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会员
最后,城市规划与财政系统中关键行政机构之间需要进行妥善的合作协调。以刘志主任提议的“城市规划”与“中期财政规划”和“基本建设资金计划”衔接的构想为例。三个规划分别由自然资源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发改部门主导。将三个规划衔接起来,就能把空间、资金、项目等关键信息相互挂钩,城市规划和财政之间的关系将更加明确,也更便于党和国家进行精准治理。不过,这三个规划的衔接也可能导致“向上过度传递压力,向下压制灵活性”的不利情形。一方面,现在是“谁审批谁负责”的制度,如果一旦审批就得同时为这三个规划负责,对于任何一个有审批权的上级行政机构而言,都可能形成巨大的压力,阻碍规划工作的有序开展。另一方面,三个规划联动在一起,涉及利益主体数量、编制难度、调整周期都会加大,下级行政机构可能会倾向做一些容易通过审批但不一定是最佳的方案,降低规划质量。因此,建议有关行政机构针对城市规划中的财政问题开展积极合作和协调。
2023年第12期 年会学术对话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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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中的财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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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城市规划):【学术分享】推动城市规划与财政的长期融合发展,可从改善财政数据质量和加强行政机构合作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