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刘晓蕊
项目名称:《景迈山建设活动导则》
参评主题:咨询类
汇报重点:《景迈山建设活动导则》综合考虑了遗产地的保护管理与乡村建设的现实需求,编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符合遗产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用工具。希望能够加强对村民和管理者的能力建设,引导社区参与,进而实现对遗产地建设动态的有效管理。
景迈山是全球第一处茶文化景观世界遗产预备项目,属于有机演进的文化景观,具有活态遗产特点。活态遗产的保护策略不仅关注遗产的物质层面,更关注遗产与人之间的记忆、情感、文化、信仰等联系,强调“以人为中心”的保护方法。现在越来越多的遗产地尝试将“社区参与”、“能力建设”引入到日常管理当中,通过编制指导手册或导则等技术文件为社区提供参与遗产保护的路径。

图/景迈山遗产地区划图,引自遗产地保护管理规划

编制背景
景迈山因其遗产价值近年来得到各部门的重视与保护,具有多重的保护身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世界遗产预备项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传统村落、国家文物局“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试点工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布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等等。同时,它还是景迈山世居民族傣族、布朗族等5个民族的繁衍生息之地,共有6000多人生活于此;每年毛茶产量数百吨,是云南普洱茶重要产区。同时,还以其优美的茶山景观和保存完好的民族文化成为旅游市场的新宠,已成为AAA旅游景区。这既说明了景迈山作为茶文化景观遗产,其价值受到政府部门、机构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同时也对景迈山遗产保护利用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带来极大的挑战。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如何协调解决保护与发展矛盾?这是一道摆在政府、管理机构、社区和专家面前的难题。
在2012年管理机构曾以提升景区建设、协调旅游发展为目标组织编制了“景迈芒景景区”系列导则,但随着遗产价值的深入认知和申遗工作的推进,其编制背景、要求和理念已经发生了较大改变,不仅在技术细节和措施上存在较多需要改进的部分,且并未涉及到景迈山新建建筑的风貌改造与整治,而这部分是目前推进申遗的重要任务之一,原有导则已不能满足景迈山保护管理的工作要求。
作为生生不息的活态遗产,“演进”是常态,是价值形成的动力,甚至是遗产价值的组成部分,没有人可以阻挡遗产地自身发展的规律,使其进入到一个“完美”的静止状态,这也不符合活态遗产保护的要求。那么,作为遗产管理者和保护者,是被动跟着遗产地的发展后头跑,还是更有预见性地规划引导遗产地的发展?当然是后者。目前景迈山已经编制了遗产管理规划、国保规划(已公布实施)、村庄规划,但是这些规划并不能直接解决村民日常生活、必要建设和管理者日常管理等实操层面的问题。并且景迈山日新月异、层出不穷的建设活动和需求,常常是刚刚规划设计完的图纸过了一段时间就发现与现状不符。所以,需要寻找到配合、衔接上位规划,且既能指导管理机构实施管理,又能让社区、村民参与遗产保护、“当家作主”的解决办法。
因此,特编制《景迈山建设活动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作为遗产管理工具来规范、引导、管理、监督景迈山遗产地范围内日常管理中所涉及的各项建设活动。导则的编制遵循活态遗产保护的理念及方法,依据遗产价值和相关法律规范,与《国保规划》和《村庄规划》等遗产管理文件相衔接,强调对村民和管理者的能力建设,既为管理者提供评估、管理、监测的参考,同时也为村民提供自主改造、整治以及参与遗产保护的工具。

