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保护优先”约束下的衡水湖区域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2013年,美丽乡村建设作为美丽中国建设的基本组成部分,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同年国家农业部启动了“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并发布了包括产业发展型、生态保护型、城郊集约型等美丽乡村建设十大模式。建设美丽乡村,成为促进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2018年1月2日中央政府发布了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中央一号文件,重点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2018年8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文件对乡村振兴动力机制、农业发展供给侧改革以及乡村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等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划要求。探索生态保护型乡村的发展路径成为新时期乡村振兴发展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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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型乡村建设模式


国家农业部发布的美丽乡村建设十大模式中,生态保护型模式主要是在生态优美、环境污染少的地区,其特点是自然条件优越,水资源和森林资源丰富,具有传统的田园风光和乡村特色,生态环境优势明显,把生态环境优势变为经济优势的潜力,适宜发展生态旅游。


我国农村地区地域广袤,生态良好,按照不同然资源的类型,可将乡村的生态资源分为农业生产、林区风光、山地特色、水域景观、草原牧场、生物群落等七大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对自然的尊重与保护理念的贯彻,部分优越的生态资源被划入城市自然保护区内,并对其范围及周边建设区域和乡村区域提出了较高的控制要求。生态保护型乡村建设模式需从村庄自身的资源条件出发对其进行建设发展进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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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乡村发展

之间的矛盾


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域或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自然保护区内部大多划分成核心区、缓冲区和外区3个部分。核心区是保护区内未经或很少经人为干扰过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所在,或者是虽然遭受过破坏,但有希望逐步恢复成自然生态系统的地区,核心区内严禁一切干扰,生态保护要求最为严格。缓冲区则指环绕核心区的周围地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外围区即实验区,位于缓冲区周围,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还包括有一定范围的生产活动,还可有少量居民点和旅游设施。


由于自然保护区严格的生态保护要求,区域内乡村建设发展将受到较大限制,由于自然保护区保护的需要,实施了一系列如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生态保护活动,但是在此过程中也造成了当地农民土地发展权受限,因此生态环境保护与乡村发展的冲突日益尖锐。在严苛的生态保护条件下,如何搭建此类乡村生态保护型建设模式,将自然生态与美丽乡村完美结合,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环境优势,把生态环境优势转为经济优势,成为一个有意义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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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理论研究


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之间如何协调是一个深刻的研究课题,国内外学者对此一直有研究讨论。而关于自然保护区这一严苛的生态保护条件下,生态保护型乡村建设模式如何构建,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项目内容相对较少。


(1)宋文飞等人的《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农民发展意向的冲突分析》中,基于陕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660户农民的调研数据,探讨了在自然保护区区域乡村发展面对的矛盾,对这一范围内的乡村建设研究提供了一些依据资料。


(2)孟令冉等人《山丘生态保护区乡村聚落空间分异及格局优化》中,以山丘生态保护区山东省泗水县为例,运用最近邻点统计、空间关联测度模型等方法分析泗水县乡村聚落空间分异特征,并从生态保护与建设视角,通过构建生态保护格局探讨泗水县乡村聚落格局优化方向,提出了重点整治型、限制扩张型等4种格局优化类型,为生态保护与建设背景下区域乡村聚落的规划发展提供依据。


(3)王大力等人的《珠江源自然保护区乡村聚落形态演变探究》,在曲靖基础地理数据支持下,对珠江源自然保护区乡村聚落形态演变进行探究,得出构建环境主导区、效益主导区、综合发展区三大乡村聚落区块布局形态结论。


综合以上研究,可以发现在自然保护区这一条件下,生态保护要求对乡村建设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单一的发展模式无法适应复杂的生态要素保护要求,只有依据自然条件构建明确的生态保护格局,选择有层次、差异化的乡村发展模式,才能得到人与环境的和谐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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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践——衡水湖自然保护区

美丽乡村建设


衡水湖位于河北省东南部的衡水市境内,是冀中南区域的“生态核心”,它拥有独特自然景观和多样化天然湿地生态系统,同时也是欧亚大陆东部全球鸟类迁徙的密集交汇地和重要中转站,是中国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东侧是衡水市规划建设的滨湖生态城及老盐河文化遗产积淀区,南侧是冀州市区和冀州古城文化旅游区,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中部的中湖大道和东部的东湖大道是衡水湖国际马拉松赛事的主赛道,整体的生态环境、文化遗存、旅游资源较为丰富。


