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函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函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现就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关工作要求函告如下:


一、加快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各市县要依据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以及《海南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快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以自然资源部同意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基础,落实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等约束性指标以及通则、导则、图则的传导要求,在市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谋划农村产业发展空间,加强产业综合统筹力度,注重垦地融合发展,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在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类空间开发保护需求,优化区域和城乡功能布局、用地结构和要素配置,形成有效支撑“三极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和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双轮驱动的规划成果。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加强规划和权属二元属性融合,有效推动存量资源资产的盘活利用,并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的原则,引导耕地向平原集中布局、林地向山坡地集中布局,落实规划图斑。


除海口市外,其他市县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年2月底前上报省政府审批。上报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图集、说明、专家评审和人大审议意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成果报告及矢量数据库等。各市县应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和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针对噪声污染、水污染等提出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安排的相关项目应列表逐项说明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类型。规划环评影响篇章纳入规划说明一并上报审查。


二、有序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评估工作,将现行控规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市县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阶段性成果进行比对,梳理评估现行控规的符合性和可实施性,有序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控规编制或修编工作,在评估的基础上,识别问题区域,区分紧迫程度,合理制定控规编制计划。要勤俭务实、厉行节约,经评估符合管控要求的,符合质检要求的控规成果数据要及时汇交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对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冲突矛盾、不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及时论证修改,做好已批或已建项目的衔接。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尚未覆盖控规的,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建设时序,适时开展控规编制或修编。


控规编制要符合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协调衔接涉及空间利用的相关专项规划,社区生活圈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摸清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综合考虑地域特征、资源条件、环境保护、人文因素、公共安全、土地权属、公众意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产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布局,以及各类低效用地整合和地上地下空间利用,保护城镇基本生态与历史风貌,加强重点区域的空间景观和建筑风貌管控,对各类资源配置做出科学合理的实施性安排,保障各类建设需求落地,体现生态文明导向、高质量发展理念和自由贸易港发展建设要求。


各市县要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本地区发展实际,按照“产城科创”融合发展的理念,优化产业方向和空间布局,引导产业项目向开发边界内产业园区聚集,鼓励功能用途互利的用地混合布局、空间共享,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完善产业配套服务设施。要加强规划与用地政策融合,深入研究土地利用方式和开发策略,注重刚性规则与弹性调控相结合,分类提出不同类型用地差异化的管控要求,平衡单元地块中的公共利益与市场效益,提高规划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整合提升村庄规划成果,纳入乡镇详细规划体系,有序推进开发边界外详细规划编制


村庄规划作为开发边界外详细规划的主要成果载体,是开发边界外项目报建的唯一法定规划依据,各市县要进一步提高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快村庄编制工作进度,为开发边界外项目逢建必报创造规划基础条件。要紧密围绕乡村振兴,抓住当前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同步编制契机,做到相互校正、互为支撑,把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村庄作为未来乡村发展、人口集聚、涉农资金投放和项目建设的主要空间载体。


村庄规划要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底线管控要求,对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一般耕地、耕地后备资源储备区、三四级林地、产业用地、独立设施用地等空间布局提出优化完善意见并予以落图。村庄规划中的村庄人口预测以及宅基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产业谋划等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要同步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各市县要组织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单位,通过2-3次上下位规划对接修改,形成较为完善的规划成果;相关业务部门、乡镇政府要全程参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承担起组织编制村庄规划的主体责任。村庄规划完成后,要统筹纳入乡镇详细规划体系,并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 


四、统筹专项规划编制管理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基础,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加强专项规划统筹,将各类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协调空间矛盾冲突,实现“多规合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加强对专项规划的编制管理。要梳理明确各类项目、设施布局和用地需求,将具体选址位置“上图”落位;暂时难以明确选址位置的,也须以示意方式“上图”,并明确项目清单及用地控制规模。专项规划报批前,应当经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进行核对,确保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专项规划批准后,应将规划明确的项目用地用海范围矢量数据纳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涉及空间的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统一实施。


五、完善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


我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以及现行国土空间规划等数据已纳入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一体化平台,正在推动国土空间智慧化治理体系建设,各市县要依据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开展规划实施工作。要将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及时纳入系统。完善系统功能,加强系统应用,做好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的贯通衔接,实现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督数字化管理。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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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中国国土空间规划):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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