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分会副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对话的题目是何老师提的,她也把问题回答了出来。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我用3个词谈谈体会:
第一个词就是对话主题上的“破境”,无论是破败的历史环境,还是破碎的历史地区,都是一个负面的界定。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破境”需要认真思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多年了,整体保存下来的名城是少数。这是由于一直以来以快速发展为导向,也就是西方国家也经历过的将“城市作为增长机器”(The city as a growth machine)的快速发展造成的,为了效益和效率忽略了城市的可持续性和历史文化价值。
说到历史城区的识别,识别(identification)这个词本身就不是一个客观的概念,对于历史城区保护而言,其范围划定必然包含一定的主观价值判定和为实施必要管控的主动选择,整个过程是一个规划决策过程。如果不针对一定区域范围的开发建设强度,建筑的高度、密度、尺度和肌理实施有效管控的话,划定或不划定历史城区都没有意义。
第二个词是整体保护。在国家名城保护条例中有整体保护的要求,但没有针对历史城区的具体管控规定。多数人可能并不认同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是与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类似的建成文化遗产,也就是说在法律层面、在大众认知方面,对历史地区的保护身份并未形成共识。相较于文物有成套的技术、方法、认同的理念,对历史地区的认识也需要“破境”。
在名城保护规划中有这个空间层次的内容和规划要求,在部分地方性保护条例中有历史城区整体保护的相关条文,通常也是保护做得比较好的地区和名城。历史城区的整体保护并不是要划定一个范围实施冻结式保存、永远不得改变。欧洲的整体性保护是一项系统性政策机制,涉及适宜人居、安全、消防等方面,并且在历史城市将基于功能主义的现代标准规定都废除了。实施整体性保护需要长期的坚持和有效管理,所以说,如果有“重圆”的意愿,应当也是按照原真性和完整性原则逐步改善建成环境、整治街区景观和提升遗产价值。
第三个词是连续性。今年6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系统深入地阐释了中华文明的五大突出特性,第一点说的就是“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连续性对于遗产保护传承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和指导意义,中华文明是由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时期创造的文明共同组成的。名城保护就是要保护城市文化的连续性。
历史城区的形态是多元的,地域生活景观更是丰富多彩。保护不能只留房不留人,保护不能只是说你不能干什么。人民城市最核心是人民要当家作主,老百姓想要改善,规划师要帮他想办法,要听他的意见,要为他设计。有原住居民和没有原住居民其社区生活方式会有很大的不同。老百姓日常生活不一定非要搞得干干净净,特别是对于非遗活动和非遗传承人,历史环境对他们的日常生活非常重要,环境的快速或巨大变化会直接影响到社区的非遗保护和文化传承。应该达到既保护又有人,还要创造新的文化,体现科技的繁荣。我们一定要转变思维,每个城市都应该有这样的保护理念,才能促进真正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人居环境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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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城市规划):【学术分享】历史城区“破境”如何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