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问道

【文章导读】要素双向流动真的能实现城乡融合吗?——城乡融合的政治经济学解析及其浙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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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论点

本文旨在运用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系统反思近年来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的、以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为核心的城乡融合理论与实践。文章指出,该理论表面上以效率与公平并举的技术理性进行自我呈现,实则深嵌于一种去政治化的技术官僚逻辑之中,其通过将城乡关系简化为要素配置效率问题,遮蔽了城乡发展过程中更为根本的权力结构与收益分配问题

本文认为,在既有城乡结构条件下,“要素双向流动”并非一个中性的经济过程,而是一种在城市主导的资本循环与制度体系中展开的空间实践当乡村要素进入市场时,面对的并非抽象意义上的供需关系,而是嵌入既有城市主导的定价体系与分配结构之中。因此,基于要素双向流动促进城乡融合的理论推论在现实中难以成立。基于这一判断,文章以浙江省近年来“强村公司”为代表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反向飞地为代表的区域均衡战略为经验对象,尝试从政治经济学视角探索一种不以单纯要素流动为前提,而以发展主导权与资本能力重构为核心的城乡融合可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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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

近年来,城乡经济要素在更大尺度与更高频率上进行双向流动,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城乡经济联系的加深与乡村振兴政策的落地,但与此同时,也伴生出一系列新的结构性问题,包括乡村空间的商品化与景观化、社会关系的加速分化,以及治理责任与风险的外部化。这一日益突出的现实悖论表明,城乡融合并未如主流理论所预期的那样,自然导向城乡差距的收敛。

本文认为,这一困境并非仅可归因于政策执行偏差或市场机制尚未完善,而是层次地源于主流城乡融合理论自身的内在局限。传统经济学及其延伸的城乡融合论述,往往将城乡关系理解为一个要素配置效率问题,并假定只要通过制度改革消除城乡壁垒,实现土地、资本与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城乡差距便能够在市场机制作用下逐步缩小。

然而,这一假定回避了一个无法被技术性处理的根本问题:谁在主导要素流动,谁在制定流动规则,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如何在城乡之间分配? 当乡村要素进入市场时,其所面对的并非抽象意义上的供需关系,而是早已被城市资本、金融体系与制度安排所结构化的定价机制与价值分配体系。在这一结构性不对称条件下,要素流动非但不必然削弱城乡差距,反而可能成为其再生产的重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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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理论与现实的张力

“三农”问题被正式提出以来,中国城乡互动的理论认知与政策实践大致经历了多次转向,但其理论谱系大体可以归纳为两类路径。其一,以传统经济地理学和城乡规划学为代表,关注发展在哪里产生,倾向于将城市与乡村理解为相对静态的空间单元,并将城乡不均衡归因于要素在空间上的不合理分布。在这一框架下,政策回应通常表现为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或“城市反哺农村”等方式,推动要素跨空间转移,以期实现空间均衡。

其二,以主流经济学为代表,更强调发展如何产生。由此,农村经济学倾向于将乡村衰退理解为其被排除在以城市为核心的增长过程中,并据此提出通过打破城乡制度壁垒、促进土地、资本与劳动力的双向流动,实现增长机会的再分配。这一路径构成了当前“要素双向流动促进城乡融合”理论叙事的核心基础。

然而,这两种看似不同的理论路径,在一个关键前提上高度一致:它们都将城乡关系还原为一个技术性的要素配置问题,并在不同程度上回避了城乡发展过程中更为根本的权力结构问题。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空间政治经济学提供了更具解释力的分析视角。相较而言,空间政治经济学进一步追问的是谁主导发展的产生,以及这种主导权如何在空间上被制度化与再生产。

在这一视角下,城市不再是先验存在的空间容器,而是资本积累得以展开并不断重构自身的空间过程;城乡不均衡也不被视为阶段性的要素错配,而是“增长中心—边缘腹地”结构在资本逻辑下长期演化的结果。换言之,城市与乡村并非城乡融合的起点,而是资本逻辑下空间生产的过程与结果。

正是基于这一政治经济学立场,本文对由主流经济学所推导出的理论预期——即随着市场机制在城乡资源配置中作用的不断增强,要素流动将加快、要素报酬率将趋同、城乡差距将逐步缩小——提出根本性质疑。经验事实反复表明,这一预期在现实中难以成立,其原因并非偶然偏差,而是源于其理论前提本身的系统性失效。

首先,所谓的空间中性假设在现实城乡关系中并不存在。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模型将地理异质性排除在传统经济学分析之外,因而将空间视为静态且同质的“容器”,忽视了城乡在行政资源配置、金融可得性以及规则制定权上的结构性差异。城市不仅集聚了资本与市场,更掌控着制度制定、价值评估与风险定价的关键权力。在此背景下,“自由流动”并非对所有空间一视同仁,而是高度选择性的过程:哪些乡村能够进入市场、以何种方式进入、在何种价值链位置上参与,往往早已被城市主导的制度体系所预先限定。

