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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核心解读


导语

News Today

2026 年 2 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浙江省 “十五五” 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规划期限为 2026-2030 年。

该规划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高水平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的要求,以打造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省域样板为核心目标,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高水平保护,为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动图景提供空间支撑和资源保障。

规划明确了五大基本要求,锚定 2030 年五大核心发展目标,设定15 项核心指标(含约束性、预期性两类),涵盖国土空间格局、资源开发利用、自然生态屏障、自然灾害防控、国土空间治理五大维度。

同时,规划围绕国土空间体系构建、资源要素配置、资源安全保障等方面部署具体任务,配套推出数十项专项行动,形成了系统性、前瞻性、可落地的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实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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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要点导读



01.

一、总体要求:五大原则定调,2030 年实现五大发展目标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 “八八战略”,紧扣省委 “132” 总体工作部署,明确了五大基本要求,即(1)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战略目标、(2)守住耕地红线的 “国之大者”、(3)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的重要要求、(4)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根本立场、(5)事事落实到位的责任意识

规划提出分阶段发展目标,2030 年省域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生动图景;

2035 年全面实现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省域样板。

2030 年核心发展目标可概括为五大方面:

  • 国土空间格局更加协调有序: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主体功能格局稳定,农业、生态、城镇空间结构优化,基本形成 “一湾引领、四极辐射、山海互济、全域美丽” 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 资源保护利用更加精准高效:三条控制线有效管控,“三个优先” 要素配置体系高效运行,要素市场化改革突破,土地、矿产、海洋等主要资源利用效率保持全国领先;

  • 生态安全屏障更加韧性稳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治理效能提升,“两屏八脉多廊” 生态安全屏障锚固,生态保护相关机制健全,良好生态成为普惠民生福祉;

  • 灾害防控体系更加综合集成: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完善,地质、海洋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增强,灾害风险可防可控;

  • 空间治理能力更加一体智慧: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法治自然体系基本建成,“人工智能 +” 的 “一张图” 管理服务体系全面形成,“两统一” 职责履行的法治化、一体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

同时明确了 15 项核心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严格坚守底线,如:

耕地保有量≥187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65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7万平方千米、森林覆盖率≥58%;预期性指标稳步推进,如单位 GDP 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累计下降17%、地质灾害隐患点 “即查即治” 率100%、省级 “一张图” 应用场景智能化覆盖率≥90%。

02.

二、空间引领:构建 “一湾引领、四极辐射” 省域国土空间体系




围绕重大战略引领,规划提出构建优势互补的省域国土空间体系,核心是实现区域协调、城乡融合、陆海统筹、山海互济,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

  • 强化主体功能区战略:保持省域主体功能区格局总体稳定,建立差异化配套政策,推动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共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 优化区域城乡空间:强化杭甬 “双城记” 规划联动,推进 “三圈一群” 区域一体化要素统筹,构建 “1361” 详细规划体系和 “141X” 乡村规划体系,强化乡村振兴空间保障;

  • 优化海洋空间布局:坚持陆海双向定位,探索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创新 “风电 +” 海域空间功能融合模式,统筹划定海底电缆廊道,推进无居民海岛分类保护开发;

  • 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完善《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配套体系,常态化开展规划实施体检评估,迭代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 实施监督系统,同时推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体系完善行动,建立城镇开发边界增量规模统筹机制。

03.

三、要素配置:以 “三个优先” 打造精准高效的资源保障体系




规划围绕 “经济大省挑大梁”,构建民间投资、产业项目、科技创新三个优先的要素保障体系,从土地、海洋、矿产、存量空间等多维度发力,同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资源要素存量提质增效、增量精准适配。

  • 重大项目要素全保障:实施用地、用海、用林、用矿四大保障专项行动,年均保障新增建设用地5万亩,新质生产力项目年度统筹1-2万亩计划指标,力争保障用海50万亩以上,争取国家林地定额40万亩以上,全省矿产资源年保障能力4亿吨以上;

  • 存量空间提质增效:2025-2030 年全省累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60万亩,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30万亩;2030 年存量土地供应占比提高到60%,新增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不低于1.5(特殊产业除外),中心城区 15 分钟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覆盖率较 2025 年提升10%;

  • 资源开发绿色高效:推进海洋资源集约利用,深化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持续深化绿色矿山建设,大中型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0%、80%,开展 “未来矿山” 建设试点;

  • 审批改革提质提速:推进用地用林用海用矿综合论证、联合审批,探索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办理,争取省级政府统筹建设用地更大自主权。

04.

