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快速工业化进程和消费繁荣带来的人类足迹扩张和生态破坏促使西方发达国家开始了郊野地区“再野化”的探索。
“再野化(Rewilding)”是针对受人类干扰较大的区域,致力于通过一系列措施提升并恢复景观的荒野程度,并在区域尺度中将荒野地联通起来,从而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功能与结构完整性等荒野空间多重价值的过程。
随着理论内涵在实践中不断被完善和丰富,“再野化”逐渐成为国际自然保护、生态修复、文化景观保育的主流理念与工作框架。在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导向下,西方发达国家的“再野化”实践可为我国推进乡村地区生态建设与特色乡村文化景观保护提供一定经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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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野化”理论概况
“再野化”最早起源于20世纪的美国的荒野保护运动。1964年,美国国会通过的《荒野法案(The Wilderness Act)》开创了以国家立法形式承认并保护荒野的先河,但此时的学者认为,“荒野地区”是一个土地及生物群落不受人类控制、影响的景观区域,“再野化”强调拒绝人类活动对荒野空间的入侵,并对不受人类干扰的野境空间就其生态系统、土地进行保护和恢复。
而后,随着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和世界荒野大会的荒野保护工作的展开,大众逐渐认识到,人类也是自然界的重要构成部分,荒野地区也应承载人类适度的教育、科研、休闲活动,原住民与本地文化价值应在荒野地区被继续保留,而“再野化”的内涵也演变为了对荒野文化价值的空间载体的保护与恢复。
在“再野化”的跨国别研究中,北美与欧洲国家对“再野化”的认识和工作重点也存在差异。由于北美大陆特殊的生态空间格局与殖民历史,其“再野化”理论以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为核心,强调对顶级食肉动物和关键物种的恢复和保护,以及建立核心荒野空间之间的联通性,从而保护和恢复更大范围的景观及其生态。
而欧洲国家由于拥有更悠久的乡村文化历史与相对有限的存量荒野空间,因此其更加关注通过“再野化”工作对生态系统与本地重要文化价值进行整体保护和恢复,其愿景是基于郊野地区的生境潜力、既有生产生活方式,通过倡议、政策刺激、人工化改造的退出等手段实现充满活力的“野生”地区与具有文化重要性的地区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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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郊野地区“再野化”的国际实践
英国科茨沃尔德地区
英国科茨沃尔德地区是位于英格兰中西部横跨15个地方辖区单元的乡村集群地区,是英国目前最大的一处法定自然风景优美区(Area of Outstanding Natural Beauty, AONB),凭借浓厚纯正的英国中世纪自然村落景观和草原林地田园景观被誉为“英国最美乡村”。

科茨沃尔德地区乡村景观
图源:新农村服务业协会公众号
(1)组建多方利益统筹主体,实行跨行政区协调管理
科茨沃尔德地区作为法定自然风景优美区,由科茨沃尔德国家景观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该委员的成员由地方当局、职能部门、教区议会分别提名与指派,是唯一负责科茨沃尔德自然风景优美区全域的管辖机构。
委员会在英国议会第80号法案授权下,行使其保护和加强科茨沃尔德自然风景优美区自然美景的法定义务。委员会通过行使建议权、监督权、审查权对科茨沃尔德地区相关属地政府和开发商的土地利用规划、开发建设行为、景观风貌改造等任何可能对该地区乡村景观风貌产生影响的潜在行为进行约束和管控。
(2)保护区规划法定化,强化景观风貌分区管控
科茨沃尔德国家景观委员会被要求不超过5年发布面向未来3-5年的《科茨沃尔德自然美景区管理规划》以及系列政策条例和支撑材料,作为地方政府对自然风景优美区实施规划管理、审批的依据。
该管理规划的法定效应由《城乡规划法》和其他乡村景观保护专项法案保障,所有利益相关方在科茨沃尔德自然美景区内的行为都应依据管理规划中的条款考虑“保护和加强保护区的自然美景”的目的,否则其开发建设提案将在规划部门的审批环节被驳回。
《科茨沃尔德景观特征评估》和《科茨沃尔德景观战略与指导方针》是管理规划的两份重要附属材料,也是规划审批实际工作的管控依据。其从地形地貌、土壤植被、土地利用模式、生态景观、文化历史、农业生产、建筑风貌、土壤与农业承载力、生物多样性等角度将科茨沃尔德地区划分为19种不同的景观特征分区,根据每个景观特征分区关键景观特征与当前面临自然物理影响和人类活动影响,评估对每一类景观特征分区的景观保护,提出清晰的管控和保护策略。

