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了第一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典型案例,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改革探索,努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切实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潜力和后劲。
2023年9月,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在15个省(市)44个城市(区、县)开展新一轮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支持试点城市重点从规划统筹、收储支撑、政策激励、基础保障4个方面探索创新政策举措,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有关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试点城市开展了生动的实践探索,编制了试点实施方案,开展了低效用地调查认定,组织实施了一批再开发项目,涌现出一批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的鲜活案例。
本次公布第一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典型案例共有18个,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探索创新了盘活低效用地的政策实施路径。各地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政策框架下,探索创新了编制详细规划、加强收储支撑、完善供应方式、优化地价工具等政策实施路径,形成了一批产业园区用地优化、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公共设施用地复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的典型案例。
二是有效调动了多方盘活低效用地的积极性。各地在盘活低效用地实践中涌现出多种盘活模式,包括政府收储(协议收回)盘活模式,原产权人自主、联合盘活模式,企业通过二级市场收购盘活模式等,既充分发挥了政府的引导作用,又有效调动了市场参与的积极性。
三是促进实现了土地安全高效持续利用、城乡高质量发展多维目标。各地通过盘活低效用地,用空间焕新引领产业升级,引导企业增资技改、提容增效,保障了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空间,腾出了新质生产力发展空间,增加了发展的新动能。各地通过盘活低效用地,用片区综合开发重塑空间品质,实现了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提升,补齐了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满足了人民群众更好需求,推动了城乡高质量发展。
来源:自然资源部,点击文末查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第一批典型案例>的函》。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国地科技):推动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全国首批典型案例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