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市征收中心召开启用市土地审批专用章专题会议,局法规处、审批处以及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区府办和分局有关负责人到会参加。会议根据市政府最新指示,新授予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区启用“杭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审批专用章”,确保征迁项目依法依规实施。
会上,法规处处长李江武首先介绍了四个区新启用市政府土地审批专用章的背景情况,并提出了印章使用要求。他强调,一是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委托事项引起的诉讼、复议、信访等事宜,由受委托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应诉和处理,做好稳定工作;二是加强对土地征收工作的指导和监管,通过进一步完善审批监管平台和“双随机”制度,固化操作流程,切实加强对土地征收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接着,市局审批处徐芳副处长重点对四个区启用土地审批专用章后,项目报批时需注意的事项作了明确。最后,征收中心郭坚翔副主任强调,印章是既是一份权力,也是一份责任,四个区要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对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用足用好审批专用章。四个区要以此为契机,尽快转变观念,要严格按最新的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规范征迁工作,确保所有的征迁项目经得起信访、复议和诉讼的检验。下一步,征收中心将开展全市土地征收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地依法依规实施征收工作。
最后,会议举行印章交接仪式,市局相关负责人与四区区府办负责人完成了印章交接。
来源:征收中心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杭州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征收中心召开启用市政府土地审批专用章专题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