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编: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厦门市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导则》包括总则、编审程序、城中村分类指引、规划内容指引、管制指引、规划成果及相关附则。《导则》适用于厦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详情如下:

厦门市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
编制导则 (试行)
规划定义
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是为实现城中村发展的综合目标,针对城中村地区制定和实施的改造、整治与提升规划。经批准的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可按相关程序纳入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一张图”管理,作为城中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各项建设等的重要依据。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厦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本导则未涉及的内容,应当按照国家、福建省、厦门市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
编制范围
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编制范围应当为所在编制单元空间详细规划所确定的一个或相邻若干个完整的城中村范围,可结合所在编制单元空间详细规划进行确定,适当包含城中村周边边角地、闲置地及低效用地等。
组织编制
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可由各区政府、指挥部、镇街等相关部门或单位组织编制,组织单位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各组织单位可根据上位规划和城中村建设发展的需要,制定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的编制计划。
审查报批
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草案编制完成后,可由组织单位开展村民意见征求;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市资源规划局联合各区城中村治理办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资源规划局进行技术审查;审查通过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由组织单位报区人民政府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由组织单位报区人民政府进行批准。
城中村分类指引
整治提升类城中村
主要为确定整村保留的城中村。
规划方向:全面推进城中村有机更新,注重对城中村历史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利用,以安全为底线、以保障为目标、以民生为重点,将城中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和谐、智慧的特色城市空间。通过小规模、渐进的模式改造提升城中村整体人居环境。
规划重点:应统筹城中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采用“一村一策”方式编制,通过梳理存量空间资源,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和便民商业,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提升人居环境,增加公共开敞空间,提升道路和市政设施,保障消防和公共安全,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引导产业发展。
拆除新建类城中村
按照时序分为远期拆(搬)迁的城中村、近期拆(搬)迁的城中村。
(一)远期拆(搬)迁的城中村
规划方向:采用临时性建设与永久性建设相结合的方式,平衡解决城市发展和村庄拆迁前过渡时期存在的问题。原则上近期以综合整治为主,局部拆建为辅,预留未来发展弹性,避免产生二次征拆。
规划重点:在消除消防、建筑等安全隐患的基础上,优先保障教育、医疗等基本民生需求,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道路交通,逐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适度提升村庄风貌,改善公共空间环境品质。适度疏解人口,缓解未来征拆带来的区域性住房结构问题。
(二)近期拆(搬)迁的城中村
规划方向:应按照城市标准规划建设管理,并与十五分钟生活圈相衔接,打造具有厦门地方特色的完整社区。
规划重点:在实施拆(搬)迁前,维持现状格局基本不变,原则上不进行工程建设,只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干净、整洁、有序。对于D级危房可统筹使用存量安置房源,进行提前安置。按照城市标准进行策划、规划,需重点考虑与周边建设用地的衔接,合理进行土地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绿化与开敞空间等系统的规划。
拆整结合类城中村
部分保留部分拆(搬)迁的城中村应该以拆整结合的模式实施更新改造。
规划方向:划定拆除新建实施范围,按照整治提升类与拆除新建类分别实施。
规划重点:开展城中村体检评估工作,科学划定整治提升与拆除新建的实施范围,在整治提升类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内容的基础上扩大实施范围和内容,结合城中村改造片区空间布局、资源禀赋、拆(搬)迁时序等,统筹制定改造方案。
规划成果
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附件及其他。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成果汇交时应符合《厦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汇交标准》的要求。
以上内容根据《导则》整理,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导则》全文内容
来源: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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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国匠城):厦门市:印发《厦门市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明确三类城中村更新改造的规划方向、规划重点、规划内容、规划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