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共268km²,106个村庄。本文从中遴选出36个代表型村庄作为研究案例,共约7 100户,2.6万人,常住人口1.9万人,行政区划上涉及两区一市的三镇两乡,总面积98km²;区域乡村发展整体相对滞后,2016年人均年收入不到5 000元,乡村经济东盛西衰,尤其中、西部衡水湖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村庄耕地流失、老龄化、空心化等问题比较严重。


“保护优先”约束下的衡水湖区域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图1 衡水湖国家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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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湖区域乡村发展的突出问题


(1)优越的生态资源发展条件和严格的自然保护区管控约束并存


区内村庄生态发展资源条件优越,衡水湖是华平原唯一保持沼泽、水域、滩涂、草甸和森林等完整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保护区,是野生动植物理想的栖息地,其中迁徙鸟类资源尤为突出,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7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44种。衡水湖片区虽拥有良好的生态发展资源条件,但区内村庄大部分处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范围内,受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育管控限制,部分村庄远期面临拆除或接受人类活动影响监控,以避免人类生活、农业生产、村镇企业、大规模开发等活动干扰和环境污染。


(2)区内自然生境的破碎化问题严重,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逐渐衰退


由于衡水湖区域过去长期的地下水超采,湖区所在区域已经是冀中南区域的地下水漏斗,衡水湖长期处于缺水状态,水位不稳定导致湿地生态系统的退化问题日益突出,水系生态环境长期依赖外部补水,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逐渐衰退;另一方面近年来环湖周边无序的旅游开发也对衡水湖湿地内鸟类栖息地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随着自然保护区为了增强生态系统修复能力,进行扩区增容,区内乡村原有的耕种与居住空间正被不断侵蚀,36村耕地已经普遍减少,部分村庄已经没有登记耕地。


(3)现行的村庄规划体系缺乏引导、毗邻村落缺乏统筹协作和差异化发展


在衡水市历轮的美丽乡村建设中,比“千村一貌”问题更加严重的就是多村同业、同质竞争的问题,呈现出“处处都是农家乐、到处都做采摘园”的无序现象,既消耗了政策资金和环境资源,也没有达到真正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目标;村庄之间发展相对孤立,难以整合联动发展。现行村庄规划体系本身就是从传统的县域(镇域)村庄布点规划直接跨越到了村庄建设规划,存在中观层面规划指导的缺失,更加难以应对“千村一貌”“多村同业竞争”“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等协同发展问题。


(4)配套设施不足、缺乏共享共建,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村民生活环境差


衡水湖片区乡村现状配套设施不足,大部分乡村小学、幼儿园配置缺失,严重依赖中心乡镇,乡村卫生室多为废弃,部分乡村甚至没有村委会办公场所,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配置不足,生活污水直排进入衡水湖。联村道路、教育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给水设施等联村服务设施在相毗邻的村庄之间无法实现共享共建,造成了严重的基础设施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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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与发展制衡下的生态型

乡村发展思路


衡水湖区域乡村的发展思路首先应聚焦衡水湖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本质特征,保护区内的一切发展都应该以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为纲,应根据不同保护分区的要求对区域村庄进行分类管控和差异化发展指引;第二是要根据乡村资源条件特征进行乡村发展动能的转型升级,将乡村建设与自然保护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引导人类的居住、产业、交通、开发活动向保护与发展相协调的方向健康发展;三是针对区域乡村孤立式发展、发展主题不明确、缺乏多村整体联动等客观问题,提出定位和空间格局上的重新整合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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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引领,依据保护区管控要求,分类指导村庄发展


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拥有多样化的湿地生态系统,是欧亚大陆东部鸟类迁徙的密集交汇地和重要中转站。分析分别从农田—水域—林地—湿地—湖泊的自然本底属性、板块—廊道—基质—避难所的景观生态学属性、城市—交通—产业—人口的社会经济属性三个维度分析入手,以“生态引领、分类指导”为理念,以保护生态为核心,分类引导村庄发展。总体将衡水湖片区的36个村庄划分为三类村庄,进行分类指导。


