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编:今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就《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导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导则》是为适应儿童健康成长与发展需求、推动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而制定,适用于城市、区(县)、街镇及社区等层级的儿童友好空间的规划、设计、建设以及各类空间的适儿化改造。
《导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于2022年6月1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JZSJ@mohurd.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邮编1008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导则》包括总则、建设要点、公共服务设施适儿化改造、道路空间适儿化改造、公园绿地适儿化改造、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游憩设施建设、实施保障、附录(名词解释)九部分内容。《导则》指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应在城市、街区、社区三个层级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的适儿化改造和校外活动场所、游憩设施建设。
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构建城市、街区、社区不同层级儿童友好空间体系。
城市层面应加强顶层设计,与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结构相对应,统筹配置、系统布局、整体推进,优化公共服务、道路交通、开敞空间、综合防灾等体系,全面构建儿童友好空间体系。
街区层面对应城市街道管理服务范围,与15分钟生活圈相衔接,应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慢行系统和学径网络等,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
社区层面对应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范围,是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基本单元,与儿童5-10分钟出行范围相衔接,应优先配置满足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日常需求的服务设施、游乐场地和步行路径,满足儿童日常基本生活和成长发展需要。
以上内容节选自《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内容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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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国匠城):住建部:从城市、街区、社区三个层级统筹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