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洋

项目背景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的要求和部署,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启动了《黑龙江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革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大力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增强精神力量为核心,统筹推进黑龙江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

公布实施
自2022年底项目启动以来,经过前期准备、现场调研、成果编制、研讨交流、专家论证、修改完善等各个阶段的深入推进,规划在2024年3月初顺利通过成果验收并公布实施。3月6日,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在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专题新闻发布会,对《黑龙江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24—2035年)》的相关情况作了介绍。

图/《黑龙江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24—2035年)》发布会现场 来源:东北网

图/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文物管理局局长何大为介绍规划情况 来源:东北网

规划内容
规划突出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全省革命文物资源禀赋、人文历史、区位特点、社会需求,注重跨地区跨部门协调,与法律法规、制度规范、重要文件有效衔接,弘扬龙江优秀精神,发挥革命文物和红色文化资源综合效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明确规划对象

图/部分黑龙江省代表性革命文物 ©清源文化遗产
黑龙江省革命文物是全省能够完整见证黑龙江革命历史进程的所有相关文物统称。时间范围上包含从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五个完整阶段;空间范围完整包含全省13个市(地)及所辖县(区)。具体对象包括2023年全省公布的484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4620件(套)馆藏可移动革命文物及相关单位、51处已登记革命主题场馆、统筹兼顾24处代表性罪证类不可移动文物,此外还有其他尚未纳入现有名录的相关文物。
█ 梳理文物资源

图/黑龙江省革命文物资源构成 ©清源文化遗产
规划重点梳理了国家级、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红色旅游A级景区等全省红色资源情况。系统梳理概括了1840年以来各阶段黑龙江革命历史进程,并梳理了近年来全省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情况。对484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4620件套馆藏文物、以及24处代表性罪证文物的文物时代与地域分布情况也做了整理。摸清了全省革命文物资源家底情况。
█ 阐释文物价值

图/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表
规划依照文物价值传统分析方法,从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五大方面对全省革命文物的价值进行了阐释。同时根据革命文物主题的特殊性,重点围绕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等龙江优秀精神内涵,结合相关代表性革命文物对象进行核心价值阐述;并且围绕黑龙江革命历史相关的共产党早期活动、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新中国林业发展、航空事业发展、军工发展、以及侵华历史罪证等几个方面进行价值补充,全面反映了全省革命文物对黑龙江省革命历史的完整见证。在此基础上参考国家相关文件(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专项规划编制要求》、文化部《文物藏品定级标准》)中的定级方法,针对全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与馆藏可移动文物分别建立了一套价值等级评定标准,作为开展革命文物价值评判的参考。
█ 找准现状问题

图/黑龙江省革命文物保存状况 ©清源文化遗产
规划通过现场调查与资料统计分析,对各类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残损情况、文物保护工程实施情况、以及馆藏文物保存状况进行评估,掌握了全省革命文物的整体保存情况,以及不同类型、不同级别之间文物保存状况的差异(遗址类保存较差、省级以下保存较差)。通过文物环境评估与防护现状评估,明确了建设环境对文物历史环境的影响关系,以及目前文物在消防、安防、防灾等方面的一些薄弱环节。从革命文物保护级别、四有工作、管理机构与法规制度等方面开展了管理状况评估。对目前革命文物的开放与利用、纪念场馆的展示、革命历史研究机构与相关成果等利用与研究状况也做了评估。找到了目前全省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的短板与未来的工作开展方向。
█ 明确规划布局

图/规划定位

图/规划布局 ©清源文化遗产
规划提出“三区主题串五径、十二集群立百点”的空间发展格局与“五大类、十八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系列项目,从空间发展与项目实施两方面共同打造新时代龙江红色文化矩阵。建立全域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创新的示范地、弘扬龙江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主地标、带动老区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强引擎。以整理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夯实革命文物工作基础、提升革命文物保护水平、完善革命文物管理体系、阐释革命文物价值内涵、助力革命老区乡村振兴为总体目标。近期目标是2025年实现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初现成效、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中期目标是2030年实现保护水平全面提升、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展示利用水平重点提升,远期目标是2035年实现革命文物的教育作用、龙江优秀精神的弘扬传承、以及革命文物带动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赋能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得到显著发挥。