生态修复型村庄包括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范围内的13个村庄,执行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湖、迁村增绿的生态恢复策略,展现生境之美。远期实施搬迁,近期环境改善、完善生态型基础设施配套。


生态特色型村庄包括实验区内的9个村庄,实施远期改造、土地功能置换,重点体现湖岛水居,诗意乡村,呈现人文之美。近期实施面貌提升、逐步更新的策略。


城乡融合型村庄包括其他14个城市建设区毗邻村庄,远期纳入城市建设,村庄空间与耕地就地流转,体现城乡一体,景城相融,融合发展之美,近期进行道路设施完善与休闲开放空间整治。


“保护优先”约束下的衡水湖区域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主题:生态修复型村庄:湿地生态特色,森林生态体验

区位现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衡水湖景区核心景观区;村庄耕地流失、空心化、老龄化严重

人口用地:逐步疏解人口,远期搬迁安置;湖区蓄水扩容、乡村退耕还湖、退耕还林

产业功能:发展低强度、低冲击的生态型产业;鸟类观赏、书画摄影、野奢民宿、生境岛、投食站、救护站

空间环境:逐步降低建筑密度,增加村庄绿化,吸引鸟类栖息;环境微改善措施,恢复原生植物(芦苇、香蒲)景观;污水与垃圾减量排放、生态处理,建设自循环和内部净化的湿地生态修复系统

图2 生态修复型村庄



“保护优先”约束下的衡水湖区域乡村振兴路径研究主题:生态特色型村庄:北方滨湖特色、传统魅力村落

区位现状: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近冀州古城,文化遗存较丰富、自然景观独特;村庄空心化、老龄化问题严重,面临较好的旅游开发机遇

人口用地:人口限制迁入,引导村庄居住人口自然衰减;村庄用地承载减量居住生活与乡村生态旅游

产业功能:低强度生态产业与乡村旅游;生态有机农业、经济果林(鸟类粮仓),湿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旅游

空间环境:提升建筑风貌、增加休闲设施(绿道、经济果林)、配套旅游服务设施;村庄设施建设实施联村共享、联村共建,景村融合;污水与垃圾构筑联村循环、生态处理体系,就近连片、集中处理

图3 生态特色型村庄


“保护优先”约束下的衡水湖区域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主题:城乡融合型村庄:生态滨湖特色、现代都市田园

区位现状: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近滨湖生态新城和旅游酒店群;乡村建设基础较好、面临城乡统筹与城镇化进程

人口用地:人口迁并入城市社区;土地流转为滨湖旅游休闲空间和城市建设用地,耕地统一流转

产业功能:都市观光农业,旅游休闲功能与现代服务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都市田园综合体

空间环境:保留和强化特色村落空间,承载老盐河古村落文化旅游;统筹城乡,共享城市设施,纳入城区统一建设;整治沿岸河道景观,打造老盐河文化休闲景观带

图4 城乡融合型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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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为纲,控制污染和活动干扰,贯彻减量规划策略


(1)基于生物栖息地与自然生境保护的乡村发展活动整体控制引导


首先是要按照保护衡水湖湿地生态系统的安全格局以及对世界鸟类栖息地的低冲击影响保护要求,优化和改善村域生态环境,最大程度降低和避免农业植被环境、河湖水系环境、道路交通环境对自然保护区景观生态系统、景观廊道的影响,保障各大生境斑块之间的生态廊道。贯彻增区扩容政策,退村还湖、退耕还湖、退耕还林。扩大和增强6大核心生境斑块的面积和自我修复能力,从保护、改善生境条件的角度出发,整体提升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生境承载能力。


从不同自然状态的环境中动物栖息与人类活动相互和谐共存的规律出发,合理安排人类生产、生活与游赏行为的活动分布梯度、用地功能组合,通过多种基质的模拟布局形式,统筹安排村域保护与发展规划。


(2)严格控制生活污染和开发建设活动干扰,执行人口减量规划,降低交通活动干扰


在核心区与缓冲区内逐步迁出常住村民人口,安置于周边乡镇建设区,控制规模化的人类活动干扰与生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服务保护区生态修复建,人口搬迁后的村庄原址以建设生境岛、监测站、鸟类投食站等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基础设施为主,可适当承载低密度、微强度的研学旅游活动;严格依据《衡水湖国家自然保护区规划》的环境容量承载测算,限制旅游人口活动分布,并通过对停车设施配套承载量控制和道路体系规划的交通流量引导和截流纾解,形成内部通行能力压缩、外环路网防护截流、区域交通流量诱导三维并举的控制方法。


