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安军
(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 )
现有的城乡规划学科,是通过大量的规划实践探索得出经验,不断完善,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而基础理论又指导了规划实践。目前,国土空间规划框架体系已基本搭建起来,但与之相关的基础理论尚未形成,导致了与空间规划目标相适应的技术能力不足。面对新的空间规划,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规划实践,大家都在起跑线上刚刚起步。我们可以利用现有城乡规划的存量知识解决一部分问题,但是不能解决空间规划出现的大量新问题。用以往拥有的知识存量解决规划问题,这只是一种普通技术能力,远不能胜任空间规划的重任。关键是要发展动态能力,即怎么样协调结合现有的理论与技术,发展出系统的、协调的基础理论与技术方法。应该说,现在面临的重要任务就是要解决动态能力问题,就是利用现有的理论与技术发展出新的理论与技术。我认为,空间规划基础理论也好,技术方法也好,不是凭空产生的,应该是在相关的理论来源和技术基础上,像袁隆平院士做杂交水稻一样,一代一代培育出来的。空间规划基础理论与技术方法的形成与完善是一个进化的过程。这是我想说的第一点。
第二,要有足够的耐心面对空间规划基础理论的研究和形成。对于空间规划的新要求,应该是科学研究先于政策解读,而科学研究的基础在于规划实践。但现在是倒过来的,先有政策解读,科学研究还没跟上,马上就进入了工作布置。在规划实践刚起步时就急于构建空间规划的基础理论,这对于空间规划基础理论的形成可能不利。大家都知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城乡规划基础理论的形成,是基于几十年的实践积累和检验,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所以,我赞成尹稚老师的观点,可以“让子弹飞一会儿”,缺少了子弹飞的过程即规划实践的过程,基础理论就成了无本之木。我觉得,通过“让子弹飞一会儿”,让空间规划的理论架构和实践保持一个很长时间的互动过程,才有助于空间规划基础理论研究的深入和空间规划理论体系的构建。
本文刊载于《城市规划》2022年第1期
《空间规划基础理论大讨论》
相关阅读:
空间规划基础理论大讨论之一 | 孙施文
空间规划基础理论大讨论之二 | 张勤
空间规划基础理论大讨论之三 | 武廷海
空间规划基础理论大讨论之四 | 王世福
空间规划基础理论大讨论之五 | 吕传廷
空间规划基础理论大讨论之六 | 张松
识别二维码阅读原文
欢迎在朋友圈转发,转载请在后台留言
微信改版后
好多人说不能很方便找到我了
其实把咱们“城市规划”置顶就可以啦
只需要5秒钟哟~
官方投稿网址:http://www.planning.com.cn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城市规划):【Open Access】空间规划基础理论大讨论之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