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城市的精华、承载着丰富历史文化信息的老建筑,要么在衰败中不能自拔,要么在改造中被成片拆除,历史文化名城何时走出此种困境?赵燕菁认为,名城保护,并不意味着什么都不动,关键是要建立起合理的自我更新机制。
我国现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从全国范围来讲,我国历史街区都正在面临快速消失,尤其是在沿海和经济高速发展地区,大量的历史街区、大量的传统民居、大量的传统店面整片整片地消失,其中包括像北京胡同、上海石窟门等具有历史遗迹的东西都在快速的消失,这是一个很大的危机。另一方面,旧城改造的速度越来越快,在政府内部、政府和开发商之间、政府和居民之间产生了大量的摩擦和冲突,导致旧城改造成本急遽上升。现在,不同利益主体在旧城改造中的矛盾,甚至开始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体现并延续城市的文脉,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如何发掘中国古代人居思想,并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扬光大?
延续城市文脉,发掘古代人居思想的前提,首先是保护产生的历史信息。这些信息存留在城市的肌理中、建筑里、社区中。只要历史的载体在,后人就有可能复原城市的文脉。遗存的越多,恢复并延续下来的文脉就越真实。但在城市化进程中,特别是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保存城市文化的物质载体是十分困难的。在巨变的生态环境里,生物无法通过进化保存物种。城市同样如此。急剧的变化使城市难以通过微调适应外部的变化而延续。要想最大可能保存城市文脉,就需要城市在空间上尽可能避开历史城区。
历史上得以保全的历史名城,无不是新老城空间分离的“双速城市”——快速拓展的新城和相对缓慢演变的老城。罗马、威尼斯、丽江、平遥无不如此。而在老城基础上快速发展的城市,很少能成功延续自身的文脉。
中国的古代人居思想,是历史上社会结构的映射。每个时代的社会分层、家庭结构、邻里互动、尊卑秩序、宗教信仰、天人关系乃至气候、营造技术,都会积淀在从城市、社区到家庭的肌理和形态中。
当今的时代当然不可能也不必要完全照搬过去的人居方式,但如同物种的多样化对生态延续至关重要一样,历史文脉同现代社会和经济要素的交融,也为现代多样化的城市生态,保存下宝贵的本土基因。
过去30年,单一的现代建造方式,如同外来生物的野蛮袭击,无情地横扫本土原生态的生活方式。但随着短缺经济转向过剩经济,城市增长从生产推动,转变为消费引领。拥有低成本生产优势的城市,迅速被拥有多样化消费的城市所取代,文化多样化成为城市增长的新动力。
从旅游开始到人们的日常起居,越来越多的人被传统的生活方式所吸引,嫁接传统的生活模式成为孵化新的消费模式的触媒。那些拥有丰富文化遗存的城市,如同保存完好的文化基因富矿,不断诱发、启迪、创造新的消费模式。文化遗存的多寡,成为消费主导经济阶段,城市竞争力的主要来源。在现代化的新阶段,休眠中的古代的人居文化将会被重新唤醒。
▍在城镇化过程中,如何完善体制与机制,走出大拆大建模式?
在短缺经济时代,生产优先,保护对增长而言可有可无,有时甚至会成为发展的阻力。而一旦进入过剩阶段,消费优先,历史文化遗存对于发展就变得至关重要。因此保护与发展的难题,实际就是如何在短缺经济时代,尽可能保存传统文化的载体,使其能够在过剩经济阶段被重新激活。
怎样让历史文脉的载体,比如历史建筑、文化遗存尽可能多地度过生产优先的发展阶段?首先,在空间上,借鉴“梁陈方案”提出的“建新城、保老城”策略,通过在新城释放发展压力,避免老城大拆大建;其次,在使用上,赋予老城新的功能,使其从低价值使用转向高价值使用,增加破坏老城的机会成本;第三,在制度上,通过物业税等经济手段,激活破坏的产权重建,使老城物业可以转移到最佳的用途和使用者手中;第四,在法律上,通过立法保护历史遗存,增加破坏历史建筑和文化遗存的风险;第五,在舆论上,使保护本地历史文化遗存,成为全民的共识;第六,在财务上,对不同等级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和利用进行补助,减少老城物业所有者保护和维护历史建筑的成本。
最好的保护就是利用,要鼓励文化、创意、旅游等新的业态,利用和发掘文化遗产的价值。围绕历史文化遗产,不断生成新的文化产品。将历史文化遗产的隐形价值,通过间接途径在商业上显现出来。
▍城市建筑如何更好地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如何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建筑文化?
现代建筑材料和技术的应用,加上设计师的全球流动,文化潮流的同步传播,使得建筑的地域性、民族性很难再像以前地理和文化封闭时代那样,有鲜明的差异和特色。要想让城市建筑更好地体现“地域特征、文化特色和时代风貌”,最直接的一个做法,就是保护传统建筑的原生态。这些建筑由于历史上文化、建造技术、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必定具有与其他地方不同的表征。
不断发掘这些历史建筑的特征,使其同现在的需求和建造技术实现有机结合。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高度的文化自信,防止盲目崇拜当下时兴的建筑语言,导致本地传统文化语汇的消亡。为此,要大力培养本土的设计群体。在设计机会、项目委托上予以倾斜。既要防止各种技术规定、规范带来的千篇一律;又要善于利用各种本地特有的规定、规范,形成本地城市的特征(色彩、材料、风格等)。在制度上,要通过特殊的招标委托程序和专门的收费标准,为本土传统建筑工艺创造足够设计和建造机会,并使其避免失传。
▍如何避免“奇奇怪怪的建筑”,并在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完善决策和评估机制?
业主的审美观和建筑师的表现欲,加上政府领导的个人偏好,使得“奇奇怪怪的建筑”很难彻底避免。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建立一系列防火墙,阻止此类建筑的落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起以同行评议为基础的审批机制,逐项审批各类建筑。其次要建立高水平的建筑评论和大众欣赏力。城市文化是长期培养的结果,要从小培养市民的建筑阅读。高水平的大众审美,是避免“奇奇怪怪建筑”最有效的防火墙。
内容来源:《北京规划建设》2015(5),原文章名“关于城市规划的对话”,节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