科茨沃尔德地区乡村景观风貌
图源:新农村服务业协会公众号
(3)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村民组织共治共享
“栖息地银行”、生物多样性净增益(Biodiversity Net Gain)等多种自然资源资产化的方式正逐渐成为科茨沃尔德地区村民进一步支持乡村景观保护和增强的主要实现路径。
从2024年1月1日起,英格兰地区基于2021年《环境法案》将生物多样性净增益作为一项规划许可要求,强制要求所有新批规划许可(除特殊重大项目外),都必须产生至少10%的生物多样性净增益,同时,认可开发实施主体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公开交易的方式获取郊野地区的生物栖息地指标以满足规划许可的合规要求。
基于此,以“科茨沃尔德东北部农民联盟”为代表的村民联盟,通过成立“栖息地银行”统筹该地区的生物栖息地资源,在生物多样性净增益这一法定生态补偿机制的工作框架下,出售生物多样性积分,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变现。变现的收益可被用于生物栖息地的日常维护、村民个体的经济补偿、乡村文化景观保护等项目,进而形成良性循环的正向激励机制。
荷兰兰斯塔德地区
兰斯塔德地区(Randstad)是荷兰一个人口和城市高度密集的区域,在持续的大城市扩张压力之下,至今仍保持着高品质的乡村环境和清晰的城乡空间边界。与此同时,该地区乡村的休闲特质被不断强化,田园空间被逐渐赋予了更为重要的价值。

兰斯塔德地区
图源:新湖南 • 城乡规划日报
(1)划定结构性景观保护区,强化政府土地统筹
兰斯塔德地区通过空间规划将在城市群的各城市间划定“绿心”(Green Heart)和“缓冲区(Buffer zones)”以保持各城市的空间独立性和可识别性,防止城市不断扩张并彼此粘连为城市带。
绿心为集中连片的农田,具有很强的农业产业属性;缓冲区则是政府以《土地开发法》中的“土地再开发”为名义,对缓冲区内的农业用地进行战略性收购和储备,并将土地性质转变为自然类用地用于实施生态景观修复、乡村风貌保护和发展休闲娱乐功能。一些缓冲区内的传统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特色风貌区则会被政府带条件出租给农户,打造成休闲化家庭农场,同时对农业生产行为和建筑风貌进行严格管控。

兰斯塔德地区乡村田园景观
图源:国际城市规划公众号
(2)梳理农场景观基因,出台农场景观转型指南
2024年4月15日,荷兰农业部发布《农场景观转型指南》,阐释了现存各类农场景观的可持续转型规划路径,力求通过环境空间及其功能改造,使农场业务运营更具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性,在保障农场景观自然价值的同时维护并提升其经济活力。
根据不同地区生态基底、空间组织、人居环境、农业空间等要素的特征,《农场景观转型指南》提出了五种可持续农场转型的概念模型,包括:居住型、居住型林场型、居住型自然保育型、社区绿色建筑型、蓝绿网络型。
《农场景观转型指南》也为不同类型的农场景观转型模型提供多维度的转型指南,包括:各类转型范例的模拟运营计算,基于《环境法》的法律规章指导,两种理想情境下的转型实施路径,农村及其周边地区的转型项目库(交通物流、运营活动、选址、建造、自然景观营建等),政府行政部门评估议题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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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与启示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加强生态与文化景观价值引导
探索在立法层面将生态野境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文化景观保育的“再野化”理念纳入现有规划管理、审批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可能性,为郊野地区不受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保护的生态与文化景观潜力地区提供保护性开发的法律法规依据。
以农村农业单元村庄规划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工作抓手,研究在规划审批、全生命周期管理环节将生态与文化景观影响评估作为强制性内容。
二是形成专业管理平台,强化跨区域、多主体的利益协调
识别具有特殊乡村文化景观价值的区域,划定明确管理边界,组建管理委员会对区域内生态资源、文化景观资源进行提级协调,推动各类自然资源管辖部门围绕“再野化”目标达成管控目标的一致,避免管控要求“打架”。管理委员会应参与区域内规划建设活动的规划评审和批后监督,对地方政府和参与开发建设行为的个人、集体、企业行使监督权。
三是梳理文化景观基因,建立分区引导管控机制
围绕地区特色乡村景观总体特征,对具有特殊乡村文化景观价值的区域进行文化景观基因识别,从生态环境基底、自然资源空间组织模式、聚落建筑特征、生产生活方式、传统历史文化等维度划定不同的景观特征分区。研究每一类景观特征分区的差异化管控指标体系与风貌引导方向,作为管理委员实施监督管理的依据。
四是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创新生态补偿与生态产品交易路径
加快乡村文化景观重点区域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基于清晰、明确的产权支撑土地、生态产品的交易流转,实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
创新引入“生物栖息地指标”等多类型生态产品,探索新型生态产品赋权、确权、定价、交易机制、环境权益融资,鼓励城市地区资本以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等方式反哺乡村地区,进而激励乡村地区村民、村集体等自然资源权利人持续开展生态资源保育行动。
供稿|上海分院 · 上海研发中心
技术审核|总工程师办公室
文图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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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广州市规划院):海外观察|乡村野望:郊野地区“再野化”的国际经验与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