四、安全底线:严守四大领域,夯实韧性稳固的资源安全保障




规划明确严守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要矿产资源供给安全、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安全、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四大底线,构建自然资源领域国家安全体系。

  • 耕地 “三位一体” 保护: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构建非农建设 “以补定占” 机制,推进 “多田套合” 农用地布局优化行动,至 “十五五” 期末累计形成优质集中连片耕地275万亩以上,万亩方不少于60个,千亩方不少于1100个;

  • 战略性矿产保供: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陆海 1∶5 万矿调面积不小于6000平方千米,新增萤石资源量550万吨,探获大中型矿产地15处,建立多元找矿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 自然灾害综合防治:构建地质灾害精细化风险管理模式,实现存量隐患点动态清零、新增隐患点 “即查即治”;海洋灾害预警准确率提升至86%,海洋观测站增至190个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 0.8‰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

  • 测绘地理信息安全:落实地理信息分类分级管理,推进加密、数字水印等安全防控技术融合,构筑地理信息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屏障。

05.

五、生态提质:打造全域大美的生态保护修复体系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规划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通过一体化保护、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推出 “大美自然・山水浙江” 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

  • 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完成山水工程治理面积160万亩以上,“蓝色海湾” 整治修复岸线50千米、滨海湿地1.5万亩,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1.5万亩,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00个、整治规模不少于100万亩,森林碳汇量达到3700万吨;

  • 自然保护地与国土绿化: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科学划定国土绿化空间,实施美丽林相提升行动,构建城乡生态廊道网络;

  • 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濒危物种抢救保护基地和迁地保护中心,筑牢野生动植物 “技防 + 人防” 巡护体系,推进红树林营造、滨海湿地保护和海域生物资源养护。

06.

六、产权改革:完善资源资产产权与价值实现体系




以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为指引,规划从产权制度、储备管护、资产配置、价值实现四方面入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畅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通道。

  • 健全产权与储备制度:稳步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善资产负债表制度,构建省市县协同的土地储备制度体系,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专业运营模式;

  • 深化资产配置改革:探索跨权属、跨门类、跨区域的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海洋资源统一市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 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新 “生态修复 + 权益打包 + 产业导入” 模式,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推动林下经济、竹木制造等林业主导产业全链发展。

07.

七、科技与智治:双轮驱动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




规划以科技创新和数字智治为核心抓手,推动 “两新深度融合”,以 “一张图” 建设为牵引,打造一体化、智能化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

  • 强化科技创新能力:高水平推进莫干山地信实验室建设,建强部级科创平台,制定自然资源科技创新人才发展计划,重点支持 40 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加速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聚焦深部矿产勘探、灾害预警、生态修复等领域突破核心技术,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标准化建设;

  • 打造 “一张图” 智治体系:推进统一地理底图、统一调查监测评价、统一产权底板建设,迭代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 3.0,实现平台空间服务引擎性能提升20%以上,自然资源高质量数据集达100TB以上,打造5个以上自然资源领域 AI 工具,率先落地智能审图、智慧规划等典型应用。

08.

八、法治保障:推进法治自然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将法治理念贯穿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规划从法规体系、督察执法、争议化解三方面入手,为履行自然资源 “两统一” 职责提供法治保障。

  • 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推进耕地保护、矿产资源、海洋、测绘等重点领域立法,研究制定《浙江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条例》等法规,建立法规规章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 推进一体化督察执法:聚焦非法侵占耕地、盗采矿产资源等重点问题,健全省级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 畅通行政争议化解渠道:前移矛盾纠纷调解关口,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深化信访法治化,开展信访积案化解 “十百千” 专项行动。

09.

九、保障措施:党建引领,完善规划实施与协同机制




为确保规划落地见效,规划明确三大保障措施:

  •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 “党建 + 业务” 深度融合,建强自然资源系统干部队伍;

  • 二是完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建立常态化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阶段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划优化、政策完善的重要依据;

  • 三是建立规划协同机制,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机制,依托 “一张图” 强化专项规划一致性审查,实现项目全周期闭环管理。

相关说明


内容整理自:《浙江省“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机构: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说明:本文仅供行业交流学习,具体内容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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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国匠城):《浙江省“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核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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