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自然资源部在对政协委员《关于完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体制机制的提案》的回复中提出,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的基础上,整合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的生态监测站网,研发系列生态状况评价、生态预警产品,推动构建生态系统调查监测评价预警体系。下一步,自然资源部研究将构建生态保护修复全过程监管体系融入承载力监测预警体制机制。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996号(资源环境类104号)提案答复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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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协提复字〔2021〕第68号 |
樊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体制机制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提案对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积极探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持续推进各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目前,我国生态环境质量呈现稳中向好的趋势,重点工程实施区域生态质量持续改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骨架基本形成。但是,生态保护修复体制机制尚不完善,生态修复项目的系统性、整体性不强,生态修复工程的科学性不足,生态修复市场化机制、全过程监管体系有待加强等问题仍然存在,进一步完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体制机制十分必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快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逐步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各地组织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侵占河湖水域岸线问题,编制“一河(湖)一策”,实施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河湖面貌持续改善。长江、黄河、太湖等重要江河湖泊正在加快建立完善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机制,20多个省份建立起跨省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协同推进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治理保护。“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机制广泛建立,水利、公安、农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河湖执法,共同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下一步,水利部将指导地方全面落实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继续加强河湖、水资源、水生态等领域执法力度,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为完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营造良好水事环境。
2020年8月,自然资源部联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以下简称《修复工程指南》),明确要综合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系统性、完整性,以江河湖流域、山体脉络等相对完整的自然地理单元为基础,结合行政区域划分,科学合理确定工程实施范围和规模。打破行政界限,在按自然地理单元编制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分段编制实施方案,统一设计、同步部署、协同推进。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按照《修复工程指南》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强对各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技术指导。


为统筹谋划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总体布局,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双重规划》),明确提出到2035年推进森林、草原、荒漠、河流、湖泊、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目前我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专项建设规划,进一步细化各项重大工程的生态修复措施。为建立多层次完善的系统规划,2020年9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组织指导各省(区、市)编制实施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目前,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各省(区、市)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实施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部联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通过探索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打破行政区划、部门分割等,克服生态治理碎片化的问题,综合考虑各生态要素保护修复需求,探索建立多部门、多层次、跨区域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实现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部在组织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工作中,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底数,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础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谋划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三大空间格局,将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功能提升与促进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有机融合相结合,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支撑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构建以城市群、都市圈、中心城市为主体的国家城市网络。同时,坚持陆海统筹,科学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实行基于自然的生态修复解决方案,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各地在地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空间结构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开展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促进“山水林田湖草”和“产城人游”两大系统深度融合,实现保护和发展的协同设计与良性互动。


一是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为落实《双重规划》,我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实施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和岩溶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等,切实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二是研究提升生态碳汇能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2021年7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向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总体要求、任务及部门分工、工作机制等,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目前,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实施方案。
为保障自愿减排活动有序开展,调动全社会自觉参与碳减排活动的积极性,2012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支持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参与交易。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职责要求,加快研究制定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等相关标准技术规范体系,同时,将继续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健全交易机制,将包括林业碳汇等在内的生态环境效益明显的项目产生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作为抵消机制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在推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发挥碳排放权交易对生态建设、修复和保护补偿的促进作用,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为构建生态保护修复全过程监管体系,各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生态保护修复系列标准和政策,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方案设计、实施过程和后期管护监督等要求。一是我部发布了《修复工程指南》《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技术规程》(TD/T 1010-2015)、《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DZ/T 0287-2015)等标准文件,目前正在制定《国土调查监测实地举证技术规范》《矿山环境遥感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验收规范等,开展基于自然的生态恢复通则、生态恢复力评价方法、水资源植被承载力评估方法等标准的前期研究工作。二是生态环境部正在制定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指南、生态破坏问题分等定级标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评估技术指南,明确生态保护修复监督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此外,目前我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的基础上,整合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的生态监测站网,研发系列生态状况评价、生态预警产品,推动构建生态系统调查监测评价预警体系,下一步我们将参考您的建议,研究将构建生态保护修复全过程监管体系融入承载力监测预警体制机制。
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坚持系统观念,立足核心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探索完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体制机制,统筹和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感谢您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大力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1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林冬娜、邓小云
文章来源: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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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gi.mnr.gov.cn/202108/t20210824_2677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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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国地资讯):自然资源部:研究将构建生态保护修复全过程监管体系融入承载力监测预警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