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8)历史建筑改造试点扶持,优惠贷款和土地使用。资助居民自主对部分历史建筑的改造,要求改造方案报审备案,协助完成设计方案,提供建设施工组织信息,简化程序方便实施。居民有条件进行改造经营的,除了提供部分资金和技术扶持,还建议在贷款、用地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在工商经营等相关部门办理证件方面给以一定方便扶持,努力探索作为试点。
(9)招投标项目管理简化,严格规划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具有相对比较独立的保护规划编制管理方式,编制单位根据已经颁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办法》,对规划编制的方法和要求有成熟的策略体系,各个设计单位在规划业内比较熟悉,没有必要再按照管理要求办理招投标流程。首先是严格按照编制办法管理,各单位编制水平相差不大。第二,保护规划编制本身资金有限,招投标管理再占用一部分资金,编制时间也一再压缩,无用功过多。第三招投标方式已经不适合现阶段的保护管理方式。提高保护规划编制水平不是通过招投标方式来实现的,而是在编制过程中调研和技术研究上,设计管理属于基本保障,应保证项目顺利进行避免恶性竞争。
(10)建立并落实奖惩措施,对先进的村镇企业和个人要表彰。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并保证落实是多年以来所提的重要内容,但是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展。保护管理责任分不清,遇到问题相互推诿等问题依然存在。一定要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责任,严抓落实,对参与保护管理和落实保护建设好的地方政府、社会企业、居民个人要给与及时表彰,总结其保护管理经验,做出交流研究以供大家学习,但是要避免一刀切的死板效仿推广。
李志新作
这是我们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保护相关政策给出的建议。从这些建议可以看出,其中大部分是放手利于社会参与的,从简化招投标管理到鼓励措施。当然社会参与也是一把双刃剑,弄不好就成了建设破坏,设计院是个技术参谋,现在也更多参与实施,还希望在实施中要少动刀。
李志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