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导则》,以指导和规范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谋划、设计、建设、管理、监督等工作。
《导则》坚持规划先行,依规建设,以县为单位科学规划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目标、建设布局、建设重点和建设措施,提升村庄规划实用性,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不搞千村一面,不集中堆盆景、垒大户。
建设地点上,《导则》明确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在村庄内部,不包括城镇。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常住人口较多、村庄规划已编制审批、农民建设意愿强烈、产业基础好、基础设施短板明显、基层组织完备、领导能力强、未来将长久存续的集聚提升类行政村;优先支持领导重视程度高、政策举措实、农民参与机制健全、已编制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总体规划的县市实施建设。
建设内容上,和美乡村建设内容包括村内道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公共照明、公共绿地,以及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含农户住宅内部设施。根据村庄建设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建设意愿等,结合上述建设内容合理确定具体建设事项。
《导则》提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应与已有资金渠道的集中供水、卫生厕所改造等项目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实施,与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的清洁能源、智慧村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相结合。
来源:农业农村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导则》全文。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国地科技):《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导则》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