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一个西南边境地区土地流转的观察

这是一则有关西南边境多民族地区土地流转的故事。它将呈现一种被忽视的土地流转方式,即不同民族之间的土地流转。这则故事将介绍它的背景,阐述它发生的原因,以及简述它引出的反思。

一个西南边境地区土地流转的观察

图1. 瑞丽自然风光


与大多有关西南山区“三农”问题的文献报道相似,我曾经在该地区的调研经历也反映出诸多共性的现象,如劳动力析出、土地撂荒、复种指数下降、播种面积减少、农业老龄化及女性化等。尽管土地流转在这一地区也十分普遍,但基于山区细碎化土地的流转模式,仍难以达到类似东部地区流转后规模化的生产效率。总的来说,西南山区的农村仍给人以一种“衰落”的直观感受。
直到读到关于中老边境西双版纳香蕉及橡胶扩张的论文,让我对西南边境愈发感兴趣,比如地域特征明显的热带作物及其生产方式、外地投资者与本地村民在资源获取及技术传授等方面的互动等。这种农业集约化过程与其他西南山区的发现截然相反。带着种种疑惑,我选择了中缅边境的土地利用变化与生计变迁作为博士论文选题,自2016年起一直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瑞丽市开展田野调查。
考虑到瑞丽市主要的地貌特征,我的第一站选择了山区一个以汉族村民为主的村寨(云南人习惯称自然村为寨子,该村取名为H村)。行走乡间,能看到水稻、甘蔗、柠檬、石斛(在黑色遮阴网覆盖的棚子内种植)等不同的经济作物(图2左),可见,农业不仅集约化,还多样化。由于中缅边境存在大量的跨国缅籍劳工,无论是季节性还是准许长期逗留的,劳动力不再是一个阻碍农业增长的约束条件。在对H村有一定感性认识的基础上,我开始了农户问卷调查,起先主要目的是了解不同类型的农户在发展经济作物上存在怎样的异同。但当我询问,“您的这块地是从哪家租入的?”大多数被访者回答,“景颇族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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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瑞丽山区作物种植结构

(左:H村作物的多样化;右:J村普遍仅种植甘蔗)

景颇族的地?刚开始听到这样的回答,我能理解他们所指的是相邻的以景颇族村民为主的村寨,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格局在边境十分普遍。但大多数人都回答如此,我意识到,这应该不仅仅是跨村寨间的土地流转那么简单。在资源利用问题上,当地村民会将民族特征区分得如此清楚,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而在回答这一问题前,另一个亟待探究的问题是,若景颇族村寨的土地大量被租出,他们的生产方式和作物种植结构又是怎样的呢?

我立刻上网翻看卫星影像,并请知情的村民指出相邻景颇族村寨的大致范围。有意思的是,景颇族村寨内并没有呈现出汉族村寨的“色彩斑斓”,即作物结构相较简单。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这个疑问驱使我将调查的第二站选在了与H村相邻的一个景颇族村寨J村。在J村,除了水稻之外,甘蔗是最普遍种植的经济作物(图3右),仅有极少数农户尝试种植柠檬。大多数村民反映,他们的土地多出租给包括H村在内的汉族村寨种植。不仅仅是耕地,就连林权改革后的承包林地,也基本都出租给了相邻的汉族村寨。
调查数据显示,尽管村寨内部也普遍存在土地流转,但不同民族村寨之间的土地流转更为明显。有超过60%的H村被调查户(N=55)从相邻的景颇族村寨租入了耕地,56%的J村被调查户(N=72)将自家的耕地出租给相邻的汉族村寨。就租入/租出的耕地面积来看,在H村,平均每户从相邻景颇族村寨租入21.3亩耕地,占到总租入耕地面积的81%;在J村,平均每户租出给相邻汉族村寨6亩耕地,占到总租出耕地面积的74%。从租入/租出的方式来看,这种不同民族间的土地流转大多通过流转双方签订纸质的正式的合同实现,租期均较长,平均15年以上,而且租金大多都是一次性支付。
对比1982年土地承包时的耕地持有量(这里不区分水田、旱地及新开垦土地),H村和J村户均分别为15.64亩和31.99亩。而2015年全年的耕地持有量,H村和J村户均分别为39.47亩和26.4亩。H村村民通过土地流转,耕地持有量增长了一倍以上。很明显,H村村民通过扩大耕地规模以实现农业集约化和多样化,而耕地规模减少的J村村民,仅多用以发展甘蔗这一单一经济作物。若仅考虑种植业收入,H村就高出J村一倍以上。那么,为什么相邻的两个村,作物种植结构会呈现如此大的差异呢?为什么会出现完全相反的土地流转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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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瑞丽景颇族村落

不少有关土地流转动因的文献都试图从社会经济或者农户及耕地特征等角度去分析影响土地流转的因素。在鼓励资本下乡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浪潮下,土地流转似乎又面临新的机遇。但这些并不能充分地解释不同民族间的土地流转这一西南边境可能的普遍现象为何发生?

