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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日前出台《海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实现了全省一套材料标准办理不动产登记,将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机构服务行为,解决各市县登记审查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办事指南》明确,登记事项共57项。其中,简易事项7项,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一般登记事项48项,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复杂事项仅2项,分别为在建工程抵押(办结时限为8个工作日)和非公证继承、受遗赠审核(办结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与此同时,《办事指南》去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兜底条款,将受理材料清单具体化。
《办事指南》覆盖了不动产登记全部业务类型,包括《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中未予规定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内容。《办事指南》将“林木所有权”概念进行解析和套合,梳理出承包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及地上森林、林木所有权的登记类型,有效填补了林权登记内容;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纳入海域使用权的登记框架,搭建起全登记类型框架;将《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原有的52种登记类型扩展到57种,形成完整的不动产登记类型体系。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办事指南》通过梳理划分登记事项类型,明确了不同登记类型的承诺时限,此举可有效推进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与此同时,去除了多余的无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件,减少了群众因办理事项不明确而多次跑腿的问题,避免了市县办理不动产登记审查标准不一、办理效率和质量有差别的情况。值得一提的是,《办事指南》还对登记平台的林权登记办理流程和系统模块进行重新优化。(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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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针对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系统性、操作性、针对性、时效性不够以及制度评估、执行监督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对全市系统制度建设的目标和原则、制度分类及形式、职责分工、制度建设标准和要求、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以及制度执行、监督和评估等作了具体规定。
今年以来,南通市局党组针对机构改革职能融合,各方面管理亟待统一规范的现状,围绕从严治党有新进步、依法行权有新加强、内部管理有新风貌、作风建设有新转变、整体形象有新提升,在全市系统启动开展了“2019制度建设年”活动。研究编制了年度制度建设计划,确定了全面从严治党、综合管理、业务管理、基层所管理等75项制度建设。目前,已出台制度26项,其他制度正在研究草拟过程中。(来源: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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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政策文件,从制度上规范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确保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的可操作化。深入内涵挖潜。2015年至今,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0663亩、供而未用土地3020亩、低效用地2429亩,通过其他方式盘活土地15641亩,合计处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1753亩,极大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水平。
积极探索产业融合项目点状供地试点工作,在不影响规划布局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实际,采用分散划块、点状分布的形式供地,有效减少用地指标占用,减轻前期用地成本,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业用地差别化供应制度改革,拟定改革创新工业用地供应制度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了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出让机制,采取灵活的价格和出让年期,实施土地出让和投资监管“双合同”管理,2018年,全区实施工业用地增效项目67个,增效用地3051亩,有力地支撑了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综合考评,出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围绕资源利用和管控效率、资源产出水平、涉土执法及信访情况,对下开展节约集约综合考评工作,连续四年对各镇(街道)年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情况进行考核,实行考核和激励并举,先后奖励各镇(街道)用地指标60亩、资金200万元。(来源: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南京规划资源):#政策聚焦#海南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