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关于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都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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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了《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8月28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司长周远波、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孙雪东,国家林草局湿地管理司司长吴志民、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副司长袁继明就《行动计划》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我国大力推进红树林保护和修复,成为世界上少数红树林面积净增加的国家之一,但红树林生态系统仍然面临着生境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等突出问题。2019年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组织完成了我国红树林现状和育林潜力专项调查,基本摸清了情况,在此基础上研究红树林保护修复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此次出台的《行动计划》强调要严格保护现有红树林,科学开展红树林的生态修复,扩大红树林面积,提高生物多样性,整体改善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全面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行动计划》以2020到2025年为实施周期,明确了预期的工作目标,即到2025年营造和修复红树林18800公顷,其中营造红树林9050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9750公顷。
针对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行动计划》提出了7项重点行动任务:一是实施整体保护,将现有红树林及适宜恢复的区域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用途管制。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要清退现有自然保护地内的养殖塘,并新建一批红树林自然保护地。三是强化对生态修复的规划指导,落实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四是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增加修复工作的科学性,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濒危的红树物种。五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科技攻关和标准体系建设。六是加强监测和评估,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动态监测能力和生态修复跟踪评估水平。七是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立法,完善地方保护修复制度。《行动计划》还就确保上述重点任务的有效实施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
问:目前我国红树林生态系统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答:近20年来,我国红树林面积稳中有升,红树林生态状况有所改善,但我国红树林生态系统还存在一些问题、面临着不少威胁。主要包括:一是红树林总面积偏小。我国红树林面积20世纪50年代约为5万公顷,2001年为2.2万公顷,2019年恢复至2.89万公顷。总体来说,我国红树林面积呈先减少、后增加的趋势,但总面积依然偏小。二是生境退化,主要表现为红树林群落退化、生境破碎化、栖息地质量下降和生态功能降低。三是生物多样性降低。我国37种红树植物的50%处于不同程度的珍稀濒危状态,同时,人为干扰导致红树林矮化、稀疏化及生物多样性下降。四是区域整体保护协调不够。部分生态区位重要的红树林分布区未纳入自然保护地范围,红树林整体保护协调机制尚不健全;红树林保护修复与地方相关规划衔接不够。五是保护监管能力还比较薄弱。国家法律没有对红树林保护作出有针对性的专门规定;现有红树林自然保护地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自然保护地外的红树林管理主体不明确、职责不清晰;红树林保护修复技术标准体系还需完善。
此外,我国红树林还面临污染、过度捕捞和采集、外来生物入侵等主要威胁。以上这些问题,专项行动计划都给予了重点考虑,将采取具体行动逐步解决。
问:在对红树林实施整体保护方面,《行动计划》将红树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提出了哪些管控要求?
答:红树林面积持续减少,既有保护意识不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也有管控规则不明确,保护主体不明,处罚规则不清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自然资源部结合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全面系统地加强红树林整体保护和严格管控。
一是明确管控规则。红树林根据生态系统功能,分别属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理。二是坚持应划尽划。依据国土“三调”最新成果,将达到最小上图面积标准的现状红树林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同时,要求经科学论证,将适宜恢复为红树林的区域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三是细化管控要求。按照《指导意见》明确的规则,自然资源部正在牵头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则。四是强化事后监管。红树林作为生态保护红线重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监管。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监管办法,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涉及红树林的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的监管。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依据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核查和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应层级人民政府,由相关部门依据职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督察,确保红树林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问:我国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的现状是什么?如何通过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提高红树林保护成效?
答:根据2019年红树林专项调查结果,全国现有红树林分布的自然保护地共52处(不包括港澳台),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等类型。在这些保护地中,红树林面积为15944公顷,占全国红树林的55%以上。从保护级别看,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内的红树林有9800公顷,占全国红树林面积的34%;地方级自然保护地内的红树林有6144公顷,占全国红树林面积的21%。
这些红树林保护地分布在东南部滨海地带或海岛上,所在区域水产养殖、港口和码头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对红树林及其适生地块需求旺盛,给红树林的保护和恢复带来了极大的压力,红树林生态系统也出现比较严重的破碎化。很多保护地还存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外来物种入侵的问题。划而不管、管而不力的情况还普遍存在。
为此,在当前正开展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中,严格控制将保护地内适宜红树林生长的地块调出保护地。建立红树林资源动态监测技术体系,开展专项执法督察行动,加强红树林保护地的监管。针对外来物种及红树林生态系统退化问题,在规划实施保护地生态修复重大工程中,开展针对性的治理。
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保证生态修复的科学性?
答:为保证红树林保护修复的科学性,要尽力在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工作理念上要体现科学性。要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按照红树林生态系统自身的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采取自然恢复和适度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红树林进行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要反对脱离客观条件、违背自然规律,甚至破坏生态的所谓生态工程。二是在工作布局上要讲求科学性。要坚持量与质并重的要求,既要对现有的红树林通过保护和修复提高它的质量,同时又要通过营造新的红树林来增加数量和规模,全面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在具体安排新造红树林时一定要按照立地条件和难易程度,优先在现有自然保护地内安排红树林的营造项目,既考虑“宜林”,又要兼顾“易林”。三是在宜林地的选择上要体现科学性。在去年4~5月,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对全国红树林现状和育林潜力地块进行了专项调查,特别对宜林地反复进行筛选,建立了数据库,做到了上图落地,为科学修复和营造提供了重要基础。四是在技术支撑上要突出科学性。针对红树林保护修复和营造中现实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攻关,建立健全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体系,通过科学技术的突破来带动和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另外,还要加强红树林的后期管控,使红树林长期发挥功能和作用。
问:根据《行动计划》,红树林修复项目由沿海5省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此,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将提供哪些支持措施?
答:自然资源部对红树林保护修复和营造的支持主要有三方面,对此《行动计划》也进行了明确。在资金项目上,要利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中央财政资金渠道,支持地方开展红树林营造和退化红树林的抚育、提质改造等修复工作。在政策上,将按年度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的40%,对地方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奖励,同时在已出台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将红树林保护修复作为海岸带区域的工作重点予以部署。在技术上,包括科技攻关、现有科技成果集成和推广应用,还有标准规范体系的建设,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等等。
同时,国家林草局正积极推进湿地立法,在《湿地保护法》草案中设置了红树林保护修复的专门条款;优先把五省区有关红树林保护修复的相关内容,纳入正在编制的《全国湿地保护“十四五”实施规划》中,指导五省区做好项目前期的准备、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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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宋梅

编辑:王中建 郑雅楠

审核:兰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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