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乡村规划越来越趋向于一种整治规划,这是我们的发展阶段决定的。城镇化进程逐渐减慢,建设量缩减,品质提升成为重点。反思现阶段各传统村落编制的保护发展规划,实施的仅仅是一部分,而且主要是资料收集阶段的。经验告诉我们,传统村落的实施绝对不可能全部由政府建设一体化操作推进,规划由传统的空间用地大尺度向村庄治理的细节服务发展。那么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建设,在未来阶段很重要一部分就是如何吸纳社会机构人员参与,对此我的一些个人建议是:
四川某镇(李志新绘)
1. 保护政策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保护第一,合理利用。
制定政策基于现实情况,从当前情况看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有效保护是第一位的,要方便社会各方参与,便于组织实施,首先解决保护修缮的紧迫问题。制定政策考虑到后期合理利用,才会吸纳更多社会技术资金参与。
(2)以民为本,保护居民利益。
要从最基础的一线工作开始,这是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工作得以开展的基本保障。制定政策一定要考虑到方便实施,从地方政府、外来社会企业人士、本地居民三个层面综合衡量。
(3)简便易行,讲究实际。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管理工作主要依托于地方基层人员和当地居民,但是对于基层人员来说保护管理方法不是天生就会的,需要一步步推进,一定要简便易行,抛弃繁文缛节的八股形式,守住底线,明确方向和基本要求,至于采取什么样的模式来推进,各地根据不同的条件来灵活采取,给地方管理以灵活性性,中央和专家提供技术服务参谋即可。保护管理讲究实际工作成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停留在纸面。
具体我提出了10条 保护政策措施建议:
(1)提高审查评审质量,简化评审程序。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的历史建筑修缮程序繁琐,从申请到批准至少半年,再通过招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套程序下来至少2年,即使很小的建筑破损在这期间也由于不能及时修缮变成了大的破坏。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建筑保护修缮方案评审,经常经过县、市、省不同级别部门组织的项目审查会、专家评审会、最终汇报评审等多次重复性工作,浪费时间和资源。要简化评审程序,尽量在两次以内完成评审,专家评审要严格,注重实施,对近期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给予把控。
(2)吸纳当地传统做法,降低施工资质审核要求,要充分利用本地工匠参与村镇建设,提高技术监督服务质量。本土的建筑工匠是对建筑修缮做法最熟悉的,但是现在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内传统建筑修缮工程全部走招投标程序,要求施工资质的同时重点是关于招标代理各种费用,很多程序只是走过程,资金没有用到更需要的内容。保护规划提倡的对保护区进行渐进式保护,由居民自发保护,更应该考虑便捷性。建议在每个县建立施工队伍档案库,传统建筑的保护修缮以及居民自修缮都可以从中自主选择。
(3)放宽土地政策对历史建筑的限制,允许社会参与转让。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管理方法解放了土地,带动了地方经营管理,实现了联合发展。吸取土地三权分置管理方式,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非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级别的历史建筑可以转让其使用权和所有权,外来的社会人员企业都可以参与经营使用。需要成立中间机构,作为中间担保人参与资产估算,并负责各种合同协议的洽谈,形成代理法人。转让后的历史建筑,政府部门还要享有其监督管理权,以免造成不合理的开发破坏。
(4)设计师下乡优惠政策。支持各设计院组织设计师下乡,经过培训的设计师直接参与村镇实施建设,施行一对一技术帮扶。利用规划协会等社会机构成立技术帮扶组织,建立村镇需求服务平台。地方村镇最需要的是技术服务,面对大量的工作不知道如何开展,没有计划利用有限的资金,经常因为资金使用方式问题出现烂尾工程。不论是整体规划实施,还是古建筑的修缮,都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有专家的技术指导。上级部门除了负责掌控拨付资金,应安排专业技术力量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指导,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实际智力支持。设计师下乡的需求极为迫切。对下乡表现好的设计师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荣誉表彰,比如可以享有部分村民的权力,参与经营利益分配。
(5)企业与村镇联合定点扶持开发保护。要在政策上鼓励大型央企、国企、事业单位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立联系,形成定点联合发展,投入资金、培育村镇产业、消费村内产品、参与村内的营造建设活动,促进村镇三产融合。
(6)创建政府、企业、居民三方合作平台。主要用于协调分配历史保护区的管理权责、利益分配问题,以及作为企业和社会人士参与建设过程中与居民合作的有效担保平台。村镇政府、村民通常在开发建设中作为弱势群体,建立此平台可有效缓解开发建设中旅游开发等公司企业独占资源带来的矛盾问题,形成相互制衡发展。
(7)文化文创企业文艺事业下乡。要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创建良好的条件,吸引文化、文创和文艺事业者来此建设基地、采风,调查整理资料出版宣传书籍等宣传材料,扩大文化影响。创造条件方便文化产业在历史保护区落地发展,丰富文化产品。资助对历史文化特色价值的诠释研究等活动,并将其成果发布,转换为产品,形成历史文化标识系统。主动为社会文化人士和团体在历史保护区开展文化会议、交流会、产品展示会、沙龙活动等提供空间场地等便捷条件。
工匠异地迁建传统建筑
本文根据中国建筑设计院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研究所成员交流整理(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