导则的制定与表达
█ 基于遗产价值的理解,划定保护底线
景迈山作为活态遗产,随着茶产业的发展和人们对新生活的追求,其变化日新月异,如何确保建设活动不对景迈山的价值造成削弱或破坏,则需要基于对景迈山价值的理解,分析哪些建设活动对价值有影响,哪些产生破坏,而哪些是可行的。对可行的建设活动如何控制其变量及实施方式,从而划定遗产地建设活动的底线,是导则编制的基本逻辑。
作为文化遗产,景迈山的建设活动应保证其核心价值“不受到损坏或削减”,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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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茶、制茶的生产生活方式不变。必须维持茶产业在村落经济的主导地位,控制旅游业规模,限制游客人数和山上旅游接待设施的规模,以免对生态人文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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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古茶林为核心的生态系统平衡不能改变。需保护和延续传统的林下茶种植方式和垂直土地利用方式,建设发展不得占用茶林、森林、农田。当发展需求超出景迈山环境容量时,需要向其他区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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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保护村落格局要素和传统民居建筑。同时新建建筑应在建筑形式、风格、体量和色彩上与传统村落风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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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作为遗产地保护的主体地位不变。景迈山原住民以茶业为主要生产方式,在漫长的时间里利用自然环境条件,创造、维护、传承了中国第一处茶文化景观遗产“景迈山”。为了更好地保护文化遗产,应当保持原住民作为遗产保护的主体地位不变。
█ 以问题为导向的需求分析
遗产日常管理的需求分析
与其他保护单位的古村落一样,文物保护保障了文物建筑保持良好的状态、遵从历史的原貌,但作为文物的民居建筑修缮、维护、利用的管理比较严格,村民因生产生活、民族习俗等原因而进行的持续且繁多的建设活动往往需要多层审批,周期长,费时多,生产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同时,管理机构和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因人力有限,也无法快速地处理数量繁多的申报审批工作,也不可能天天下乡落实确认村民提出的建设需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即使了解到这些信息,按照什么标准和要求来处理各不相同的村民建设需求,也常难倒管理人员。因此,景迈山的建设活动管理流程和审批标准都需要根据乡村生活的实际予以优化调整。既要保障遗产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也要兼顾老百姓的生产生活。
目前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已经开展大量的保护工作,各类规划、保护工程方案、管理办法等,都是针对于专业人士和管理人员,面向公众和村民的科普性文件较少,对遗产管理如何与村落自治与生产生活相互衔接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社区和村民作为遗产保护的主体,应当在遗产保护利用中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而不仅仅是被管理者的身份和定位。
各类工程项目有待解决的问题
对于乡土建筑这种类型,由文物保护施工队伍统一实施修缮工程,难免略显整齐划一,缺乏户主个人的生活气息和灵活性。而且修缮工程完成后,村民在日常生活使用中又存在私搭乱建等破坏遗产价值的行为,也没有相应的管理和要求对其进行指导、说明和规范。

图/传统民居使用中的加改建
景迈山的新建建筑问题就更为复杂,现代建筑材料的使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如何与遗产地文脉进行对话,与民族村寨、传统建筑风貌保持协调?这就需要判断和理解景迈山建筑的变化趋势,让新建建筑在利用现代材料性能的同时,也能体现出传统建造的特点,达到一种平衡与过渡状态。

图/景迈山现代建筑变化趋势
随着时代发展,村落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和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都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遗产保护从来不是让遗产地民众活在“过去”的时代,而是不仅保存遗产的物质遗存,更在精神层面实现价值的代际传递。为了达到目的,就要解决传统村落设施改造、传统建筑性能提升的技术问题,这也是保护与发展协调过程中一个非常实际又极其重要的挑战。因此,向提供技术服务如基础设施、道路边坡、消防安防、旅游服务等设计和施工团队阐明遗产保护要求和作为遗产要素的传统村落应当保护的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就成为导则的任务之一。
█ 导则编制目标
导则编制的目标是成为规范景迈山建设活动的实用性指导手册。大到对整个遗产地的所有建设活动类型的总体控制,工程申报与管理,小到对建筑材料选择、建筑适应性改造方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风貌把控。虽然对空间环境各要素提出了全面规定,但并不是绝对的强制和定量标准,而是划底线、给出路、说方法,注意避免阻挠或限制使用者和设计者的创造力和自主性,对设计提出弹性要求和给予面对各类主要问题的改造方法示意、给出各部位的传统元素工具箱,阐明村落保护管理的整体方向和相关概念,具有相当的灵活性,需要使用人对其进行理解和运用,由遗产管理人员进行技术性指导和监测监督。

