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编:主体功能区战略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战略,是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基础性制度。近期,自然资源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发布了行业标准《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技术指南》)公开征求意见。该技术指南给出了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方向、方法的指导。提供了省级和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中优化细化主体功能区的技术方法,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补充完善相关要求和具体规定,提高可操作性。

总体目标
结合“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完善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细化主体功能分区,推动逐级传导,分类精准施策。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化县级行政区(县、市辖区、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简称县区)主体功能定位,保持各省各类国家级主体功能区数量相对稳定;在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可根据实际需要,细化乡级行政区(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简称乡镇)主体功能定位,指导规划分区落位,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逐级传导落地。
主体功能分区
01
主体功能区类型细化
形成“3+N”种主体功能区类型。
“3”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市化地区3种基本功能类型,覆盖陆海全部行政辖区。
“N”为能源资源富集区、边境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等叠加功能类型。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因地制宜补充完善叠加功能类型。
02
主体功能区单元和层级
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以县区为基本单元,优化完善国家级和省级主体功能区,每个县只能确定一种基本功能类型,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叠加功能类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团场作为基本单元。
在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根据实际需要,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细化主体功能区,每个乡镇只能确定一个基本功能类型,因地制宜确定叠加功能类型。
03
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图如下图所示:

成果内容及应用
在成果内容方面,《技术指南》提出,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开展县区主体功能定位优化完善专题研究,提出国家级和省级主体功能区名录和分布图,以及相关说明材料。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乡镇主体功能定位细化研究,提出市级主体功能区名录和分布图。研究报告随国土空间规划一并报审。《技术指南》的附件中给出了相应的报告提纲示意。
此外,在成果应用方面,国家级和省级主体功能区名录和分布图,纳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合理优化省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分解落实相关约束性指标的重要依据,是规划审查的重点内容。各级主体功能区名录、分布图等表格和矢量数据,宜按规范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成果,开展主体功能区实施情况动态监测评估和主体功能区名录动态调整。
《技术指南》全文展示

以上内容整理自《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相关文件来自:自然资源标准化信息平台
《技术指南》全文下载方式:点击文末阅读原文直接下载
END
【国匠城-规划师成长学社】相关专题推荐:主体功能区规划——33个主体功能区规划PDF分享

3.3k+帖子 2200+文件 180+专题
5300+ 规划师已加入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国匠城):最新发布,行业标准:《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