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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老城内规划建设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有效指导老城内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的合理利用,保护老城肌理格局和开敞空间,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城保护严格控制老城范围内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规划建设的指导规定》,《关于控制老城范围内学校医院合理规模的指导意见》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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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城保护严格控制老城范围内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规划建设的指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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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王兢
图文版权: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请注明出处

审 核:陶乐
审 稿:朱佳
发 布:潘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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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南京规划资源):一图读懂┃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城保护严格控制老城范围内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规划建设的指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