其次,完全市场假设同样难以成立。主流经济理论假定要素价格能够真实反映其边际生产力,但城乡要素市场长期处于制度性分割状态。无论是农地流转、劳动力就业,还是生态资源的开发与补偿,其价格形成过程均深受制度身份、行政级别与资本议价能力的影响。在这一条件下,城乡间要素价格并非价值的客观反映,而是权力关系的货币化表达。

最后,主流理论隐含着一种市场权力真空的假设。市场被设想为中性的交换场域,而要素进入市场即意味着脱离权力关系的束缚。然而,现实中的市场恰恰是权力高度密集的制度空间。乡村要素一旦进入市场,便被嵌入由城市资本主导的标准体系、认证机制与价值链结构之中,从而在新的形势下被重新规训。

上述理论前提在现实环境中的系统性失效,使得城乡融合实践出现一种深刻悖论:要素双向流动在形式上强化了城乡之间的经济联系,却在实质上固化甚至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权力不对等。乡村在获得一定经济增量的同时,其发展的自主性与路径选择空间不断收缩,乡村空间也日益被重构为服务城市资本积累与消费需求的功能性载体。由此,城乡关系陷入一种新的结构性困境:经济联系越紧密,权力结构反而越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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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政治经济学的城乡融合理论演绎

从政治经济学视角出发,对上述困境的回应并不意味着否定资本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必要性,更不在于简单阻断城市资本向乡村流动。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在不可避免的资本循环过程中,重构城乡之间的发展主导权与收益分配机制,使乡村能够以主体身份而非被动对象的形式参与城市化进程

1. 在政治经济学框架中,城市首先被理解为资本循环得以展开并不断通过空间重组来化解自身矛盾的过程。当城市核心区面临资本过度积累与利润率下降时(中国的情景是国家对乡村基础设施投资改变了部分乡村地区的投入产出曲线,使其可能成为新的积累空间),资本必然通过“空间修复”向外扩展,乡村由此被纳入城市化进程并重构为新的投资空间。因此,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乡村是否参与城市经济,而在于其是否具备平等参与城市化资本配置与收益分配的权力

2. 资本和权力是一体两面的。城乡权力关系的重构首先取决于乡村是否具备内生性的资本积累能力。只有当乡村不再完全依赖外部资本注入,而能够将自身资源转化为可持续运作的资本形态时,城乡之间的谈判关系才可能发生实质性改变。近年来,各地通过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将土地、山林、水域等资源或闲置农房、厂房、校舍等资产加以资本化,并以“强村公司”“村级合作社”等组织形式推动集体资本的规模化与公司化运作。通过跨村联合与专业化经营,部分乡村逐步获得了参与更高层级投资活动的能力,这为松动城乡权力结构提供了制度基础。

3. 资本能力的形成本身仍不足以打破城乡不平等,其关键还在于权力的空间再分配。在市场机制难以自动纠正结构性不平等的前提下,国家介入成为重塑城乡关系的必要条件。不同于以财政转移或产业扶持为核心的静态“反哺”模式,空间政治经济学更强调发展权的动态重配,即通过制度与空间安排,使乡村资本能够进入城市化的核心空间,直接参与资本循环并分享其收益,而非长期被限定为资源供给地或风险承接地。

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城乡融合不再被理解为要素在城乡之间的简单流动,而被重新界定为一项围绕资本循环、空间结构与发展权展开的政治经济学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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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乡融合政策的三次转向

作为“两山理论”的发源地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省的城乡融合实践走在全国前列。过去二十年间,浙江省城乡融合政策经历了从物质空间改善、要素双向流动到发展权再分配的三次阶段性转向,呈现出从经济地理层面的技术性调整,逐步迈向以发展权重构为核心的政治经济制度性变革。

▲ 表1 | 浙江省城乡融合的阶段、特征与内涵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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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的城乡融合:浙江开化的实践

衢州市开化县地处浙、皖、赣三省交界,长期被视为浙江省域发展格局中的“地理末梢”,具有典型的浙西南山区农业县特征。在传统发展逻辑下,这类地区往往被定位为生态涵养地或资源供给地,其发展路径高度依附于外部资本与政策转移。开化的实践之所以具有理论意义,正在于其并未止步于“承接发展”,而是通过一系列制度与空间创新,尝试重构乡村在城乡资本循环中的位置。

1)制度创新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与“强村公司”驱动的农村资本积累

围绕“千村联动、抱团发展”的总体思路,开化县以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为突破口,探索山区县实现资本积累的制度路径。自2016年起,开化通过行政村规模化重组,将原有449个行政村合并为255个,并对集体资源性、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产进行系统清查,核实集体资产总额18.7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达3.2亿元。

在此基础上,县级政府推动村集体以股份制方式组建“强村公司”,村民通过股权证形式成为公司股东。以华埠镇金星村为例,村集体将茶园、山林、鱼塘等资产折价入股,并按人口配置股份,使村民从模糊的“集体成员”转变为具有明确权能的“股权持有者”。这一制度安排的关键意义,并不止于产权明晰,在于赋予资产以可流转、可组合、可投资的资本属性,从而为跨村整合与规模化运作奠定基础。