“保护优先”约束下的衡水湖区域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图5 衡水湖生境损失率优化调控目标图(左:现状;右:优化目标)


“保护优先”约束下的衡水湖区域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图6 区内减量规划控制策略分析图


“保护优先”约束下的衡水湖区域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图7 自然保护区内产业转型路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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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掘生态价值,构建框架清晰的乡村聚落规划引导


(1)发掘生态资本价值,打造“环衡水湖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区”


严格控制区内乡村生活污染、生产活动对湿地生境的影响,一方面在产业发展上转变视角,将“保护区的限制”转换成生态产业的“发展动力与核心价值”,让生态保护与生态发展有机融合,建设乡村经济与生态产业的融合创新示范。另一方面需要近期通过旅游驱动,带动村庄风貌空间品质的提升和乡村产业经济的增长,建设以湿地保护与文化传承为核心的生态研学旅游发展区。


(2)客观识别具备条件的乡村聚落发展单元,构建差异化的规划引导


一个完整的乡村片区中不同条件的乡村有着不同的发展方向,一些走向城镇化、一些走向衰落和自然消退,还有一些村庄群落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和机遇,乡村规划本身要充分尊重乡村群落从产生、兴盛、衰退、复兴或者灭亡的客观规律,并不是所有的村庄都会将走向复兴之路。运用条件符合的方法来界定,在一个完整片区内识别出水系生态系统相互连接、村落空间环境相互依存、历史文化脉络相近相承、村庄资源产业存在联动支撑的自组织村庄群落;依托聚落自身的资源优势,确定差异化的聚落主题及特色产业项目,并落实到各个村庄。


(3)合理配建低冲击生态开发、共建共享的乡村基础设施


统筹配置各乡村聚落的共享公共设施、共建基础设施、景村融合设施;位于自然保护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乡村,实施减量排放、生态处理,建设自循环和内部净化的湿地生态净化系统;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乡村采取就近连片、联村集中生态处理的方式;位于外围保护地带的乡村,远期即将进入城镇建设区,服务区域乡村的基础设施与道路交通设施全部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统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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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联村开发与联村运营,有效引导乡村聚落的可持续发展


策划联村开发与联村运营,将各个村落以自然村或者生产队(组)为单位、以“各村落自身能够供的特色资源和发展贡献”为合作框架,通过不同的形式参与入股,建立“公司+聚落群体+农村旅游协会+农业转型促进会”共同组成的乡村聚落联合开发运营机构,每个小村落都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将自身的资源特色保护好并发挥其应有的价值贡献。


为保证村庄的建设开发不过度占用和消耗村民以生存的土地和生态环境资源,造成村民收益与资源消耗的严重失衡,需要把“居民参与”当作聚落乡村发展过程中一项重要守则和不可缺少的环节,让村民参与乡村旅游开发与农业的转型升级,让游客走进村落释放休闲需求、助力农业发展,在城乡居民的互动中带动乡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全面振兴,有效引导乡村聚落的可持续发展。


“保护优先”约束下的衡水湖区域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图8 乡村聚落划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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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衡水湖自然保护区村庄属于典型的生态保护型乡村,其中的保护与发展问题代表了多数生态保护优区域内的乡村整体提升与产业转型发展过程中面对的难点。生态资源本是城乡体系中乡村磁力体的最大优势,所以如何保护好生态环境,运用生态资本思维促进乡村经济的转型发展和农业供给侧改革是生态保护型乡村振兴发展的关键,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尊重乡村群落内在的联动发展规律和延续村落间的协作分工传统是顺应乡村自身发展脉络的重要原则。本文以衡水湖区域乡村振兴的发展思路探索为例,研究生态保护型乡村规划中的振兴发展策略,希望能抛砖引玉,为乡村振兴的深化研究提供一点线索。


作者介绍

刘来玉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副主任规划师 工程师 硕士 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

毛 丹  上海浦东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任规划师 工程师 硕士 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


全文刊载于我院《理想空间》第82期

“保护优先”约束下的衡水湖区域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同济规划TJUPDI):“保护优先”约束下的衡水湖区域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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