作总体来讲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但不同区县希望城市设计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加上部分区县对城市设计及其作用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导致没能有效地将城市设计成果作为法定规划编制及具体方案设计的重要参考依据。另外,个别区县在城市设计编制、审查过程中的参与力度还不够,没有很好地将近期发展思路融入到城市设计方案中,致使一些重要地区的实施效果不够理想。

四、改进策略及建议


通过评估总结,并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等的新指示、新要求,本文对重庆十年工作进行重新审视,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 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分类指导。依据城市规划的分级审批制度,建议重庆区县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审查工作继续由市局组织开展;区县重点地区城市设计以区县作为城市设计编制、管理及实施的主体,市局区县处在编制期间组织专家审查会进行指导。但对确需帮扶的区县或特别重要的地区仍可由市局组织开展城市设计编制及审查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二是推行“双控”。要求区县针对重点地区逐渐实行控规加城市设计的“双控”机制,同步编,一起管。


三是监督考核。建立评估常态化机制,根据各区县城市设计项目完成情况、法定化及实施建设情况,分区县或分地区及时开展局部范围的评估工作,每隔五年再组织开展一次整体评估工作,对城市设计纳入法定规划或规划设计条件的情况、指导建设项目审批的情况、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等进行调查。另外,构建公众参与的平台与机制,加强公众对城市设计工作的监督。


(二) 优化编制思路等


关于总体城市设计,一是其设计范围应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范围相一致;二是强调特色识别,主要以彰显特质、解决问题为目的来进行设计研究;三是着重对城市风貌特色、自然山水格局、城市形态格局、公共空间体系和城市风貌等内容进行研究,并梳理刚性条文,便于纳入总体规划;四是总体设计应作为规划的“规划”,划定重点地区,明确下一阶段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形成详细城市设计项目库。


关于详细城市设计,分为区段及地块两个层面开展工作。一是区段层面,要求区县按照新编的区段城市设计范围及成果内容进行控规修编;二是重点地区层面,要求区县结合近期土地出让计划及建设情况,尽快研究地块城市设计的编制范围;三是聚焦重点区域,缩小详细城市设计编制范围,选取区县5%~10%的城市建设用地编制地块详细城市设计;四是着重塑造城市风貌特色,研究城市公共空间,注重建筑空间尺度,提出建筑高度、体量、风格和色彩等控制要求;五是重视城市设计控导要求向规划管理语言的转化。


(三) 补充相关工作


关于总体城市设计,一是对尚未编制总体城市设计的区县开展补充编制工作,且有条件同步纳入总体规划的要一并纳入;二是对以往没有纳入总体规划的总体城市设计项目进行提炼,梳理刚性要求,纳入总体规划;三是在已编制的 22 个总体城市设计中,对其中 14 个未划定重点地区的项目补充相关内容,并形成图则。


关于详细城市设计,主要是做精做细,开展地块详细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其编制范围建议为各区县尚未开发建设或目前建设量还较少的城市重点地区。


关于专项城市设计,建议一是增加旧城修补、更新方面的城市设计编制工作,重点是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二是对各区县的商圈进行提档升级,主要从挖掘地方特色、提升空间品质入手,各自形成特色鲜明的商圈形象。三是针对山水环境破坏或者人工化较为严重的区域,开展以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美化城市环境为目的专项城市设计工作。四是对有历史文化街区或历史文化遗存丰富的区县,开展有利于彰显文化特质的专项城市设计工作。五是对少数民族文化突出的区县开展特色民族文化公共艺术及城市家具专项设计工作,体现当地少数民族特色。六是针对地形较为平整、开阔的区县,开展城市重要轴线及景观大道的景观风貌提升专项城市设计工作。七是重点研究滨水、临山地区的城市形态及风貌特色,针对滨水地区,尤其是长江沿线的区县,编制沿江天际轮廓线、头排建筑风貌提升的专项城市设计;针对与山体关系较为密切的区县,编制眺望系统、视线通廊和第五立面提升等方面的专项城市设计 。


在此基础上,建议开展若干针对性的课题研究工作,为项目编制及技术指导提供支撑。

五、 结语


当前,城市设计的重要性已不言而喻,从规划管理的角度看,如何让城市设计更有效地指导法定规划编制,进而指导实施建设是今后需要长期探索的核心问题。城市设计评估工作应该形成常态化机制,有效监督和总结现有城市设计项目,促进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的优化与完善。


目前,评估研究成果已成为重庆区县城市设计工作下一步优化改进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也希望本次研究中运用的技术方法及分析结论能够为重庆主城区乃至其他城市的城市设计评估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本文来自:规划师杂志。康彤曦,马希旻,蒋笛,等.重庆区县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实施评估总结及改进策略[J].规划师,2019(6):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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