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包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2024年3月25日,《包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
      批复指出,《规划》是包头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对于保障全市战略有效实施,推动国土空间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批复强调,《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建设“两个稀土基地”、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将包头市建设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工业城市。
      围绕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批复明确,到2035年,包头市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基本草原面积等指标不低于自治区对我市的要求,同时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定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包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围绕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批复明确,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强化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区域重要节点城市作用,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闯新路、进中游”目标,对照“七个作模范”要求,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作出包头贡献。


     围绕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批复明确,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发挥农牧资源优势,持续提升农牧区产能,发展都市农业、旱作节水农业,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安全供给。筑牢大青山生态安全屏障,强化基本草原保护,协同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稳定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发挥自治区传统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城市作用,引导各类开发区功能复合和节约集约用地,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镇空间高质量发展。优化新能源、稀土新材料等优势产业空间布局,为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提供空间保障。加快满都拉口岸及城镇建设,提升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守边固边能力。优化农牧区村庄嘎查布局,促进城乡空间功能融合,完善城乡生活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把生态效益更好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建设独具特色的草原边塞钢城。


《包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市域国土总体结构规划图


 根据批复,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将持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提高空间治理现代化能力,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牢牢守住《规划》目标,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来源: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规划中国):《包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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