图/规划整体空间布局 ©清源文化遗产
规划空间布局上,以全省集中反映东北抗联精神的中部地区、反映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的西南地区、以及反映北大荒精神的东北地区形成全省三大革命文物资源主题片区;串联全省沿线相关革命主题文旅资源形成抗联之路、垦荒之路、强国之路、追忆之路、罪证之痕五条革命文物主题游径;依托全省各地革命资源中价值等级高、保护管理好、利用潜力大、资源聚合度高的代表性区域,集中打造哈尔滨、木兰鸡冠山、牡丹江、佳木斯、孙吴、北安、五大连池朝阳山、绥棱、伊春、齐齐哈尔、大庆、密山等十二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集群圈;提炼规划结构内的重点革命文物资源对象形成百余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点。最终形成“三区”“五径”“十二圈”“百余点”的规划总体布局结构。
█ 制定规划措施
落实《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等文件指导要求,围绕革命文物整体保护、管理研究、展示陈列、传承传播、文旅融合这五大方面,系统建立全省革命文物系列工程,推进保护利用工作。

图/本体保护工程措施 ©清源文化遗产
整体保护工程方面:参照国家文物保护行业相关规范、准则,依据革命文物保存状况制定保养维护、现状整修、重点修复三类不同干预程度的保护工程,并按文物类型的不同分类制定具体的保护工程措施;针对馆藏革命文物,从文物本体修复、预防性保护、数字化保护、普查与征集管理、从业人员能力提升等几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馆藏文物保护措施。在防护系统提升上,针对灾害隐患较大、防护需求迫切的文物类型及重点对象制定相关的安消防及其他防护措施。

图/革命文物大数据库建设 ©清源文化遗产
管理研究方面:为后续革命文物保护级别申报工作制定了一套评估定级标准与级别申报建议。为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区划制定了一套划定导则,对不同类型、不同环境下的革命文物保护区划划定方法提供参考。针对于管理体系建设,提出“国家统筹、省际协作、部门主导、地方主体”的统筹协作管理机制,提出编制《黑龙江省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革命文物专项法规制度建设与保护规划体系建设,提出革命文物“四有工作”提升措施,提出革命文物大数据库建设工作与黑龙江省革命文物信息系统的初步建设框架。围绕革命文物考古工作,重点对全省重要抗联遗址提出考古计划。从研究组织机构与内容领域方面提出革命文物深化系统研究措施。

图/展示主题游径规划 ©清源文化遗产
展示陈列工程方面:落实国家文物局、文旅部、发改委《关于开展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规划空间结构打造五条省域革命文物主题游径,明确线路主题、走向与节点,制定建设要点。结合规划空间结构提出对三大主题片区与十二个集群圈的展示体系建设要点。针对革命文物资源对象的不同展示条件与潜力,制定文物本体展示、精品展陈、线上展示等多种展示方式。在全省革命主题场馆展示上,建立核心专题馆与一般专题馆的结构体系,结合场馆情况与国家政策提出场馆展陈提升与级别提升计划。

图/大思政课建设
传承传播工程方面:加强革命精神传承,研究确定一批反映黑龙江省红色文化特点的重要标识地。加强红色基因传播,围绕龙江优秀精神制定黑龙江革命文物“三个五集”微视频制播工作内容。加强红色教育活动,研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教育研学基地等建设内容。围绕大思政课建设,从思想建设、教学模式、技术手段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思路。

图/红色乡村建设
文旅融合工程方面:结合全省在东北抗联片区建设工作上的牵头任务,提出了建设思路。在红色文创产品开发上,从开发思路、发展策略、产品设计方面,结合全省革命文物特点与红色资源潜力提出开发建议。在红色旅游升级与信息技术创新方面,结合红色旅游发展规划提出百个重点红色旅游景区建设等内容。围绕促进革命老区发展与助力乡村振兴方面,结合全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要求以及老区情况,从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教育宣传、产业倾斜、劳务输出、重点帮扶等方面促进老区发展;结合全省红色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支持,遴选具有发展优势与潜力的乡村开展“乡村红色文化+”模式的红色文旅产业发展,在红色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集体经济、文化宣传等方面提出措施,助力乡村振兴。
█ 规划实施安排

图/规划实施分期 ©清源文化遗产
紧密围绕规划提出的五大系列工程,配套制定了由18个项目组成的重点实施项目库,从保护、管理、展示、传承、融合五个方面对应的具体项目中,确定实施对象、细化实施内容、明确审批机关、投资估算与经费来源。依照规划近、中、远三期阶段目标并结合不同项目实施的紧迫性与可行性,制定了各期规划的实施重点与项目安排,稳步推进规划的实施落地。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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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区域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方法探索——以“西藏两个文物总规”为例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
起止时间:2022年10月至今
项目承担方:北京国文琰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限公司 综合一所
项目组成员:张荣、雷娴、吕宁、于洋、李松波、王帅、李玉敏、刁峥、倪浩然、文雯
项目进度:已通过验收并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实施
作者:于洋
北京国文琰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综合一所 见习项目负责人
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城市规划学士
注册城乡规划师、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
清源–于洋文章链接
一片光荣、梦想与希望的土地——黑龙江革命文物调研| 遗产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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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清源文化遗产):【重点项目】 《黑龙江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24—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