图/导则编制框架

关于编制导则的思考与探索
█ 从整体出发,全面引导管控遗产地建设活动
导则的建设活动分类从上位规划的管控思路入手,贯彻“整体保护”的理念,强调“社区参与”的保护管理方法,囊括了景迈山日常发生的各类建设活动,结合技术章节共同阐释建设活动管理的逻辑。以期让使用人能够对遗产地的建设活动形成一种整体的认知,从而知道自己想要开始的建设活动是否被允许,属于哪种类型,要求是什么,为什么这么要求。因此,建设活动的分类延续了已经公布的《国保规划》建筑风貌评估结论和遗产价值载体分类,在需要严格保护的遗产要素和需要维持风貌协调的一般要素两大类框架下给出具体实施对象、实施主体及其可实施的建设活动类型,以及允许按照导则自行实施的建设类型和需申报的工程类型(详见下图)。
以传统民居保护建筑F1(以下简称F1)和现代建筑F3/F4(以下简称F3/F4)的建设活动为例。F1经评估被认定为文物建筑,属于遗产要素,但其产权属于村民个人,考虑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与建设需求,允许村民自行进行屋面检瓦、除草、更换老旧构件、维护排水设施等保养维护工程。对于残损严重,需要进行修缮工程的F1,由管理机构作为实施主体,且F1的修缮工程需要经过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F3/F4是村落中的现代建筑,属于一般要素,产权既有属于村民个人的也有属于村集体或使用单位的,考虑到日常生活和使用,允许产权人和使用人进行改造更新、日常保养以及上位规划中允许的新建活动,改造更新与新建工程需要经过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图/建设活动类型实施主体及需申报工程类型
█ 贴近使用者需求,提升管理的便捷性与科学性
在管理篇章中主要针对平衡遗产保护和村民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对遗产地管理流程和审批进行了建议性调整,将具有活态性质的遗产地管理模式向基层管理和本地社区参与做进一步衔接与开放。
导则中将与村落生产生活和民族习俗相关的设施维护更新和按原样小修小补的建设活动(如遗产要素的保养维护、一般建筑的维护更新和基础服务设施中的私人部分),定性为村民可根据导则技术篇章中的要求自行实施,管理局负责定期巡查和监测,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将对遗产地要素保护和环境风貌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活动(如文物建筑的修缮工程,一般建筑的整治改造工程、新建工程,以及基础服务设施中的公共设施建设工程),列为需申报才能进行的建设活动类型。其中,考虑到文物类的传统民居建筑与村民生产生活的密切关系,可能发生频繁且具有户主喜好特征的建设活动,并需要即时审批,按照《国保规划》的管理要求,适当简化此部分的工程管理与审批,将管理权限下放到县文物主管部门。
对于一般要素的管理与审批权限则下放到县级各主管部门,而管理局负责整个遗产地建设活动的前置审核,同时负责遗产地日常管理与监测,并与专业技术人员一起加强对村民的培训,在社区中培育规划管理员协助管理机构工作。为避免权限下放带来的建设活动不符合遗产管理要求的风险,导则在技术篇中给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各类工程申请表、各类工程的技术要求和示例,进一步规范和方便村民的申请及管理者的审查管理。


图/左为F1修缮工程申请表,右为F1修缮工程管理流程建议
█ 与规划和实际问题衔接,整体性、差异化的引导管控
技术篇章主要在对遗产地价值理解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实施对象所对应的不同建设活动类型,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技术要求。
传统民居
以景迈山传统民居的保护为例,在已经完成的传统民居维修工程中,一直秉承着以“人”为核心的保护方法,在保护价值特征要素的基础上,允许民居的合理改善,切实提升居民居住质量,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导则延续了这一方式方法,为便于村民理解,技术篇以简易的图示、照片和文字描述等方式,梳理和总结了传统民居中特征要素的保护要求,给出了允许改善提升的各部分常见做法与控制要求,另外在元素库附录中为村民提供了房屋维护与更新的可选材料、样式、做法等内容。以上与传统民居维修工程申请表相互呼应,在传统民居修缮以及修缮完成后如何保持等遗产地日常管理问题上给出了依据和要求,并为村民自主维护更新提供了方法,既保障了传统民居特征要素的延续,控制整体风貌不被破坏,又保障了村民个体生活的真实与多样。