从政治经济学角度看,这一过程标志着乡村不再仅是资本进入的对象,而开始具备资本形成与积累的能力,城乡之间的谈判关系由此发生潜在松动。

2)空间创新山海协作框架下的城乡分配政治与“反向飞地”实践

在浙江省“山海协作”战略框架下,开化与其他山区县进一步探索“反向飞地”这一具有鲜明政治经济学意涵的空间创新。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产业转移或对口支援,“反向飞地”并非由城市向乡村外溢产业,而是由乡村资本主体主动进入发达地区或县域核心空间进行投资布局。

这一模式的实质在于:通过空间再嵌入,改变乡村资本在价值链中的位置,使其不再局限于资源供给或初级生产环节,而能够直接参与城市化收益的形成与分配。在这一过程中,城乡关系不再仅表现为要素流动关系,转化为围绕投资权、收益权与风险承担展开的分配政治。

通过对城乡融合主流理论的政治经济学解构以及浙江实践的分析,本文试图回答的核心问题并不在于要素是否流动,而在于谁主导要素流动,以及这种主导权如何被制度化。正如马克思在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中所揭示的那样,商品交换过程不仅掩盖了资本与劳动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更遮蔽了资本关系本身的历史性与政治性。同样,在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要素自由流动促进城乡融合”推论中,城乡之间的政治问题被简化为技术性的配置问题。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浙江经验的理论价值不在于提供一种可简单复制的“模式”,而在于揭示了一种可能的方向——城乡融合若要突破要素流动范式,必须进入政治经济学的问题域,直面资本、空间与权力的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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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验的局限、警示与再反思

出于对文章整体结构的考虑,本文未能对“农村反向飞地”的长期运行效果展开系统论述我们在开化的长期观察发现,这一制度创新在释放乡村发展动能的同时,也引入了新的结构性风险。正如马克思主义地理学星球城市化所揭示的那样,乡村通过参与城市经济活动获取发展动力的过程,并非单向的赋能,而是一种城市权力与城市性向乡村的延伸与重组

在这一过程中,原本相对封闭且稳定的村镇体系,日益暴露于城市、区域乃至全球尺度的经济波动之中;与此同时,其自身的经济与社会系统也逐步转向以高收益预期为导向的商品化与城市化运行逻辑。这种转向意味着风险结构的根本性改变,而非单纯的发展方式调整。新冠疫情、宏观经济下行以及城市土地市场调整所带来的冲击,已在开化参与“反向飞地”的部分村庄中集中显现:村级收益出现明显波动,而在商品化与金融化过程中形成的高杠杆经营模式,使村镇经济体系与农户家计呈现出高度脆弱性,并由此诱发新的村庄内部张力与社会矛盾。

再次重申本文的立场与观点,所谓“乡村问题”从来不是乡村自身的问题,也不是孤立生成的地方性问题,而是城市乃至全球社会经济运行逻辑在乡村空间中的具体呈现因此,对其他地区而言,借鉴浙江省相关城乡融合政策时,不仅要因地制宜更要辩证地认识到:乡村深度融入特定尺度的城市发展进程的同时,也意味着该尺度的城市社会所固有的高风险与不确定性被同步传导并内嵌进乡村社会结构之中。

回到城乡规划学科自身,既然城乡规划已经明确承认其公共政策属性,就有必要对工程传统所遗留下来的技术官僚理性保持警惕许多在技术层面看似合理、在模型中高度自洽的方案,在真实社会中往往难以如预期运行,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并非机械系统,而是由多重利益关系、权力结构与不确定性共同构成的复杂整体。因此,城乡规划的学术研究作为一种对公共政策实践的归纳与演绎一方面需要警惕将社会问题简化为技术问题的倾向,另一方面也应避免在对技术理性的反拨中滑向脱离制度与现实条件的浪漫主义想象当前语境下,这两种倾向可能并行存在,甚至在同一规划研究中同时发生。

最后,本文亦尝试作出一种在政治经济学立场上的自我反思。承认政治经济学的前提,在于承认所有理论本身都具有政治性,而非完全客观地对现实世界的白描城市理论与规划理论亦不例外。不同理论流派在表述上看似尖锐对立,但在问题意识与概念资源上往往相互依存、彼此交错(比如,本文强调城乡权力重构并非因噎废食地否定城乡要素流动,恰恰相反,是在肯定城乡要素需要双向流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其背后的资本权力问题)而学者选择何种理论框架来解读城乡问题,本身即包含主观判断与价值立场。之于城乡规划学,政治经济批判并非提供一种“更正确”的理论,而是一种对理论前提保持持续自觉与反身性的研究态度。
本文撰稿:施德浩  陈前虎 


原文介绍

从要素双向流动到资本权力重构:城乡融合的浙江实践及其学理解析》一文刊载于《城市规划》2026年第1期,第93~101页

【doi】10.11819/cpr20260111a

施德浩,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后,助理研究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会员。

陈前虎,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院长,健行特聘教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本文通信作者。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项目(5250806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社科学术社团项目(24SGC084);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青年项目(BK202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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