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苏州实践”专栏之一│加强顶层设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2年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作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苏州的保护传承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坚定文化自信作出重要论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苏州从价值认识、保护对象、保护手法、更新路径、实施保障等方面持续探索。本专栏将系列呈现苏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创新实践和经验。

去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这是我国自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近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今年4月,江苏省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对省内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两份文件明确了指导思想、保护对象、保护要求等,为苏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指明了方向。
今年恰逢苏州获批国家历史名城40周年,2月9日,苏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咨询会,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共商名城保护大计。会后,苏州着手以专家咨询意见为基础,按照中央和省文件精神,结合名城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在全国率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在突出城乡建设领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同时,结合苏州特征在更大范围内丰富了相关内容,充分体现上级要求与苏州实际的有机结合,充分体现继承性和创新性的有机结合,充分体现名城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和专业性的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保护与传承利用、发展的有机结合。
文件主要包括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第三部分为支撑体系,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

一、定思路、明方向,确定整体工作要求
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始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本着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的态度,面向未来、面向世界,依托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全面加强全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延续历史文脉,彰显时代价值,赋能高质量发展,实现保护完整有力、传承科学永续、发展示范引领,为苏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不竭动力。二是坚持四项工作原则。包括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坚持整体保护、彰显特色;坚持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坚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三是提出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面夯实历史文化保护各项基础工作,构建具有苏州特色的保护传承体系,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保护、整体保护、专业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城市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充分发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制度优势、资源优势,系统建立与古城整体保护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和方法路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全面融入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显著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到2035年,面向世界贡献古城保护的苏州方案,成为展现中国文化自信的苏州样本,建设成为具有世界级文化创新力、传播力、影响力的历史文化名城。

二、谋重点、抓任务,全面理清重点工作
重点任务包括三个方面,涉及9项重点工作。
第一要全面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一是坚持系统保护,系统梳理历史文化要素,构建苏州名城保护内容体系。二是坚持整体保护,加强对保规“两城、多点、三带、六廊、三区”整体空间结构整体保护,加强对苏州园林、苏州文化、革命文物、非遗特色的保护。三是坚持专业保护,加强规划引领,划定并守住保护底线,提出专业保护手段,禁止大拆大建。
第二要彰显历史文化时代价值。一是全面活化利用文化遗产,谋划文化线路,打造大运河文化带“精彩苏州段”,推动古城整体活化利用。二是全面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传承吴地文化,加强对非遗技艺、传统节日、民俗活动、方言、革命精神的传承利用。三是全面彰显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对古城、古镇、古村和新城、新区提出城市风貌管控分类要求。
第三要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发展。一是建设人民城市,通过历史城区微更新、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公共空间品质营造等,打造美丽幸福新天堂。二是提升经济能级,融入现代产业和生活,提升产业综合实力,焕发历史文化名城活力。三是坚定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能级,健全文化传播体系,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讲好“苏州故事”,构筑“江南文化”高地。

三、稳基础、强支撑,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支撑体系包括夯实基础工作、加大专业支撑、强化政策支持和扎实推进实施等四项内容。一是全面开展考古勘探、资源普查等基础调查工作,认定并公布保护对象、保护名录和分布图。结合“数字孪生”城市建设,以古城为先行示范,推进数字化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工作,完善各类保护对象数字化技术标准。建立保护数据共享和动态维护机制。探索开展古城城市体检工作。二是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学术研究,积极探索与保护相适应的市政管道、消防、节能、抗震、建筑材料、工程定额标准等方面的地方技术标准及规范。建立健全专家指导委员会制度,探索设置历史城区总规划师制度,选聘社区规划师。三是以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为示范引领,构建名城保护“策划一规划一项目一运维”全链条实施路径。分类建立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筹措和保障机制。推动与国企央企战略合作,探索引入民间资本和金融资本。探索苏州名城保护专项基金制度。四是制定市县两级到2025年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行动方案,滚动推进实施重点项目。

四、重引导、建机制,全力保障工作推进
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多方参与和严格监督考核等三项内容。一是成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探索多元化的运营路径,组建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鼓励支持各学科领域专家跨界互动,公众参与形成共保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历史文化保护评估机制。

一图读懂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苏州实践”专栏之一│加强顶层设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苏州中心
 

历史城区城市更新实践探索——以苏州姑苏区为例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苏州实践”专栏之一│加强顶层设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规划中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苏州实践”专栏之一│加强顶层设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