我询问了H村的村民,他们普遍的回答是,景颇族村寨的地多。但土地资源禀赋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差异呢?这需要结合该地区民族的历史和文化来回答。景颇族在瑞丽市境内已经有三百余年的历史,与缅甸北部的克钦族同宗同源。从居住偏好来讲,景颇族习惯居住在山区,自然占有更多的“山地”资源(可视为旱地和林地)。一部重要的人类学著作《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对克钦社会结构的一项研究》一书写道:“掸人(与我国傣族同宗同源)居住在河谷,在那儿的灌溉农田中种植水稻;他们相对比较开化,其文化多少与缅人有些相似。对比之下,克钦人则居住在山区,他们在那儿主要以刀耕火种的游耕方式种植稻谷。”不同的居住偏好或者分布格局,带来了迥异的资源利用方式和农业结构,这一点在斯科特的《逃避统治的艺术——东南亚高地的无政府主义历史》一书中有更为全面细致的阐释。相反,在多民族地区,汉族似乎更像是迁徙而来的“少数民族”,他们并非像景颇族那样扎根于此有百余年历史。据一位70多岁的知情人士描述,H村迁至瑞丽市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政府禁止种植罂粟以及缺少可利用的耕地,他们不能不通过迁移来寻求或开垦土地。然而,资源禀赋差异仅仅是一个有利的条件,并不能说明景颇族村民倾向于出租土地。

我认为还有两点重要因素。第一,相比景颇族村民,汉族村民更为积极地响应市场经济机会。这一点与他们的迁移及耕作历史有关。尽管一种解释称景颇族为“直过民族”,即从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民族,但我认为这种解释并不充分,它忽视了民族融合过程中存在的生产技术和经验的分享和学习。政策上,从八十年代起允许土地流转,给了汉族村民更多的机会。学者Janet Sturgeon认为,汉族引导着中国不断发展国际市场,而少数民族则在生产方式和社会发展水平上落后于汉族。因此,响应市场机会的能力是一重要因素。第二,在调查中了解到,景颇族村寨中有不少家庭存在成员吸毒的情况。上文也提及到该地区种植罂粟的历史以及地处中缅边境的复杂背景。吸毒者尽管能够通过治疗成功戒毒,但问题是,存在复吸的可能性极高。这就导致有吸毒史的村民难以在本地就业,即使外出从事非农就业,也需要有“看护人”照看(往往是配偶)。这将导致家庭农业劳动力的缺失以及潜在的留守问题。尽管缅籍劳工能够被雇佣,但相比直接租出土地,发展经济作物对于景颇族村民仍存在很高的不确定性。简言之,至少在农业发展方面,汉族与景颇族村寨之间已经存在着不均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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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景颇族

这则有关西南边境多民族地区的土地流转以及存在的不均衡发展的故事带给我几点启示。首先,有必要将土地流转置于一定的社会进程下来讨论,尤其要关注是“谁主导了土地流转?”除了社会经济及生态因素外,复杂的历史、文化因素也需要被纳入到分析框架中。其次,随着乡村振兴等涉农政策的不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会进一步完善,这也会加速土地流转。然而,一些潜在的加剧不均衡发展的因素需要被重视,如本故事中不同民族间长时间租赁期限的土地流转,这会影响农民土地发展权的实现。尽管土地流转并非不均衡发展的主要原因,但很可能成为加速这一过程的“催化剂”。第三,景颇族部分村民由于技术困境难以发展其他经济作物,地方政府应当重视他们的需求并给予相应的农业技术指导,这也是兴边富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客观要求。虽然这仅仅是一则基于村寨尺度调研发现的故事,但它却勾勒出一幅地方性、民族性、人与环境在时空交织下的复杂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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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本文荣获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土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我看到的土地流转”主题征文一等奖。原标题:不同民族间的土地流转:多民族地区的土地流转实践与反思。文章的的观点和立场并不代表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土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观点和立场。引用请注明: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土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题征文获奖作品。


一个西南边境地区土地流转的观察

作者:花晓波,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社会政策与发展研究系副教授,主要从事土地利用变化、农户生计与农村发展、边境研究等科研与教学工作。

本期编辑 | 邢琦、张渊婕


一个西南边境地区土地流转的观察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土地学人):一个西南边境地区土地流转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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