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辽宁省受台风“卡努”影响,省内多地降大暴雨,局部地区降特大暴雨,辽宁省自然资源部门扎实开展风险预警、值班值守、信息报送、专家驻防、避险转移等各项防灾措施,全力应对地质灾害的发生。截至8月14日8时,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值班值守797人次,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20次,其中一级(红色)预警9次,二级(橙色)预警7次,三级(黄色)预警4次,协助大连、鞍山、抚顺等8市地方政府转移受威胁群众1.1万人次,派出工作人员1403人次巡查地质灾害隐患及重点区域1442处。
为应对“卡努”,自然资源部对辽宁省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Ⅲ级响应,并派出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调中心工作组开展指导工作。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紧盯雨情、迅速行动,全力部署台风影响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一是部省会商,全面部署,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研判和信息发布。辽宁厅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及时汇总、整理、上传下达各类信息,按自然资源部要求落实速报、直报制度,对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二是派驻专家,提升基层防灾能力。辽宁厅派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随部工作组赴岫岩县、丹东市等地指导地灾防御工作。同时,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辽阳7市驻守专家均赴现场驻守,其余各市驻守专家组根据雨情随时采取行动。
三是加密预警频次。辽宁厅与气象部门密切联系,除每日16时常规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外,每日6时发布加密预警信息,及时指导降雨区域开展防灾工作,并向大连、鞍山等7市自然资源局发送提醒函,调度部署防灾工作。
四是扩大防范区域,落实群测群防等各项措施。辽宁厅在做好全省170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的同时,扩大防范区域,将623处重要点位按照隐患点管理,安排部署群测群防、避险转移等各项措施,确保措施“到村、到户、到人”。
五是加强避险转移人员管控。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核查和电话抽查的方式,掌握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情况,确保做到“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杜绝擅自回流。
日前,贵州省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七下八上”关键期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山洪灾害防范等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要准确把握全省防汛抗旱形势,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灾害复盘,强化防汛抗旱各项应对准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风险隐患,有效防控各类灾害风险。
《通知》要求,强化会商研判和预报预警,要及时预测分析汛情、旱情并组织会商研判,落实直达基层防汛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确保有“叫”、有“应”、有“为”。要继续强化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联合会商,重点分析研判强降雨覆盖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态势,有针对性地部署防范应对措施。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等手段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村、到户、到人。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景区景点、学校、交通线、施工现场、尾矿库、油气管道、矿山矿井、工棚、危旧房屋、临水临崖临坡村寨等高风险区域的巡查防守,遇极端天气要及时采取“关、停、撤、避”等措施。
《通知》提出,要重点强化农村切坡建房、在建工程和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措施。要明确预警信号、人员撤离路线等各项避险措施,做到防御测报有设施、预警有手段、转移有路线、避灾有地点、安置有方案,做到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要完善山洪灾害危险区管理清单,强化山洪灾害风险预报,落细落实预警“叫应”措施,坚决果断组织危险区群众避险转移。
作者:李龙江、张晟南
转载请在醒目位置标注来源:i自然全媒体
i自然投稿邮箱:mnrnews@163.com
电话:010-68047618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i自然全媒体):地灾巡查、防汛抗旱……辽宁、贵州自然资源系统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