图/F1民居技术篇成果框架


图/传统民居维修技术篇示例


图/元素库示例
现代民居
景迈山的现代建筑问题较多,情况复杂,也是遗产地最难统一认知和解决的问题。目前的处理方式包括对现代外立面进行改造,如贴木板墙面,平屋顶周圈加盖坡檐等,体量和位置影响较大的现代建筑采用一对一的方案设计,效果虽然很好,但是时间周期长、改造成本高,这种方式难以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条件推广到整个遗产地。需要找到村民和管理者轻松掌握、简便易行的现代建筑风貌管理控制的方法。
导则采用的理念是理解景迈山建筑传统,采用传统建筑文化基因修复山上发生“变异”的现代建筑。在满足上位规划规定的建筑改造程度的前提下,提供可参考的整治方法,并用立体模型表达以便于村民、管理者理解。同时,附录中景迈山民居建筑的传统做法也为新建建筑提供素材。新建建筑的风貌协调需要村民和管理人员理解景迈山传统建筑风格,借助导则提供的改造方法,对自家房屋现状问题进行判断,从导则中选取适宜的、个人喜爱的样式组合使用。

图/现代民居整治策略与方法表
图/现代民居整治技术篇示例
█ 定期增补更新,指导遗产地具体实践
除提供导则成果外,导则设计人员还兼任实地工程的现场指导。一方面为管理者和村民进行导则的培训指导,一起确定建筑改造措施,让导则能在景迈山真正地普及使用。另一方面一些措施需要实践后看到效果,才能大面积推广使用。如墙面材料、色彩的推荐,每个村落都有个性,受到不同的民族、建造历史、日照条件、地形地势、村落形态等因素的影响,出于对遗产保护的谨慎态度,需要采用实验的方式,要根据实施效果予以优化。


图/左为糯岗-岩三永宅改造前照片,右为糯岗-岩三永宅改造效果示意图

图/建设活动导则使用人群及作用
项目汇报人小结:
《景迈山建设活动导则》的制定始终遵循活态遗产的保护理念,基于对景迈山价值的理解,综合考虑遗产地的保护管理与乡村建设的现实需求,吸取遗产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经验与教训,编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符合遗产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用工具。期待《导则》这一工具的应用与实践,能够加强对村民和管理者的能力建设,引导社区参与,进而实现对遗产地建设动态的有效管理,并为其他具有活态遗产特征的文化景观和古村落的保护管理提供借鉴。
专家点评:
项目组非常用心,成果很丰富,指导性很强。这个项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指导性文件对于实操和百姓理解应用都有很大意义。用传统村落自身的文化基因去修复问题是很好的思维,换句话说就是用当地人的智慧去解决问题。要注意个别图示的实操性是不是有些难度,要注意在操作过程中常规材料的应用,这个导则是面向百姓的,要更贴近他们的理解水平,让他们看到图纸可以理解我们的意图。传统村庄有自己的体系,比如村民自治的村规民约,导则要遵循自治原则去引导他们。导则是技术性指导文件,而不是管理文件,我们的目标是简化管理程序,再加上现在当地村民水平越来越高,他们是可以自己理解操作的,我们应该对此类的研究指导类项目工作更有信心!
特别感谢评优特邀专家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北京国文信文物保护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滕磊先生,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刘剑先生对本项目的指导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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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晓蕊
北京国文琰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综合三所规划师
北方工业大学 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
清源–刘晓蕊文章链接
*本期编辑胡玥,排版廷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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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清源文化遗产):【重点项目】活态遗产管理的实用工具——以《景迈山建设活动导则》为例|CHCC2019项目评优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